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1942 发表于 2018-7-27 17:50:55

2018从法理学角度对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中无能力赔偿条款的评判

  从法理学角度对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中无能力赔偿条款的评判 简历大全 http:///html/jianli/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审理交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对于该条款,笔者认为有些问题值得商榷,希望用法理学的法理对该条款进行剖析,通过对它进行价值、规范等分析和评判,探索它的司法解释的价值、合法性和合理性,加深对交通肇事罪的理解,以期有助于司法实践。
  一、该条款的解释形式、背景、内容及其范畴
  该条款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具体应用刑法分则第133条规定所作的解释。在法理学上称为审判解释,是司法解释的内容之一。所谓司法解释,①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运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在我国,司法解释除了只有国家司法机关才享有这种司法解释权外,司法解释还不得涉及法律内容明确界限,只能就如何应用进行解释,不得违背被解释法律的基本精神、原则和内容,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司法解释是有指导性的,对下级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具有约束力,也即是有法律效力。作为司法解释,必须坚持一些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②法律解释应该合乎法律规定和精神。其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法律解释应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越权解释;二是低位阶法律的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三是法律概念和规则的解释与法律原则必须保持一致。所谓合理性原则,是指③法律解释要合乎情理、公理和道理。一是要符合社会现实和社会公理;二是要符合公序良俗(指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与生产的过程中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行为规范);三是要顺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四是要在国家政策和党的政策指导下进行。以上是该条款形式上的一种应然状态,也即是它应当是司法解释,在形式上应当具有司法解释的特点、要求和内容。 论文代写 http://
  该条款是对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④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的主要特征是⑤:(1)本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任、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该条款的法律评判
  (一)法理评判的基本内容
  从法理上去分析并评判该条款,必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该条款应该是什么,也就是它的应然状态;二是该条款本身是什么,也即是它的法定状态(规范状态);三是该条款的现实是什么,也就是它的实际状态。这是所有法律在法理上最一般的共性问题。
  首先,该条款应该是什么?要该条款干什么?在其司法解释中十分明确,就是为了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交通肇事中的犯罪分子。因而,作为对刑法交通肇事罪的解释,它体现了刑法的一种镇压惩罚功能,是为了保护交通肇事罪的客体交通运输安全,也就是交通运输秩序。在解释中它不能违背刑法的目的、责任和基本原则。刑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了目的,是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第2条规定了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法第3至5条规定了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当然,也必须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该条款在以上目的、任务、基本原则的限定下,围绕着交通肇事罪的目的而展开,这是它的核心内容,也是司法解释的本意和最基本的要求。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其次,该条款本身是什么?就是它的司法解释规范是什么?该条款作为司法解释,应具有司法解释的基本规范,必须具备司法解释的一般形式和内容,其中最主要的是必须遵守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
  再次,该条款现实是什么?也就是实际上它是怎样的?在其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了它在实际上应当是指导司法实践运用刑法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审理好交通肇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地运用刑法规定,打击犯罪,保卫人民,从而提高审判的效率和效果。
  我们要对该条款进行评价,必须把上述三个方面内容统一起来研究。
  (二)该条款的法律价值的评判
  对该条款的法律价值的评判也就是解决它的应然状态,包括它的目的是什么?用它来干什么?
  1.法律价值的概念
  所谓法律价值,是指⑥在法与人的关系中,作为客体的法按照主要的需要对主体产生效应的属性。它具体表现为,人们为法律确定的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法律在追求这些目标时的实际效果以及人们依据这些目标对这些效果的评价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从法理学角度对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中无能力赔偿条款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