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析中国传统行政法制文化
浅析中国传统行政法制文化 开题报告 http:///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一、中国古代有无行政法
现在许多的行政法教材对中国古代行政法毫无涉及,有的介绍关于中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是把1949年建国作为起点,不知他们是否默认了中国古代无行政法,故而闭口不谈。张树义先生认为虽然中国古代行政法律规范范围广博,规范细密,完备,但只是规范层面的国家管理制度,没有限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内核,与现代行政法精神大相径庭,亦不承认中国古代有行政法。
纵观中国历史,自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以来,以法治国成为历代帝王统治的一个传统,历朝开国皇帝必筑书修律以维护家天下的统治,这也就导致了历史上有关官制和国家管理的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如果不承认中国古代有行政法,那么如何给这些法律法规定性呢?
众所周知,行政法是西方三权分立学说和法治的产物,用于规制行政权力,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移植在未对西方法律学说,语词进行发展的情况下基本上全盘吸收,如果用这些引进的学术词语来判定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结果可想而知,举个例子,我们说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主要就是坚持法治,这个法治和西方的法治在内涵和外延上就大不不同。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要找到一套符合中国法律文化内在特质的解读或阐释语言符号体系段非易事,这是近代以来整个中国学术的共同尴尬,也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尴尬,我们所能做的是在使用外来语言符号系统的同时,尽量不要有意无意掩盖了中西之间的差异。笔者以为,范忠信先生提出的中国传统行政法制文化代替了中国传统行政法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尴尬。 简历大全 http:///html/jianli/
二、行政与行政法制文化
东西方对行政的理解不同,西方学者认为行政一词仅限于公共行政,应与私人企业管理区分;马克思认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我国史书最早记载行政一词是在《史记周本记》里: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此处,行政应指行使最高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东西方文化传统的差异折射到法律领域内的一个方面就是西方行政定义中有关公共和私人的区分,不适用于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文化。
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上来理解行政是我们研究中国传统行政法制文化的前提,那么什么是传统行政法制文化呢?笔者同意范忠信先生的观点:一切与行政法制直接相关的文化现象都可以称之为行政法制文化。
三、中国传统行政法制文化的内容
(一)儒家的德治思想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礼与仁,在治国的方略上,他主张为政以德,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可见,孔子主张君主治国应该依靠德治。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即是说当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时,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会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而要求被管理者端正,那么,纵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会服从的。以此来强调正心与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而修身与治国的共同准则便是礼。孔子云非礼勿视,非礼匆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样,作为道德的礼便有了作为自主遵守的伦理规范与作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两重属性。 代写论文 http://
(二)法家的法治思想
法家主要强调法的重要性,其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商鞅强调变法,徒木立信讲的就是为了让法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的故事。而韩非认为: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提出了法治思想。秦国重用商鞅李斯等法家代表人物,变法图强,于战国诸侯并立时期发展壮大并一举统一全国,向世人证明了法治的重要作用。但是秦国又因严刑峻法而二世而亡,真可谓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三)官吏的选拔
1.秦汉时期
秦灭六国一统天下,靠的是征伐杀戮,故秦国以军功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可以鼓励战士奋勇杀敌。
两汉时期,国家统一,朝廷给民休养生息,军功的选拔标准不再适用于当时的情况,于是渐渐形成了察举征辟制。所谓察举,就是由州,郡等地方官,在自己管辖区内进行考察,发现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一定的考核,任以相应的官职;所谓征辟,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 论文网 http://
2.魏晋南北朝时期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采用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就是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考。
3.隋唐至明清时期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科举制由此诞生。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但是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至清末修宪以后,1905年科举制被废除。但是科举制的影响却并未消失殆尽,孙中山先生所创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的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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