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不作为行政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00年至2003年共受理各类一审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69件,年均增长42%.行政不作为不仅直接危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已成为当前严重干扰依法行政的顽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 一、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 1、不作为类型以不履行法定职责居多。在2003年受理的21件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中,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而引起诉讼的有14件,占67%;因不履行法定义务引起的有7件,占33%.
; 2、被诉行政机关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实现有决定权或保护职责的公安、劳动等部门。在受理的21件案件中,被告为公安、劳动、房管、国土部门的有13件,占62%.
; 3、不作为表现形式多样化。有对当事人的请求明确拒绝履行的,有故意回避或不答复的,也有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故意拖延履行的。
; 4、出现当事人连续起诉数个行政机关。有的当事人先后要求不同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在有关行政机关均未答复或履行的情况下,连续起诉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行政机关。
; 5、案件审理有“四难”,即原告举证难、法定职责确认难、起诉期限确定难、纠纷解决难。
; 二、引起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上升的原因
; 1、立法上的原因。首先,我国大量的法律、法规未对行政行为的方式、时效等作出明确规定,加之我国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使得一些行政机关随意不作为。这是不作为行政诉讼上升的一个根本原因。其次,有些法律、法规或规章之间出现规范冲突或管辖权交叉,令行政执法人员无所适从。
; 2、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部分行政机关执法具有一定的趋利性,对自身有利的就管,而对自身无利的就不管,导致行政执法出现无人管地带。另一方面,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职权的理解出现偏差,忽视了对一些法定职责的履行;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了解,从而对自身的法定职责心中无数。
; 3、行政机关职能重叠、交叉方面的原因。尽管已经过机构改革,但行政机构的设置仍不尽合理,以致出现分工不清、职责不明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行政机关趋于充当享受权力的角色,而努力排斥需要承担责任的那部分重叠角色;行政执法人员在其所扮演的角色与个人无益或相悖时,在主观上不愿意承担角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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