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论激励主体进取精神的法治意义
摘 要: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能够使中国真正实现法治,激励主体进取精神对于法治的意义尤为重要,接下来的法治建设中要充分认识并重视主体的进取精神对法治的重要意义,并不断激励主体进取精神。法治原则对于人们的行为具有巨大的指导和激励作用,鉴于法治原则在法治构成中的重要地位,本文就从激励主体进取精神有利于法治原则贯彻的角度,谈谈激励主体进取精神的法治意义。 关键词:主体;法治原则;法治 一、法治及法治主体 要谈论激励主体的法治意义,那么首先要阐释一下法治是什么。早在几千年前的西方,亚里士多德就从对法治有过至今当人们谈到法治都会想起的阐述法治应包含两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然而,在不同的时期,人们赋予法治不同的社会内涵和意义。就世界范围法学研究的现状看,尽管思想家们有了深入的研究,但是人们所揭示的法治,仍然是一个家族相似的概念,并没有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实际上不仅是法治,只要是经常使用的概念都含有不同的意义。在概念的认识上,能形成的只是最低意义上的共识,能接受的只是基本的核心意义。一般来说,人们在法治与人治、专制对立的这层含义上不会发生大的争议。概括的说,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并最终表现为包含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 二、当前阻碍中国法治建设深入进行的主要因素 法治的发展乃至其他社会机制、制度的发展,都主要受制于经济、政治、文化精神等方面的影响,就目前我国的现状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形成,而且经济建设正以持续健康的势头不断发展,经济方面对法治建设方面的影响是正面的,当前的经济发展有利于法治的形成和完善。政治方面,我们党和人民一直坚定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合中国国情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理念。政治环境稳定,政治体制改革也在摸索中不断前进,良好的政治环境也有利于法治的建设。其中法治主体的一些落后、甚至是腐朽的思想,以及因此而展现出的消极的精神面貌,是中国法治建设深入建设中的最大阻力。 作为立法者、执法者的法治主体,他们目前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消极保守思想浓厚。他们作为将人民的国家权力付诸实践的践行者,他们应该有着更专业的知识储备,有着对法治建设更清楚的认知,对法治的追求更加迫切,为法治建设的深入进行作出更大的贡献。而现实生活中,他们处在国家的重要职位之上,掌握着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但他们却没有将人民和党赋予给他们的推动社会发展的权力真正行使,对于法治的发展建设热情不够高涨。这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态度,也导致近些年的法治建设没有取得实质性进步。 从主体这些消极、落后思想对法治发展的阻碍之中,也能映射出激励主体进取精神的法治意义重大。 三、激励主体进取精神对贯彻法治基本原则的作用 法治的基本原则,就是法治建设中要始终坚持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实现法治要必须贯彻的原则。法治原则以社会共识表现出来,而且往往写在法律中,这使它不仅能为人们直接感受,而且具有法律的权威,能对所有的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1.激励主体进取精神有利于清醒的认识到权力制约原则的重要性 权力制约原则也即权力控制原则,法治内在的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国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之所以强调权力的分工和制约,是因为法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法律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激励主体进取精神,对于公民个人来说,有了积极地进取精神之后,他们不仅关注权利的保障同样关注权力的运行。公民个人作为构成社会整体的一部分,他们有着基数大、人数多的特点。个人对于权力的关注,将自己拥有的对权力的监督权真正行使起来,无疑是对权力的制约原则运行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使权力的运行无时无刻不在监督之下进行,以此使权力运行起到很好地制约。 2.激励主体进取精神有利于自觉遵守正当程序原则 在我国法律实践生活中一直存在一种坏的风气,大家都不喜欢遵从程序。有些情况下如果遵从法律程序完全能够实现其合法的权益,人们往往却不去选择法定程序,比如走一走后门、找一找关系,反而违反了规定,甚至是构成了犯罪。国家公权力行使者内心中也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认为法律的实施在于解决问题而程序则可有可无。这种错误精神的左右,不利于法治崇尚的正当程序的遵从。激励立法主体的进取精神,可以使立法者树立新的法治理念,内心形成正当程序的原则,在进行立法的过程中也能严格按照正当程序的法治原则进行立法。法律实施主体充满进取精神,自觉遵守正当程序原则为公民个人树立良好的榜样,自上而下的推动法治的发展。 四、结语 总之,精神要素是法治的构成要素之一,主体的进取精神是法治发展的内在源动力。要实现法治首先应该对法治有种正确的心态,一种知法、懂法、依法的态度,这毕竟要求要从主体的精神从面进行教育改造,不断激励主体的进取精神。激励主体进取精神可以使主体进一步形成法治精神,有利于主体对法治观念的认同、对法治原则的贯彻实施,并进而用自己的不懈努力促进法治的其他要素的形成,从而有利的推动法治的发展。因此,在今后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应该认识到激励主体进取精神的法治意义,重视对主体进取精神的激励,从而促进法治的发展。 参考文献: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法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94页. 陈金钊.《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2其第77页. 张文显.《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6期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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