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2146 发表于 2018-7-26 20:03:30

2018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网络诱因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引人关注。通过分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与特点,发现未成年犯罪与互联网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分析我国互联网环境对于未成年成长而言存在的缺陷,进一步找出未成年人犯罪的网络诱因。针对互联网的缺陷,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网络不良文化 网络犯罪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5-0044-02  未成年人是社会群体中较为年轻的一个群体,被社会一般观念认为纯真而充满着朝气,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明日的脊梁。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一直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运行的重中之重。然而,近年来不断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且往往都与互联网有联系。这暴露出了我国缺乏监管的网络环境,已经慢慢变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本文将重点分析,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中的网络诱因。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传媒的不断便利,让传统观念不断更新,社会关系接连出现新变化。这一系列时代的变迁都在考验着我们的制度能否完成保护社会的职能。在相关制度无法及时适应时代需要的情况下,不断敲击人们内心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屡屡出现。据不完全统计的相关新闻报道:2015年2月,云南省富宁县某中学1名女性学生被同校6名女学生围殴,并拍摄裸照上传网络;2015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1名初中一年级男生被同校高年级学生连续击打十多个耳光后吐血。同样是2015年6月,浙江某地多名初中生将1名小学生强行关押在小黑屋中殴打并用香烟烫身。  (一)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现状  如此频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我们当然要勇于面对、理智思考,分析目前未成年犯罪事件的现状。  (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在数量越来越多,在内容上越来越恶劣。在各大网络和传统媒体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报道屡见不鲜。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的统计,仅2015年1月到四月间,见诸报道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就有40余起。同时,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情节恶劣、手段极端,影响恶劣。  (2)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涉案人员年龄越来越低,尤其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令人担忧。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至2015间,未成年犯罪涉案人员呈现低龄化趋势。而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也是有见诸报端。如轰动一时的湖南邵阳市中小学生杀害女教师案。  (二)现阶段未成年犯罪行为的特点  通过对新闻报道的整理,笔者梳理总结了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呈现网络化特点  一方面,网络的普及使得未成年人易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从而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未成年暴力行为人常常将暴力事件过程上传网络,给被害人带来精神上的二次伤害。而这种行为本身,也构成了网络不良文化的一部分。  2.未成年人犯罪事出现冷漠围观趋势  在很多犯罪事件发生时,尽管聚集了大量的旁观者,却几乎没有出现阻止者、援助者,反而出现了大量围观拍照、上传网络,甚至加入暴力侵害的人,而这些人往往也都是未成年人。在暴力视频上传网络之后,围观的网络群众,也少有批评,多是围观、嬉笑。  综上,我国现阶段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呈现出暴力网络化和围观冷漠化的特点。  二、我国现阶段网络环境的缺陷  (一)不良网络文化泛滥  网络环境中,除了大量可以被人们利用的信息,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良文化,并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络暴力等内容,在不良商家的驱动下,见缝插针地出现在网络世界的各个角落。而未成年人本身意志力不坚定,和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不利影响,造成三观建立的方向出现倾斜,甚至完全与正确的方向相反。近两年来不断增多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中,多出现因长期接触网络不良文化,而产生反社会人格的行为人。  (二)网络游戏内容趋于暴力化  网络游戏是网络世界的主要角色之一,也深受未成年人的热捧。然而我国网络游戏的暴力化倾向越来越严重,一方面,防火、砍杀、殴打、帮派等情节,似乎成为了网络游戏的标准配置;另一方面,网络游戏中各个玩家用于聊天、交流的网络用语,也呈现暴力化、低俗化的的趋势。对于正在成长之中的未成年人而言,长期接触此类网络游戏,对暴力情节耳濡目染,对低俗词语张口既来,显然会对其自身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网络用户鱼龙混杂,缺乏监管  网络世界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社交平台、游戏平台、网络论坛等。这些平台、论坛中的网络用户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对于有一定辨别能力的成年人而言,尚且无法鉴别每一条网络评论的正确与否,处在三观建立过程中的未成年人,在三观不稳定的情况下,及易在鱼龙混杂的网络社交环境中,受到蛊惑,偏听偏信一些或偏激或别有目的的言论,以至于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一方面,未成年人在网络论坛、社交平台中,很容易与思想偏激或别有用心的人建立交流,进而受到蛊惑。另一方面,网络环境中的非法网络博彩、基于网络的非法交易平台等网络犯罪行为,见缝插针,未成年人极易被拖下水。据《济南日报》2013年11月报道,济南一14岁的少年,通过网络学习制毒技术,并通过建立QQ群的方式,在网上销售毒品,其贩毒QQ群规模达500人之多。这体现出了用户鱼龙混杂、缺乏有效监管的网络环境,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之一。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网络诱因  在分析了我国网络环境的缺陷之后,本文将继续总结,在这样的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犯罪的网络诱因。  (一)把互联网当成法外之地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首届互联网大会上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然而,很多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很多未成年的观念中,虚拟的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是不同的,网络世界是独立于现实世界的自由空间,在网络世界中的行为,并不受现实世界中的法律约束。很多校园犯罪事件,行为人将现实中的暴力犯罪行为拍摄成视频,再上传至网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网络上的点击量和点赞,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另有一些校园暴力行为,其导火索是行为人在网络论坛中的口角、辱骂,最终演变为网络骂战,甚至是现实中的聚众斗殴。这些犯罪事件中的未成年人,多抱着网上的事情,与现实世界无关的态度,而不再约束自己的举止,最终做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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