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608 发表于 2018-7-27 17:37:47

2018情景嵌入体验教学模式在“法理学”中的运用

情景嵌入体验教学模式在法理学中的运用
近年,法学教育在就业市场下滑和改革呼声中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思路。法学教育目标定位、教育模式创新、教育特色突出、甚至教学方法的多元备受关注。一个重要现象是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维度日益彰显。但实践教学往往成为部门法、程序法教育的专利。基础理论法学教育过程中的实践维度长期被忽视,虽然其一直存在于教学中。究其原因是对理论法学课程特征和传统教育模式、教学方法误解的共生结果。
  一、为何情景。为何体验
  关涉法学教育质疑主要存有三种观点:重理论轻实践、重实践轻理论、重部门法轻基础理论。看似矛盾的质疑存在的原因是看待问题的角度、范畴上的差异。重理论轻实践指对部门法教育中花耗较大精力阐释理论和解释法条,未能充分彰显其实践技能培植的期待。重实践轻理论认为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和司法考试背景下,基础理论教学空间被不断挤压,承载实践操作性强的课程(部门法)被突出。第三种观点更客观,更容易理解,但并未揭示问题的全部。严格意义上说,当前法学教育既不够理论,也不够实践。但被日益肯定的观点是法学教育亟需分流,不同层次的学校应在教育目标上呈现区别,以回应社会对不同法律人才的现实需求。同时,对多数地方院校而言,培植应用型法律人才、突出区域特色是当前的生存法则。因此,法学教育的面貌应在探索中逐渐强化实践技能的品格。于此背景,我们需要理性回应:理论法学在这股实践浪潮中应如何安身立命?
  法理学教育具有可实践的品格。法律理论的教育一方面有助于培养高素质的律师(或法律学者),另一方面是其能促进学生进行思维,况且理论和实践的界限并不清晰。法理学教学应该充分体现法学的实践性特征,必须从单纯的关于法律概念、原理、理论的讲解转向以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和法律分析能力为重点。现实的情况是,个案分析、模拟教学、辩论、讨论及社会调查等具有实践元素的方法一直被诸多法学教师采用。备受青睐的讲授法能最大限度的演绎理论,但却可能陷入空洞、冗繁和神秘的境遇。任何理论均需在实践中检验,单纯由书本到书本,由理论到理论可能面临丧失学生学习兴趣的尴尬。理论法学内容本身源于法律生活现象的高度提炼和抽象,回到实践中去理解和强化理论是必要的,是可操作的。法理教学中的实践教学品格和部门法是有分歧的,因为其实践教学方式的采用是服务于对理论的理解、法律思维培植和法律伦理形成的需求,其本身不似部门法能有直接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作为对应,即使有也主要是一些法律原则。故而我们在阐述理论法学教育实践品格时必须谨慎,以防陷入泛实践漩涡。为区别部门法实践教学视域,特提出情景嵌入体验,以囊括法理学中的个案分析、仪式观摩和任务导向教学方法。
  情景嵌入体验关注情景创设对教学目标的关系研究,其在法理学的中地位主要体现为将抽象、概括甚至生涩的理论在实景中获得直接感官体验,以缩短理论学习和社会实相的距离感、陌生感。如若说多样化的法学教育方法在部门法中的教育更多关注问题解决能力培养,那么法理学教育中的情景嵌入则致力于培养系统理论素养、法律分析能力和形成法律角色参照系。情景嵌入不仅是就问题而问题,其往往提供问题思考的方法和切入角度,不以追求某种规范性结论为要旨。
  二、个案分析嵌入维度
  个案分析系针对立法个案、司法个案、执法个案或社会事件个案进行背景阐释、程序规范剖析、私法救济效果和社会效应综合分析,以此理解法律,理解理论。个案分析不同于案例分析,其能突破规范评价的局限,从应然和实然双重角度来阐释法律现象,以实现从现象到理论,由理论到现象的双重解读教学目标。个案分析中的情景创设维度能捕捉社会发展真实动态,在分析中引发学生对个案的思考,构筑理论生成的社会场景,增强教学真实性、生活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个案情景能为法律理论阐释提供佐证,增强理论的社会效能,进而激发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内化法律职业伦理。
  个案来源于生活,可能是某真实案例的全部信息,也可能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需求裁剪后的部分信息的组合。全案信息使用适合于某些教学环节,其优势在于能尽量全面展示事件原委,不足是需要占用较大教学时间和精力。裁剪个案是理论教学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即教师根据教学目标需求,对个案进行加工(加法或减法),既可截取某个案的部分元素,也可截取几个事件的部分情节共同构成于特定教学个案中。加工后的个案能最大限度契合教学目标,信息量大。但是,对案件的裁剪依赖于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熟练驾驭。通常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能从生活的各类事件中获取教学资源。裁剪个案需谨慎营造案件的真实感,以期实现教学共鸣之初衷。
  个案分析法运用过程中要注意明确主题(教学目标),契合教学需求。由于法理教学内容的抽象性和概括性,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养成旁征博引的习惯,可能对案件从多个方面展开叙事,分析重心在无意识中发生转移,致使学生陷入不知所云的云雾状态。有些法理教学课堂反映出氛围热闹但教学主题不明的悖论。因此,个案分析要注意对案例的发散范畴,切勿偏离教学主题。同时,个案分析嵌入教学应和课堂讨论、辩论等方法共同使用,增强教学的互动环节,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思考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任务导向嵌入维度
  法理教学中的任务导向指针对某理论教学内容,设置社会调查或资料收集主题,组织学生运用问卷、个案访谈或多媒体手段收集信息,获取数据理解和深化对理论的认知。教师根据学生在任务完成过程中的表现和任务完成结论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法理学中有大量教学内容可才用此方法,如法律意识、法的价值、法的作用、法律文化等。以法律意识为例,教师可采用分组方式组织学生到各级学校、城市集中生活区、农村开展主题调查,结合调查问卷和个案访谈收集法律意识的相关资料。在分组过程中,教师应考虑学生的个体特征,以确保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能最大化得到发挥。在问卷或访谈内容设置时应贴近生活,避免使用专业性强的法律术语。例如法律意识主题调查中可设置: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你运用过法律吗,当发生纠纷时你会选择和解、调解还是到法院起诉,你对当前哪类法律现象或法律事件最为关心等。同时,任务完成过程中的表现和任务完成结果都应计入最终教学评价范畴。任务导向教学方法的运用应注意成本控制,即根据资源获取难易程度精心选择主题、开展方法、步骤,并适度把握使用频率,通常以一学期开展一到两个主题为宜。
  任务导向情景嵌入能促使学生跨出教室走入生活,到社会中去发现法律、理解法律,即强化对理论知识的系统认知。同时,导向型教学方法能打破传统教学中知识单向传授的局限,皈依学生作为教学主体的应有地位。由于教学任务完成的团队依赖和学生间合作频率的加强,此法亦可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技巧等综合素养。法理学通常在低年级开设,学生的各类素质正在形成,教学任务从组织到开展全过程应注意学生人身安全保障、经济成本控制和学生平等参与机会等问题。主题任务完成获取的信息可能与书本提供的标准模式存在出入,教师应注意及时引导,组织学生开展课堂讨论、辩论等方式予以解答。
  四、结论
  情景嵌入体验教学维度探索是对法理学教学方法的系统梳理,因为其已经存在于教学实践中。其实,当论及理论法学教育话题时,我们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开展自我诘难。在当前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日益被诸多法学院标榜、司法考试成为学院间竞争的风向标、考研率成为评价学院教育成败指标时,理论法学,尤其是法理学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已悄生变化,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后办院校尤其突出。因此积极寻求一种适合当前理论法学教育的有效途径具有现实作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情景嵌入体验教学模式在“法理学”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