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行政权、司法权对诉权的侵害与救济
诉权是国家法律赋予涉讼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其范畴属于私权利。行政权和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权力。通常,诉权只同司法权发生联系,产生冲突。但在特殊情况下,诉权与行政权也会产生直接的联系,如行政争议中的行政终局管辖案件以及民事争议中被司法解释或通知排除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从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诉权相对于强大的司法权和行政权这种公权力,确实显得无力,一旦发生对抗,诉权利先受损。权利依赖救济。如不能对诉权实施救济,就不能完整的实现司法权公正和行政权公正,其最终结果是损害法治社会所要追求的自然公正和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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