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初探
内容摘要: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当代青少年违法犯罪具体有低龄化、高犯罪率的特点,在表现形式上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且手段残忍、社会危害较大。而引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学生成长环境的、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方面的原因,又有学生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学校、家庭、社会都应为此承担必要的责任,同时强化社会治安防范控制体系以及切实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措施。
关键词: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在刑事犯罪高踞不下的情况下刑事犯罪的低龄化日趋严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据周口市公安机关统计,二OO一年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占违法犯罪人员总数的66%,而二OO二年则上升了4.5%,进入二OO三年,这一比例仍呈上升趋势。从今年初周口市公安机关相继破获的几起由青少年组成的抢劫、强奸犯罪团伙来看,其成员之多、结伙时间之久、手段之凶残、后果之严重,着实令人触目惊心。据《河南日报》载,郑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抢劫、杀人犯罪团伙,其成员竟是由12至19年龄段的青少年组成。所以,研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探索并掌握其规律和特点,以及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于稳定社会治安大局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1、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教育、家庭成员的影响,对青少年思想品质和性格的形成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个人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一般说都是在自己家中和父母一起度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思想单纯、幼稚往往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模糊、善恶不识、是非不辩、荣辱不分。作为与子女有特殊血缘的父母,在这一时期对孩子如何进行教育、父母本人的思想、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极大。有些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其家庭教育以及其父母的不良行为等多种因素有直接关系。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子女养而不教、放任自流。出现这类问题,首先是某些家庭本身存在缺陷,有的家庭父母双亡,子女由于无人教养而走向邪路。有的是父母离婚,父母、继父母对子女的歧视、虐待、遗弃,使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和家庭的温暖而步入歧途。有的是父母不和经常吵架、打架,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得不到家庭和睦,亲善气氛的熏陶,导致孩子从小就崇尚暴力,有的则是父母工作繁忙时间和精力不许,而无力管教孩子。其次,是父母在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父母认为富贵天定,好坏天生,后天的教育无用,或认为“树大瞬息万变直”不用教育。有的认为“从小看大,三岁知老”对偶尔犯了错误的孩子,不是积极的帮助,耐心的教育,而是擅言“无药可救”。在上述种种原因的影响下,一些孩子从小就体验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爱护,得不到正确的教育、细心的帮助,导致他们幼小的心灵受到摧残,心灵处于亚健康状态,一旦遇到诱因和拉拢,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2)对子女过份地溺爱、娇宠,甚至纵容。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已成为现今家庭人员结构的主要形式。孩子成为家庭的中心。在父母、长辈的过度溺爱、娇宠下,很多孩子养成了自私、过份追求物质享受和好逸恶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坐享其成的坏毛病,同时,有些家庭对待子女的特点、错误过分的迁就、宽容,更使这些孩子娇惯成性、放肆不羁、唯我独尊,长此以往,这些在心里、性格、个人素质方面畸形或者说有着很大缺陷的孩子,在他们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在他们的利益和自尊受到侵犯、在他们受到外界的引诱和不良刺激时,就很容易采取一些不当的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报复。
(3)对子女教育方法失当。有些家长在子女出现问题时,不能根据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采取适当合理的教育方法,而是抱着“打是亲、骂是爱”及“棍棒下面出孝子”的封建教子方法不放,对孩子经常打骂,有的甚至家中备有鞭子、板子等“家法”,并把此当作教子成材的灵丹妙药,来医治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伤病”。其结果只能是不仅治不好他们的“病痛”,反而造孩子与家庭、与父母的对立。很多孩子离家出走,流浪社会,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此就有很大的关系。
(4)家长不良行为的影响和对子女违法犯罪行为的包庇。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在你教育孩子之前,请你先检查一下自己的行为”。这一告诫深刻的指出家长榜样作用的至关重要性。青少年模仿能力特别强,容易受感染。父母的不良行为,极易成为青少年效法的榜样。因此,生活中的父母,如果作风不正,行为不轨,将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个别家长对子女违甚至犯罪行为的包庇,则更助长了孩子违法犯罪思想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展,使孩子在违法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刘××,十四岁进就因偷窃被行政拘留,释放后,父母不仅不严加管教,反而把其领到饭馆大吃大喝,美其名曰:“给孩子补养身体。”十七岁时因盗窃案发,公安人员到刘家抓刘进,其父母竟将公安人员死死抱着,让其逃跑,在刘外逃的两年中,多次实施抢劫,并杀死两人,最终被判处死刑。
2、学校方面的原因。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基地,是培养和造就接班人摇篮。作为学校,它不仅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遵纪守法的教育,从而造就出合格人才。遗憾的是现今我们的很多学校,由于教学思想,教育目的的及教学方法的偏差,没有摆正教书和育人,智育和德育的关系,使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片面强调以“智育”为中心。由于应试教育的客观存在,迫使一些学校只注意教书而忽视育人,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的培养,学校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可能还有一些德育方面的内容,但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往往受到智育课的冲击得不到落实,造成了一些学生,学习虽好,但胸无大志,成绩虽优,缺乏崇高的理想;于是有些学生利己主义严重,对生活玩世不恭,对同学缺乏友爱,对社会不关心,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更多的是贪污实惠,见利忘义,追求“个人幸福”的目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学生往往是不顾一切,甚至是牺牲他人或国家的利益。很多青少年学生甚至学习优秀的学生违法犯罪就充分说明这一点。
(2)片面追求学率。一些老师只把注意力放在少数成绩好的学生身上,忽视了对大多数学生的教育,对成绩较差的学生采邓歧视和遗弃的态度,以致一些学生失去了自信心、上进心、自暴自弃,甚至破罐破摔,加上老师疏以教育和管理,为这类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提供了前提条件。
(3)教师责任心不强。看过张艺谋执导的影片《一个也不能少》之后,除了对那位女教师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赞叹外,更多的是对现今有些老师责任心不强的优虑,他们对学生缺乏关心和爱护,对自己神圣而崇高的职业毫不珍惜,个别老师甚至带着麻将桌上的遗憾或酒桌上的醉意走上讲台。对少数学习和表现不好的“双差生”,在感情投入和教育方法上更是存在偏差,甚至对这些学生产生“看不见省心,看见了恶心,识公安局抓走放心”的思想。因而,导致教师对这些学生的训斥多于教育,责备多于引导,动不动就体罚、停课、请家长。而有些被停课或请家长的学生,怕遭到家长的责骂,就采取两头瞒,说瞎话的办法,既不到校学习,又不呆在家中,而是流浪街头,久而久之,既荒废了这些学生的学业,又使他们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从而走上歧途。
3、社会方面的原因。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很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实表明,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也是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1)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一部分家庭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但同时也加剧了家庭之间的差距。富裕家庭子女优厚的生活条件和高档的消费水平,传播媒体宣染的各种大款一掷千金的派头,都深深地刺激着经济条件较差的青少年,使他们在心理上失去平衡。他们既缺乏经济来源,又难以抵当物质消费的诱惑,尤其是富裕同学或朋友的讥讽和看不起,更激起他们对金钱扼制不住的渴望,面对这一些青少年便寻机盗窃,甚至结伙抢劫,以获取金钱。同时,个别家长急欲致富的迫切心情和一些通过不当手段一夜暴富的典型事例,更对有些青少年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诱使他们走向犯罪的道路。
(2)有学难上,无业可就。我国大多数地区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即在学生初中毕业后对开入高中的学生实行考分录取,而很多学校的自身经济利益,把录取分数定得很高。以周口市为例,二OO一年录取的高中生,不到应届初中毕业生的30%,其余的学生要想升入高中往往要交巨额费用,这对一般的城市职工家庭和农村家庭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交不起这些十五、六岁的孩子就只能流失社会。由于这些初中生就业和自谋职业的能力低,加上每年高考落榜生和城市下岗工人的竟争,社会很难向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他们大多只能闲居家中。处于年龄段的年青人又正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理想、事业和幸福,在心理和生理上的追求逐步增强,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为以后人生的道路埋下隐患。
(3)封建意识和“黄毒”的影响。在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哥们义气”思想较为普遍。这种思想崇尚所谓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为朋友两肋插刀”。他们中谁做到这些,就得到“哥们”们的尊重爱戴,违背了这些就遭到同伙的报复和惩罚。这中所谓的豪爽仗义观念,严重地毒害了很多青少年,致使他们将“哥们够意思”作为至高的信誉,从而置国家法律、他别人利益甚至家庭亲情而不顾,为所欲为、相互包庇、相互影响、相互模仿,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同时,充斥街头的各种黄色的、暴力的非法出版物、录像带、光碟等,严重的毒害着我们的青少年,导致他们的犯罪。例如,某校7名学生在观看黄色的碟片后,将同校的两名女生诱至郊外实施强奸。某校5名学生受非法出版物的影响,将邻居的孩子骗至一仓库内,然后向其实中敲诈巨额赎金,等等。
4、主观方面的原因。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作用。一个人实施的行为取决于本人主观上的意识和意志,因此,探索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还应根据了解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
(1)腐朽颓废的幸福观。一切动物因生存上的需要产生欲望,不但有物质上的欲望,而且有精神上的欲望和要求。但是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人需要凭借伦理道德、法制观念来制约和支配自己的欲望,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去指导自己的行动。青少年的可塑性大,他们的思想、性格没有定型,认识问题直观又缺乏理性,怀疑一切又盲目自信。有些青少年之所以犯罪,就是因为他们不用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来支配自己的生需要,反而用生理需要去支配行动,这就导致低级的利己动因恶性循环。这种动因从根本上说就是追求个人享乐,追求个人幸福,他们把吃喝玩乐当成了人生的第一需要,人生的目标和最大的幸福,往往从一支烟、一杯酒…………的享乐开始,以致逐步走向犯罪:有些青少年为了满足个人业已膨胀的欲望,他们会不择手段的去偷、去抢、去骗、去强奸、去杀人,把自己的这种“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有些青少年他们认为“金钱、金钱、与命相联”“人生在世,吃穿二字”在这种腐朽颓废的幸福观的支配下,他们变得贪得无厌、挥霍无度、道德论丧、精神空虚;有些青少年为了寻找精神刺激,吸毒成瘾,这反过来又会因吸毒而变本加厉地去偷、去抢,甚至有些女青年不惜出卖肉体。凡此种种,他们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认为有本事、有能耐,是享受人生的最佳方式,从而甘于沉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