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立足新形势 把握新规律 开辟新途径 探索解决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摘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领域,这些既为我们的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通分析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矛盾,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立足新形势、把握新规律、开辟新道路,探索和解决我市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规律 ; 新途径科学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我认为,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领域,既为我们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社会转型明显加快,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新的特点,无业流动人口、城中村,以及农村征地、城镇拆迁、劳资纠纷、企业军转干部待遇等问题,成为新时期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二是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舞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形成拓展了法律服务者特别是律师业新的工作空间。三是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群众公民意识不断提高,共同参与公共事务成为趋势,对法律新的需求成为必然。四是社会公平正义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公证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五是保持社会稳定仍然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中之重,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正确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需要新的方法和新的政治智慧。
结合到广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近年来,尤其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和推动全局工作发展,思路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势头良好,积聚了加快发展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不动摇,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市的大局中来谋划和发展;二是坚持有思路才有出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决策,牢牢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三是坚持有作为才有地位,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过程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四是坚持以不折不挠的决心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凝聚人心;五是坚持以一抓到底的韧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领导作风的转变,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取得实效;六是坚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以及经过深入的调研后,我感到,广州司法行政工作到今天,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积累了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必须用新理念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一、紧密结合广州司法行政工作进入破解难题阶段的实际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要着眼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加快推进全系统创新体系的建立
在多次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点在于一个“真”字。就是对于广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和矛盾要实事求是地应对,不能回避,时间拖得越长,就会越积越多,风险也会越高,解决问题的成本就会越大。当前,广州律师工作、劳教工作、公证工作、法律宣传等工作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广州司法行政工作进入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时刻。破解这些难题,当然不能用过去的老观念、土办法,关键要尽快在全系统内部培育一种创新文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创新体系。为此,在年初谋划工作发展时,我就提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旋律是,“创新、管理、规范、发展”,提出了要在全系统内建立一套包括“战略创新、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和文化创新”的创新体系。在这个问题上,要防止两个错误的倾向,一个是急于求成,不要指望这个体系在一年半载就能够建立,我们的计划是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一个是教条主义,要坚决克服“照抄照搬”的现象,注重搞好结合,体现广州的实际,突出广州的特色。比如,广州律师业的发展方向,就不能照搬照抄北京、上海的模式,一味追求规模化。北京是政治中心,上海是外贸中心,在地缘优势上广州没法和他们比。但我们也有自己的特色,要做出自己品牌。
首先要在工作定位上实现战略创新。要推动全系统都树立一种观念,就是广州司法行政工作不能简单看作是一个副省级城市的职能工作,而是要努力打造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带动全省、辐射华南乃至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比如在对基层司法所定位思考上,我提出要以提高基层履行职能的能力作为体制创新的突破口,着眼于构建完整的基层司法行政体制,通过激发活力,催生活力,使各级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主动融入到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今年,借市委大力加强基层“两所一庭”政权建设的东风,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了司法所“三年规划”建设的资金,到年底基本上可以完成全市164个司法所建设达标任务。
重点要在执法执业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比如劳教工作,我们就要求要突破就场所安全讲安全的历史工作思路,逐步在全劳教系统队伍中树立包括队伍安全、执法安全、经济安全在内的“大安全”理念。
又比如律师工作。这些年来,一些律师也包括一些从事律师管理工作的同志,在执业理念和管理观念等方面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有的同志片面认为律师法律服务是一种单纯的法律业务活动,忽视其固有的政治属性,在律师执业活动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上不明确、不坚定;有的同志盲目地以为律师法律服务是一种经济活动,忽视其法律职业性和社会性、公益性,在律师工作的功能定位、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等问题上存在商业化、功利化倾向;有的同志错误提出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忽视其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在队伍建设、法律服务监管等问题上存在认识偏差;有的同志简单照搬别国做法,忽视国情,在吸收借鉴外来经验,完善我国律师制度的问题上,存在简单拿来的思想和心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广州律师工作的发展产生了影响。事实上,我国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它所形成的理念应该反映人类社会最先进、最科学的思想理论成果,也就是要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律师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先进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坚持用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律师工作,就必须确立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广州律师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二、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发挥职能作用,要从着眼于长远规划的高度有新的思路
党的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全面部署。广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对广州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州司法行政工作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加需要我们创新思维,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思考问题,提出对策。
广州司法行政工作要主动融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规划非常重要。科学的发展规划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从目标看,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有前瞻性,要有时代精神和世界眼光;从内容看,要突出特色,凸显优势,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步骤看,长期、中期、近期规划要有机衔接。在广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广州4000多名律师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以广州律师业的发展为重点的广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根据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做好长远的规划。
比如,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且处置难度加大的情况,我们就要创新思维方式,要将工作往前靠,更加注重源头上的防范和处置,使各项矛盾纠纷真正由“上访”向“下访”转变,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此外,必须看到,当前涉及到改革特别在国企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以及住房改革这样涉及到众多群众利益上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处理起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从实际情况看,这种现象的发生,与缺乏民众参与的机制,特别是缺乏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博弈机制,有着直接的关系。参与在本质上是不同利益主体参与利益博弈的过程。因此,我们需要有一种新思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相互矛盾,但是只要这样的利益本身不违法,就都是正当的,都有争取和保护的正当权利。
同样地,广州律师业如果把握不好自己的定位,缺乏一个科学的长远规划的指导,不仅会和北京、上海的距离越来越大,也会被身边的深圳赶超。在对广州律师业的调研中,我发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已经具有的规模和所应起的作用不相符。现在广州有263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已达4000多人,律师人数相当于内陆中等省份的律师人数总和,而且广州作为经济发达的珠三角中心地带,毗邻港澳,在客观上具有其他省市不可比拟的优势,应该引领律师业的改革发展,为全国创造更多的经验。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的品牌所、品牌律师在全国占得比例还很小,在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在部分高端法律服务市场(如跨国并购、反倾销、全国性重大诉讼案件、证券、涉外非诉讼等),广州律师界已丧失领先优势,市场已经被国外或国内京、沪地区同行蚕食,特别是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还没有真正体现出来。针对这种情况,我在去年律师工作会上就明确提出,律师一定要讲政治,要准确把握律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工作重点和切入点,不断提高为和谐社会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工作实效。今年,我局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对律师代理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积极引导律师为处理烂尾地块服务,为信访工作服务,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所上报备案的敏感性案件共40宗,均得到妥善处理。在番禺区太石村选举事件中、在“7·21”江南海珠城广场塌方事故中,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大局为重,维护了社会稳定,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专题批示和高度评价。
三、紧密结合广州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公与非公性质并存的实际推进党的建设,要从着眼于服务大局的高度有新的举措
广州司法行政系统现有2832名党员,251个基层党组织,在劳教系统队伍、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大部分领导岗位都由党员干部担任。在律师队伍中,也有一定数量的党支部书记是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些党员干部作用发挥如何,基层党组织基础是否牢固,都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的战斗力和社会形象。在实际工作中,我感到,如果仅仅就党建而抓党建,特别是在今年多个教育活动同时开展的现实条件下,广大干部群众都有厌烦情绪,很容易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因此,党建工作要始终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来开展,把党建工作渗透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发展中,用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和推动党建工作。同时,要根据两个性质不同的特点,更加强调区别对待,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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