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9111 发表于 2018-7-27 17:51:26

2018公开示众背离依法治国的法理学分析

  公开示众背离依法治国的法理学分析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一、几个典型公开示众事件剖析
  在我国民主政治快速发展、依法治国快速推进的重大历史节点上,一些地方却上演了诸如游街示众、公开拘留、万人批斗会、公开小偷资料等形形色色的以侵犯公民身份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为标志的公开示众事件。与城市生活中的违法强拆、违法征用相对应,这些事件可以看作是公民政治生活领域内的另一种强拆,它所拆除的是公民的权利建筑、所征用的是公民的名誉财产、所损害的是公民的人格尊严。
  (一)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拘留村民事件
  据报道:2010年11月2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当着众多围观群众的面,宣布拘留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村民。这17名村民被民警反剪双手站在主席台下,身穿橙色或绿色马甲,胸前挂着块牌子,上面写着所犯的罪行及名字。被在大会上公开拘留的17人中,有9人是关家乡磨河村村民。他们因对建设高速公路引发的土地补偿问题不满意,被逼聚众封堵村级主干道,影响村民正常的道路通行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还有公然袭警、暴力抗法等情节,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为此,汉滨公安分局决定召开公开拘留大会,当着众多群众的面对9名村民进行刑事拘留。虽然安康市汉滨区区委宣传部辨称这种做法是: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社会效果明显,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但以这种公然侵犯人权的形式进行的所谓普法,遭到媒体、社会民众、法律专家们的一片质疑之声。 总结大全 http:///html/zongjie/
  (二)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向发廊女家属发告知信事件
  一段时间以来,杭州拱墅区非正规的休闲店99%涉黄,但由于抓不到现行,在对这些店进行打击的过程中只能是陷入抓了放、放了再抓的恶性循环之中。为从根基上、源头上杜绝这些店的涉黄卖淫问题,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别出心裁,想出了给有卖淫嫌疑的发廊女家属写信、通过家属做工作的办法来规劝他们弃恶从良,以从事正经工作和正当职业。为了使这项工作尽可能稳妥进行,他们在信的措辞上不使用小姐这种称谓,在表述上也用你们的亲人现正在美容休闲店工作,该店属于非正规的美容、美发休闲店。作为家属,你们有权利了解自己亲人的从业环境。公安机关也希望得到你们的配合,劝说你们的亲人不要误入歧途。这样的比较委婉的说辞。他们的六十多封信发出去之后,80%有了回音,的确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问题是:派出所毕竟是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些发廊女已经涉黄、已经进行卖淫的情况下向其家属所发出的信,信的内容上很容易对家属造成误导,使家属产生误解,从而认为自己的孩子确实从事了卖淫行为。这种做法虽然相比于一些地方采用完全曝光卖淫嫖娼嫌疑人资料、将其游街以对其进行人身羞辱的做法要温和得多,但实际上也在某种程度上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是划向所谓有卖淫嫌疑的发廊女人格权上的温柔一刀。 代写论文 http://
  (三)广州市海珠区公告小偷资料事件
  2010年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保安亭出现了一张请留意以下可疑人员的公告。公告中共有9个人,年龄从14岁到24岁不等,但其中只有两人在20岁以上,其余7人均在20岁以下。在公告中,他们的照片、姓名、年龄、住址都十分清楚详细。这么小的孩子就被拿来示众,遂引起业主和网友们的一片质疑之声。法律界人士认为,小偷也是人,何况公告中的许多小偷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何况他们只是小偷小摸嫌疑人尚没有法院定罪,他们以后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如此将他们的材料进行公示将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名誉权、人格尊严权的侵犯。这种做法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还会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感觉被社会所抛弃,从而更容易走上犯罪的极端。
  (四)武昌警方实名公告卖淫嫖娼人员事件
  2010年7月7日武昌卓刀泉南路和雄楚大道交叉处的陈家湾大街小巷贴出公告,有多名涉黄落网人员被警方实名曝光。公告中公布了小姐和嫖客的姓名、年龄。对于警方实名曝光小姐嫖客的行为,大多数居民表示赞扬。但众多法律人士、网友则认为,警方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打击并警示社会的行为,则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即使这个公民是犯了罪的人。

  (五)陕西富平上访女子万人大会公审事件
  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段定梅、乔转丽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近万人的大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从此,她们的生活被彻底改变,应得的权益不但没有争取到,还因此陷入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之中,变得自闭、自卑。她们唯一希望的就是县政府和公检法部门能够给还她们清白、公道,再开一个万人大会向她们公开道歉,使她们尽快从噩梦中醒来,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她们的美好愿望。段定梅上访的主要原因:是因征地补偿纠纷将村组起诉至法院,但认为官司过程有不公行为,于是自己写材料于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乔转丽上访的主要原因是:她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在2008年两次到北京上访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被迫于2010年2月第三次进京上访。两人虽然不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但却一起到北京进行了上访。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2010年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3月5日两人都被接访车带到了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就在当天下午,县政府广场召开了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 段定梅、乔转丽作为违法上访人员被警察押着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近万名围观群众接受公审和游街示众。随后,公审实况又在富平县电视台新闻中滚动播出。事件经媒体曝光、网络追踪以后,富平县县委、县政府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辩解说:召开万人大会对段定梅、乔转丽进行公审这是集体决定的事情,因为富平是上访重灾区,采用万人公审大会的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本来县里还计划对两人进行劳改呢,公审大会比劳教轻多了。公审大会后,段定梅、乔转丽先后被释放。随后,两人向富平县有关部门多次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均被驳回。当地群众、法律专家都认为,无论两人是否存在违法上访的问题,富平县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的形式对两人进行公审,都已经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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