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923 发表于 2018-7-26 21:10:36

2018论建立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现出来,然而由于物流立法的缺失,导致我国物流业存在管理无序、市场混乱等突出问题,伴随中国入世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其面对新机遇和挑战的能力堪忧。本文考察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分析我国物流立法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物流立法实践,立足国情提出在我国建立完善物流法律体系的思路。 作文 http:///zuowen/
关键词:物流 物流立法 物流法律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解释,物流被定义为“经济活动中涉及实体流动的物质资料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行有机结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深入国际市场日益扩大,电子商务等新型运输方式已渗透到物流领域之中,赋予物流业新的内涵,促进物流业迅速发展,成为全球极具潜力的新兴服务行业。我国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物流业的现代化程度和组织水平已经大大提高,2009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96.65万亿元,成为带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支柱性的十大振兴产业之一,但总体来看我国物流业目前仍属于初期阶段,不仅与发达国家的物流业发展差距过大,而且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内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外不能适应国际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的发展必须由法律来规制,目前解决我国物流业困境的关键在于物流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我国物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目前我国物流业突出存在的问题 论文代写 http://
  一是效率低、成本高。目前我国物流业满载率低,仅汽车空驶率就高达37%,另外物流成本高,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当前我国物流业运行情况显示,2009年前三季度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8%,是美日等发达国家的2倍。
  二是市场混乱,竞争无序。我国现存物流企业形式千差万别,缺乏市场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企业服务水平层次不齐、竞争混乱、利益冲突日益加剧。
  三是方式落后,设施陈旧、人才匮乏。第三方物流企业所占比例不高,且发展规模偏小和服务范围偏窄,物流设备更新速度慢,物流人才重视和培养力度不够。
  2、我国物流业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缺乏统一规划。中央对于全国物流业发展缺乏总体掌控和全局思考,对物流业的布局设置没有因地制宜,对地方性物流规划没有适当规制,造成物流业分布不平衡,重复建设、资金浪费和设备利用率低;
  二是缺乏宏观调控。国家宏观调控不力,没有统筹兼顾,地方政府、中央部门为一己私利干扰物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是缺乏系统组织。物流的专业化组织水平不高,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化流通的集约化经营优势难以充分发挥,规模经营、规模效益难以实现。
  四是缺乏技术支持。有关物流的技术标准、设备标准、操作标准不完善,专业术语滞后,不能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 论文网 http://
  五是缺乏规范管理。有关物流企业市场准入、资质标准、行业规范和运行保障等管理制度的缺失,造成了物流市场混乱。
  总之我国物流业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国家政府对物流业发展的前瞻性认识不足,没有实施好宏观调控和及时完善立法,全面运用法律手段对物流业进行规划、组织、引导和监管。
  二、我国物流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物流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与物流活动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处于核心地位的专门调整物流关系的《物流法》,现行物流法律制度按照法律效力分有以下三类:一是直接为物流而制定的法律,如《海商法》、《铁路法》等 ;二是行政法规,涉及物流的行政法规,如《公路管理条例》等。三是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如《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另外还包括有关物流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各种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等。调整内容涉及物流活动主体以及物流活动中的运输、贸易、仓储保管、包装、搬运配送、流通加工、货运代理、保险、电子商务等环节以及市场竞争规制。我国目前的物流法律体系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物流业发展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其弊端突出显露出来: 思想汇报 http:///sixianghuibao/
  1、无序
  一是缺乏全局性指导。没有法律对全国各地方、中央各部门物流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和宏观调控、对物流运行过程中的运输、仓储、信息等各环节业务进行统一系统组织;二是缺乏统一规范体系,有关物流业的多部法律法规涉及面零散,没有法律针对物流业的市场运行主体、行为、责任、保障等方面进行专门的规定;三是交叉冲突多。由于立法分散且缺乏系统性,有关物流的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铁路、交通、航空等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交叉重复、冲突矛盾情况较多。
  2、滞后
  现行的大部分物流法规还属于计划经济时代以及改革开放初期的产物,已不适应现今经济体制、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管理水平的发展,对于电子商务物流等新领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WTO物流法律制度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影响都没有明确规定。
  3、残缺
  现行物流法律规范虽然多,但存在不少法律空白,对很多物流关系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对涉及物流的专业技术标准严重缺乏。
  4、低效
  现行物流法律法规大多是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制定和颁布的条例、办法、意见、通知,零散且透明度差,查阅掌握十分不便,且效力等级低,直接适用困难,调整作用不强,多数仅能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 作文 http:///zuowen/
  由此可见,我国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已严重不能适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成为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建立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势在必行。
  三、国外物流法发展情况及启示
  物流,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成熟于欧洲,随着中国物流市场的全面开放将拓展于中国。发达国家的物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呈繁荣兴盛局面,其立法思路和手段十分值得我国借鉴。
  1、国外物流立法的发展情况
  一是美国物流立法特点。美国未制定针对物流的专门法规,但通过适用不同物流业务环节的各种法律对物流业进行规制。对整个物流业的宏观管理以市场法律规制为主,以行政政策,措施及规划为辅。美国的物流立法和政策从严格管制到放松准入,与其各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旨在营 代写论文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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