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城管执法与流动商贩和谐相处的调研探究
城管执法与流动商贩和谐相处的调研探究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遭遇阻挠、抵触,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各地时有发生。面对地摊商贩与城管之间矛盾冲突逐渐升级,作为未来承接各项管理工作的大学生,有义务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冲突贡献自己的智慧。
一、流动商贩调研的基本情况
调查组一共走访了1000位小商贩,得到调查问卷1000份,其中有效问卷967份,有效率为96.7%。调查组还调查了1000份学生和居民的问卷,得到调查问卷1000份,其中有效问卷987份,有效率为98.7%。根据调研问卷的统计数据,调研组得到图1和表1。
图1 调研样本的日营业额分析(单位:元)
表1 左边是调研组根据表1粗略计算流动商贩的净收入;
右边是被调研对象对流动商贩卫生情况的态度。
流动商贩粗略的净收入 对流动商贩的卫生情况
调研组还调查了这些小商贩的来源,他们多数是来本市的下岗或无业人员,没有什么技术,所以很难进入各类企业。又因为他们没有钱,租不起市场固定摊位,所以他们只能摆地摊经营,回避额外的支出。流动商贩人员的构成成分以及比例见表2。
流动商贩的存在是否有必要一直是人们争议的一个问题,调研组认为应该由其消费顾客的需求来决定。表3是消费者造访流动商贩的频率和对流动商贩重要性的数据分析。 代写论文 http://
通过对流动商贩的走访,调研组发现流动商贩的生活并不容易,净收入超过2000元的流动商贩不是很多,而且在我们计算出来的这些数据中,还有一些费用因为无法确定所以没有扣除。调研组初步估算他们一个月的毛收入近4000元左右,净收入在20002500元左右。通过分析调研组还发现,不愿意进入正规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和利润有关,如果他们进入市场,利润会减半甚至更多。同时,流动商贩的存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麻烦和负担。但是,流动商贩的存在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流动商贩堵塞了交通,让原本狭窄的道路更加拥挤;小商贩提供的食品不卫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等等。
二、城市执法模式的分析
通过采访城管部门,调研组了解到,城管关于流动商贩的管理制度如下:
该管理制度是单一的由上级部门到城管执法到流动商贩的单一制的管理制度,没有反馈,也没有其他的相关部门参与。结合上图与城管执法人员的沟通以及本调研组的分析,可以得出这种执法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首先,城管执法中行使的是一种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由城管局统一行使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而有关行政机关则不再行使这一职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对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活动,原来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但是在实际的城管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原归属其管辖的违法现象不闻不问,市城管执法得不到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另一方面,城管执法制度使城管执法既处于城市管理的末端,又是城市管理的第一线。使得执法者既要直接面对被执法对象并行使自由裁量权,又成为裁量结果的直接实施者。既开罚单又当面索要罚款的执法方式在程序上存在不合理性,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其次,城管执法制度的相关法规不健全。从1997年全国第一个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到现在,城管队伍已经经历了13年多的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全国仍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独立的法律文件产生。除了缺少法律依据外,城管执法更无规范的执法程序可循。执法者在工作中随意性、自主性很大,使执法工作不能公开、公正的开展。另外,针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机制、保障机制也尚未确立,这就使得城管执法人员疏于法律法规而违规执法,超越法律权限做出有损民众的行为。由于城管执法缺乏强制执法权力保障机制,城管执法工作又不像公检执法具有较高的威严,因而执法对象很可能对执法行为进行反抗,甚至采用暴力抵抗的方式。
2、管理思路绝对化、简单化,管理方式比较单一
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的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其执法的对象和场所使执法环境变得十分恶劣。首先,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是最尖锐、最不容易协调的:一方面,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有职权与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另一方面,作为执法的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而且其从事的工作也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这就使城管执法者与相对人之间发生了直接的冲突,甚至是对立的敌我两个阵营。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其次,城管执法所面对的执法对象大部分属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方面因为执法对象的文化程度、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又迫于生计,所以执法对象更不愿接受城管执法的相关决定而容易与执法者发生对抗,加剧对立双方的冲突。而且,弱势群体在于执法者的博弈中,往往得到社会大众的同情,这使执法者陷入被动、不利的处境,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执法者的工作情绪,从而进一步触发了城管执法中暴力执法事件。
3、缺乏完善的内部制约、激励机制
由于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起步较晚,执法队伍在构成上比较复杂,其中一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另外,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执法观念不强,作风纪律松懈,甚至作风霸道。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并且,城管的执法模式似乎是独立出来的,许多城管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时往往采取过激行为,而没有相应的管理制约存在,导致城管打人的暴力案例屡屡发生。
单一的管理模式,只专注于对外,没有内部的制约与激励,造成执法人员行为选择、城管部门决策和管理目标之间的严重脱节,难免出现执法谋私等腐败现象,使得国家管理变成个人谋求私利的场所,进一步使得公共关系因假公济私而恶化。目前,在城管综合执法中,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现象严重,导致(下转第48页)(上接第46页)市民及社会对城管制法不满,暴力执法和百姓暴力抗法事件频繁发生。虽然这些现象虽属个别行为,但其反应的问题却是深刻的,充分说明当前城管管理体制中缺乏内部制约制度和内部整合机制,使执法人员个人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的背离,才造成上述问题。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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