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8190 发表于 2018-7-26 20:48:45

2018德沃金个人主义权利观的论述逻辑思考

   .Bsq966 { display:none; }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4)03-0094-07
  在权利意识遍及世界的今天,权利概念所代表的个人的内在价值虽然广为人们接受,在理论上为其提供一个不依赖直觉的客观基础却非易事,这件苦差事贯穿了德沃金的整个学术生命。《认真对待权利》确立了权利的个人主义纲领:一方面主张一元化的权利观,另一方面又张扬权利的王牌观念。《法律帝国》与《刺猬正义》则分别为这两个命题提供了深入论证,实现了个人主义权利观从纲领到体系的转变。为了理解这个具有高度体系性的权利理论,需要深入其理论脉络把握它的论述理由与推论步骤,并进一步反思它的局限性。
  一、个人主义权利观的两个命题
  在《认真对待权利》中,德沃金提出了其权利理论的两个核心命题: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的一元化命题以及权利作为抵御功利主义的王牌命题。
  (一)一元化命题
  在德沃金看来,法官确认法律权利不完全是一个适用法律的过程,法律权利包含着无法被过去法律实践所囊括的实质性道德内容。①该命题打破了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的两分法,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有着递进关系的子命题。
  第一,司法裁判必然以权利为正当化根据。通常来讲,能够为法官判决提供正当化根据的论据有两类:一类基于个人的内在价值,另一类基于集体目标。前者被德沃金称为权利,后者则被称为政策。②虽然法官在实际判决中不一定言明自己的裁判理由,有时也可能明确声称,判决的正当化根据建立在集体目标(公共安全、经济增长、就业率)之上,但德沃金认为只有权利才能正当化法官的判决,那些自认为其判决立基于政策的法官实际上误解了自己的裁判根据。集体目标的达成与否充满了或然性,例如,在征收房产税与降低房价之间只具有可能性。这就意味着,关于集体目标的问题只适合民选机构来处理,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旨在达成集体目标的举措获得正当性,权衡集体目标不是一个非民选的法官能够处理的问题。虽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时候经常出于政策性考量,把法律的正当性建立在集体目标之上,但在德沃金那里,既往的立法实践并不能直接构成法官裁判案件的根据,不论其原来的根据为何,过去的实践被法官用于裁判案件时,总是要经过最佳化证立的过滤,法官能采用的证立根据只有权利,因此,法律权利构成了所有法律裁判的正当化根据。总结大全 http:///hTml/zongjie/
  第二,不正确的判决也必然以权利为其预设。德沃金认为法律实践必然体现了个人权利,这与人们对法律的通常理解有冲突,人们很容易发现在真实的法律运作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正确的判决。这并不意味着德沃金的主张仅仅是一种理想,缺少现实根据。这是因为,法律权利在他那里意味着一种关系,该关系是证立性的,一头连着个体的利益,一头连着法官的判决结论。③即便是在错误的判决中,法官也主张他在确认法律权利,他作出的是一个有着正当化根据的判决。
  第三,权利的创设与适用相统一。依照德沃金的理解,法官在裁判案件时是在运用自己对过去法律实践整体的最佳判断来建构法律规范。因此,不存在独立于法官的法律规范等待法官去适用,这种传统的见解是对真实法律实践的扭曲。④法官对过去实践进行以权利为据的最佳道德判断,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随意地摆布过去的实践,过去的法律实践构成了法官裁判必不可少、不能忽视的组成部分。即便在法官推翻既往判例或制定法条款的情形中也是如此,此时,法官仍受限于既往实践,推翻的根据恰恰在于对既往实践予以最佳化证立。⑤
  (二)王牌命题
  依照一元化命题,法律权利不过是被法官实施的道德权利,法官实施只解释了法律权利的适用范围与存在方式,它的价值则必须在政治道德层面上才能说明。论文网 http://wWw..coM
  在常规的政治生活中,道德权利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并不彰显,在政府作出错误的决定或者基于少数服从多数的整体功效原则,限制或剥夺公民道德权利的情形中,追问道德权利的含义与根源就有了必要性。道德权利的意义最典型地表现在公民是否享有违反法律的权利这个问题里。对于那些持否定答案的论者而言,能够运用的最强的论据就是整体功效。德沃金坚决反对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功利主义论证并不是只有在偶然的情形中才会否定道德权利,而是必然会导致否定道德权利的结果。⑥
  在政治共同体内,以整体功效最大化为目标的集体决策程序,给每一个公民的个人偏好以同样的分量,依照一人一票这个原则,通过加总的方式贯彻多数人的决定,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整体利益。这是形成集体意志、维系共同体生活所必须的条件,在每一次决策中被牺牲的少数人的个人偏好也因此并不构成批评集体决定的理由。不过,德沃金发现,参与投票的各方生活在同一个共同体内,彼此联系、互相影响,每个人的偏好不可能仅仅是他个人的偏好,而是经常包含着他者的成分。在理论上可以将每个人的偏好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涉己的偏好,一部分是涉他的偏好。⑦在现实的决策过程中,这两个部分紧密交织在一起、无法分开,这个事实使得决策过程失去了公平性。如果把集体决策比作一个在社会成员中分配资源的过程,某些人会因为招致较多投票者的喜爱而分得较多的资源,而那些不被关注甚至被投票者厌恶的人则只会获得较少份额甚至什么也得不到。⑧www..coM
  依照德沃金的推论思路,如果我们承认,道德权利是一种个人享有的、基于个人的内在价值的权利,它是一种政府若想为其行动寻获正当性就必须保障的权利,并且,并非所有个人利益都构成了政府尊重的对象,有些利益是为了过上共同体生活而必须舍弃的,那么个人利益中不属于为了共同生活而需舍弃的部分才构成了道德权利的内容,该内容就是被平等对待。这个权利的享有不是因为人们的出身、才能或品德,而是基于人作为一种理性存在而具有的内在价值,基于人性尊严。⑨不论具体的道德权利会包含什么内容,总体上它们只有服务、服从于这个内容才能成为一种道德权利。⑩在这个意义上,德沃金异常坚定地主张:道德权利是一种反功利主义的权利,是个人手中的王牌。
  二、 思想汇报 http://wWw./sixianghu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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