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8075 发表于 2018-7-26 20:33:25

2018浅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浅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国家赔偿制度是一个国家从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标志。对于我国而言,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建立走过了及其漫长和艰难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前的国家赔偿制度是国民党政府通过宪法以及特别发来进行确立的,新中国成立后在赔偿范围上仍然以物质损害为准,但是也没有建立起精神损害的赔偿制度。但是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中对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而在2010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了国家赔偿法,首次对精神伤害抚慰金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历史就是我国法律走向及安全的历史。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并且找出解决办法。
  一、目前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规定出现的问题
  虽然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规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面前已经趋于完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1.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不明确
  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它决定着相对于人的哪些权利在遭受到国家侵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目前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确立了精神赔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任何对于权利侵犯的行为都要承担精神赔偿。在《国家赔偿法》进行修改后,虽然已经规定了三种非财产赔偿的方式,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以及赔礼道歉,同时也包括了支付精神抚慰金的方式,但是目前仍然没有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进行相应的明确,例如在侵害产权后的精神损害是否需要进行赔偿等等,在35条中的严重后果应该如何就是都应该做出相应的明确。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没有做出规定
  精神损害虽然是无形的,甚至在大多数时候是无法进行测量的,但是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一些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是大于物质损害,而受害人在遭受到了精神损害后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国家赔偿法》已经规定了精神损害需要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对精神抚慰金这一计算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对然精神损害的标准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不同的,通过法律来进行规定十分困难。
  二、如何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制度
  1.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为了实现我国的现代法治精神,国家赔偿法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任何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是在行政侵权以及司法侵权的情形下发生的赔偿请求,在这其中的严重后果的情形往往是需要进行明确的,如果无法将这些文字进行清晰的理解,那么就会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造成混淆,无法起到规范我国司法的效果。
  2.将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明确以及细化
  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明确以及细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必须是可行的。由于精神损害本质上是一种十分痛苦的精神感受,因此在进行抚慰金计算的过程中应该着眼于受害人,并且使用主观的损害赔偿原则。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国家赔偿的特殊性,在进行精神抚慰金确定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如下几点因素,①侵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②侵害的具体情节,其中应该包括侵害的场合,手段,行为方式。③受害人的精神受害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④侵权机关售后采取的相关措施。通过这些标准就能够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明确的量化,一般国家赔偿应该高于民事领域的标准。
  3.国家赔偿请求权不能扣留或是让与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具有人身属性的,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国家赔偿请求权只能够为受到损害的公民享有,这一点需要在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中注意进行补充,以保证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能够得到更好的完善。
  三、结语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就能够得出在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中出现的问题类型,并且也能够通过这些问题来分析出完善的方法,从而让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能够更加公正,更好的保证我国法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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