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965 发表于 2018-7-26 20:47:32

2018当前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其化解的法治策略

   .Axy372 { display:none; }  作者简介:李昌凤(1974),女,河南光山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环境法。 本文由毕业论文 网(m.)选自《行政与法》2014年第5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将及时处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FFX019。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极大的环境代价,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可以说,我国在环境方面正处于敏感期。局部有所好转,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增大的环境保护状况导致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呈迅速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一、当前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态势
  (一)增长幅度大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社会成员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群体性事件呈显著上升的趋势并已进入高发期。根据相关资料统计,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重特大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特别是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以环境污染为诱因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也随之进入高发期。同时,因环保邻避设施而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也呈迅猛上升趋势。总结大全 http:///hTml/zongjie/
  (二)对抗性增强
  在环境诉求的表达上,公众首先希望寻找理性而有效的方式,力求尽可能做到不违背现有的社会规制并创造性地发明了集体散步、集体购物等形式。如果公众诉求得到了政府部门积极有效的回应和妥善处置,事态会迅速平息;但当诉求没有获得回应或表达受阻尤其是遇到政府部门的强力压制时,就极有可能演化为激烈的对抗事件。近年来,由环保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更多的是以相对极端的方式呈现出来。如2012年6月底7月初,什邡市民反对钼铜项目而聚集抗议,请愿后发展为打砸事件,造成部分人员受伤;2012年7月底,启东市民反对日本王子纸业达标污水排海项目而集结示威;2012年10月,宁波镇海区居民因反对PX项目而抗议并游行示威,警民发生激烈冲突,场面一度失控。
  (三)负面影响大
  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基本沿着统一的套路发生、发展、结束:地方政府上马项目民意反对博弈、升级政府妥协项目下马或暂时中止。虽然事件很快得到平息,但在缺乏制度支撑的条件下,事件却成了一场没有赢家的抗争,最终陷入多输怪圈。
  第一,地方经济发展失去合法、合规的项目支撑。许多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项目工程对地方经济发展都起着强大的支撑作用,甚至是当地政府花了很大精力争取或引进的,因环境群体性事件而叫停或下马,必然会使地方经济发展受到重创,影响投资方的信心,对当地未来的投资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造成资本远离。例如有报道称,什邡事件所涉宏达钼铜项目建成投产后,年销售收入将超过500亿元,利税超过40亿元,项目固定用工能解决当地约3000人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超过400亿元。2013年3月,什邡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对全市工业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后发现,什邡事件加大了项目招商的难度,即招进的项目签约多、落地少。作文 http://www..com/zuowen/
  第二,政府的公信力遭遇严峻挑战。有的地方政府一心关注当地经济总量,而对环境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没有给予足够的考量;有的决策单凭长官意志,轻率承诺,降低环境标准甚至帮助企业蒙混过关,无视民意;有的甚至认为公众不会觉察,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敢轻易反对,更不会采取激烈的维权行动。而事实是:一旦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政府就会陷于被动境地,为平息事端,又仓促宣布项目下马、工程停工。这种不闹就上、一闹就撤的模式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极大损害。在政府与公众之间信任缺失的情况下,在公众的环境恐慌面前,官方的任何数据和论证结论都是苍白无力的,许多地方政府已丧失了为工业项目环保达标做解释或辩护的公信力。
  第三,企业投资损失巨大。重大项目工程的停建或下马,对相关的投资企业来说,此前的所有投资筹划都打了水漂,损失之大可以想象。例如为平息事件,什邡市政府决定停止该项目的建设,宏达股份不得不放弃什邡钼铜项目,包括此前为该项目所做的45亿元定增计划也流产,在其他地区的多金属发展路径也受到重创,公司股价当日跌停。
  第四,公众环境维权的途径并未疏通。发生如此多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公众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看似民意的胜利,但是如此的发生、发展、处理模式并未从制度上改变公众环境权益保障不到位的现状,也未从根本上疏通环境维权的渠道。论文网 http://wWw..coM
  二、环境群体性事件高发的原因分析
  (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保知识的缺乏
  第一,公众环保的呼声和以实际行动改善环境的自觉性日益高涨。随着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越来越关心环境保护,当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激烈矛盾时,更多的公众选择的是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公众也更倾向于用行动来改善周围的环境状况,尤其当他们认为自身环境权益受到损害而又无法通过正当途径予以解决时,往往会通过环境群体性事件来向政府施压。2013年5月,上海交通大学民意与舆情调查研究中心披露了《2013年中国城市居民环保态度调查》结果。调查显示,77.2%的公众认为环境保护应优先于经济发展;公众对于邻避设施抵触情绪较为激烈,51.3%的公众坚决反对居住区周围建立污染性设施;若居住区周围拟建污染设施,78.1%的受访公众表示会参与请愿活动。若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8.1%的公众会直接选择较为激烈的方式解决问题,串联邻居或者直接参与群体性事件。
  第二,环保常识的缺乏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心理。上述调查显示,半数以上公众对于PM2.5缺乏认知,37.4%的公众认为自身日常行为对环境不存在什么影响,公众环保常识的欠缺可见一斑。又如:我国公众普遍认为PX属于剧毒,具有很强的致癌性,会造成胎儿畸形,百公里之内都不安全,以致谈PX色变。而美国休斯敦PX装置距城区1.2公里,新 论文网 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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