7329898 发表于 2018-7-27 18:04:53

2018法学方法论原理之方法浅析

  法学方法论原理之方法浅析
 人类法律认识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这种认识是自混沌、神秘状态向理性、自觉状态的过渡过程。从近代以前的神秘主义到培根的经验主义,从笛卡尔的纯粹理性到德国古典哲学的实践理性,都反映了这一过程是理性在不断战胜非理性,科学主义在不断地战胜神秘主义。尤其当世界进入大科学时代之际,人论文联盟http://类的法律认识和法学研究的方法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革,新方法和新思维已成为法学理论体系的核心问题,作为法学研究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学方法论也就应运而生。在当今,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一个法学理论工作必备的知识结构和基本素质,否则这种研究就会成为臆断或巫术。
  方法是构筑主体之间的桥梁。方法一词源于希腊文,原意为遵循某一道路,是论述(正确)行动的途径或通向正确之路。方法是任何特殊领域中实施程序的方式,即组织活动的方式和使对象协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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