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如何高效推进中国法律体系的建构研究
中国当前立法的主要问题不是“泛立法主义”,而是立法如何更有效率地加速进行,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立法规划,迅速增加法律法规的总量,通过增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资源提高立法质量,进行立法实验和实施效果评估,实行更有效地清理制度,使法律体系内部更趋和谐。迄今为止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法治是治理国家的最好模式,建立一个符合国情和社会制度的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首要条件。国家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民权益保障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十分重要。
中国法律体系现状
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律共计234件。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以基本法律为骨干,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以及军事外交法在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使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的新时期。此外中国还参加了20多项国际人权公约,100多项国际司法合作的双边条约和协定,加入了20余项多边国际公约。 http://
处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中的国家立法活动,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的立法外,还有依照宪法规定国务院依职权或全国人大授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活动。截止到2010年初,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依行政管理职权或因人大授权在中央政府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制定并实施了近600件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还制定了12000多部规章。在坚持立法权统一的前提下,宪法还赋予省、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一些设区的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目前这些地方性法规超过7000部。
为了保证法治的统一,法律还规定了对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审查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实践中还实行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制度。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78年底制定的法律进行了一次清理,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国务院也先后11次对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我国立法的民主性不断增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过程中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倾听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同时,更加关注人权保障,凡是国家机关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时立法总要配置救济手段。立法技术明显提高,更加注重法律规范应当具备严密的逻辑结构。论文网 http://
完善法律体系要处理好的关系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体系的水平也只能是起步阶段。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并使之成熟,必须研究处理好以下关系:
实践探索与理论先导的关系。在国家重新开始重视立法的阶段,以经验为主导的“不搞成龙配套,成熟一部就出台一部”、“宜粗不宜细”是据实践探索出来的立法方式。但是,当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后,就必须研究法律体系与时代条件的关系、法律体系与法规范配置的关系、法律体系与本国立法特殊性的关系;要进行立法需求预测和立法规划研究,促进立法有步骤地运行,避免盲目性;对立法进行内部和谐的研究,防止法律法规之间的不协调,提高立法体系的整体质量;深化对立法理论的认识,引领法律体系的完善。
中国特色与借鉴国外法律的关系。外国法律要成功移入,其与内国的法律制度之间的整合与协调甚为关键。中国已有的法律中不乏对外国借鉴的痕迹,如听证制度就是典型的“舶来品”,价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要求的“听证”,舶来之后,演化之间,呈现“橘枳之变”。在美国的法律中行政处罚的规范多规定凡有下列情形者,每一项罚款500美元,中国同类的规定却是凡有下列情形者,可以处警告或罚款若干元人民币。比较两国的同类立法,中国给予执法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控制自由裁量权行使,一些地方费力确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笔者认为,两国的政治体制不同会使西方的有些制度移植来后出现“南桔北枳”。代写论文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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