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基于法理视角的会计法规体系协调研究
基于法理视角的会计法规体系协调研究在不同发展时期,由于经济形势和发展程度不同,对于会计行为的标准也存在差异。我国在会计法规建设上,依据具体的国情,伴随着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近年来,经济发展呈现出全球化趋势,加之金融危机的出现,使得会计逐渐向国际趋同化方向发展,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不适应我国经济环境的弊端。针对所暴露出来的会计法律法规问题,要采用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就要将与会计法律法规相关的各项因素纳入到会计法规体系内,建立会计协调机制。通过内在协调和外在协调,与其他的法律法规之间相互作用,动态发展,以促进相互衔接、配合。通过会计法律规范的制衡机制,可以约束会计行为,并形成同向行为引导的作用,不仅可以避免会计信息失真,而且还提高了会计法律规范的有效性。
一、会计法规体系概念
(一)会计法规体系的界定 会计法规,即会计法律规范,是指对于会计人员的实践行为形成约束力,并具有指导作用的各项法律、法规,通常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会计法律以及各种行政法。当这些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形成一个整体,并发挥着法律效力,就形成了具有整体性概念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如图1)。关于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界定,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可以被看作是会计行为的基本标准,会计行为按照这一标准内容执行,不但可以对会计处理过程统一化,而且还实现了协调会计法律规范的作用。从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来看,其是针对于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做出的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制度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按照内在逻辑关系形成的系列体系。上述会计法律法规体系都是从会计行为的角度出发,而陈亚民教授对于会计法律法规从新的视角予以界定,将会计法律法规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层面的标准体系,对于会计人员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在会计人员的实践工作中,可以将会计法律法规作为一项标准,以帮助会计工作人员解决业务上的问题,并成为会计工作的客观评价依据。会计活动要实现预期的效果,就要将法律法规作为一种机制,以保障会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会计法规体系特征 会计法规体系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在演进过程中呈现出动态发展的特征。在会计法规体系中,囊括着适应于各种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并被划分为诸多层次,但在实践运作过程中,其结构性保证了内在联系性,功能性体现为指导性和约束性,同时存在着相对稳定性和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互补性。(1)会计法规体系的结构性。会计法规体系是由不同的会计法律法规,按照固定的逻辑结构形成的有机统一体,其中的各个会计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并根据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以保证会计法规体系运行的有序性。(2)会计法规体系的功能性。会计法规体系主要体现为整体性功能,但其中的各项会计法律法规都具有属于自身的作用,因而对于会计人员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在业务职能上起到指导性的作用。(3)会计法规体系的互补性。会计法规体系与经济和社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就决定了其是动态发展的。但要维持会计法规体系的严密性、平衡性和完整性,就要在各个法律法规之间建立必然的联系,以促进相互之间的补充和协调。(4)会计法规体系的相对稳定性。会计法律法规体系虽然是动态发展的,但也存在着相对稳定性。这是由客观环境条件的不同而决定的。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着相对稳定性。其动态发展主要体现为政治经济发展环境下,会计法律法规存在着滞后性,制约了其对于会计行为的约束力。这样的会计法律法规将会被修正,或者干脆放弃,建立适应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的会计法规,以更新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了符合社会经济环境的相对稳定性。
二、会计法规体系演进
(一)计划经济环境下会计法规建设 自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在经济建设上,主要借鉴了前苏联的社会经济发展经验,选择了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与之相伴的会计制度改革也借鉴了前苏联的模式。国家在经济建设上,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在会计建设上,制定了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围绕着统一国家财政收支工作展开。从建国到1978年改革开放,会计法规体系经历了不断的完善,并汲取了宝贵的经验。但在这段时期所建立的会计法规体系是处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由于各项经济活动单一,因此在会计法规上更具有统一性,会计人员只要履行上级财政部门所规定的各项文件,并履行工作职责即可。各个单位无须制定针对自身发展的会计管理制度。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特殊性,虽然会计法规被体系化,但属于国家行政管理范畴,并以制定的形式规范会计行为,并没有独立发展的机会。
(二)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历史性转折 随着1978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我国经济开始向商品经济过渡。计划经济时期的会计模式已不再适应当时的经济形势,于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会计模式进入到探索阶段,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会计法规体系逐步建立起来。这一阶段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法律和制度两种规范,在逐渐完善体系化发展的同时,国际会计惯例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会计法规体系 1992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时期,会计法规体系相应发生变化。从会计法律层面,会计法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做出了调整,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地位得以确立,开始发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在立法范围和责任的认定上,私营经济被纳入到会计法规范围内,并将会计职责明确界定,在执行会计法规的同时,更要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准确性。从会计行政法规的层面,《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已经实现了市场经济模式,特别是其中所涉及到的国际通行惯例,意味着会计法规将与国际接轨。经济的发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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