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论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内容提要:打击和预防是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是治本之策。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认清其隐蔽性、损公肥私性、广泛性、低龄化、高层化和对政权的危害性,以及产生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政治根源、思想根源、文化根源;要严厉打击,多措并举,建立网络;坚持打防并重,强化管理监督,深入持久预防。关;键;词:职务犯罪;职务犯罪预防
职务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科技发展的阻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研究职务犯罪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以遏制,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危害
1、犯罪手段的隐蔽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日益健全,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职务犯罪的手段也不断翻新,更具隐蔽性,或以“集体研究”乱发奖金;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从中贪污、挪用;或名为借,实则挪用。收受贿赂等案件更是幕后交易,隐性更强。
2、犯罪结果具有损公肥私性。犯罪分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往往是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相互配合,把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落入个人腰包。如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鸿运以权谋私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索贿受贿案;广东湛江市特大走私案等,都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3、犯罪行业分布具有广泛性。前几年职务犯罪案发地多为权力集中的人权部门或财权部门的模式早已被打破,职务犯罪的发生已走近每一个拥有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人,连过去一向被认为圣洁的教育、医疗等部门也成了案发高源区。
4、犯罪年龄已向多层次发展。九十年代,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年龄相对偏大,青年人员较少,因而有了所谓的“59岁现象”之说,而现在又有了“39岁现象”,不满25岁犯罪的人群也呈强劲增长之势。因为这部分人收入偏低,又形成了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了追求高消费铤而走险。
5、职务犯罪人员高层化。五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处98名省部级、100多位地市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且这些人犯罪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有的甚至在千万元、亿元以上,给国家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6、职务犯罪具有对政权的危害性。职务犯罪是一种极端的腐败行为,严重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如果任这种腐败行为漫延与发展下去,必将严重危害国家政权。综观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历史,不难发现,一个政党如果在政治上腐败,那么它必将灭亡,正因如此世界各国反腐风暴风起云涌。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诸多因素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犯罪方法、手段呈多样化,犯罪根源相对比较复杂,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根源。现代社会,国家工作人员一时也离不开经济行为和经济体制的制约,人们的收入、分配、消费、投资、交易等一切商业行为均被纳入一定的规范之中,当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行事,经济体制规范保持合理限度,在良性的轨道中运行,国有工作人员的犯罪就会减少到最低限度。反过来说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不严格照章行事,行为失范,经济体制不畅,运行混乱,就会造成大量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由于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不规范的经济行为、经济观念、经济体制是构成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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