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46387 发表于 2018-7-26 12:24:10

2018暴力犯罪社会原因浅析及应对策略

   内容摘要:我国检近十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了一个质的跨越,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在面临矛盾、纠纷时至少知道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法治环境本应日益浓厚,然而纵观几年来检察机关案件受理公安移送案件数及犯罪危害性可以看出,暴力性犯罪非但下降,反倒呈绝对数量的攀升。对这一突出问题,决不是简单的数据统计问题,而是一个多元性的含有深层次涵义的社会问题。本文拟从社会环境,犯罪心理及预防机制做出浅层次探讨。
关键词:暴力犯罪行为失范涟漪效应家庭氛围刑事和解

一、暴力犯罪的现状表述及原因探析
2010年2月底,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法治蓝皮书》显示,从2009年1月到10月,中国刑事立案数和治安案件立案数增幅分别在百分之十和百分之二十左右,全年刑事和治安案件立案总数分别在530万件和990万件。同时还指出,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在2009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近年来所谓报复社会类、家族伦理类恶性案件比较突出,据有关数据统计,仅2009年底至2010年初我国共发生八起灭门案,且大多是发生在自己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姻亲或者无直接利害冲突的朋友之间,且凶犯作案疯狂,其后果大多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如此集中且犯罪对象如此异常也非常令人费解,也成为当前人们普遍关注和评论的社会热点之一。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犯罪率猛增,从1978年开始,刑事案件立案率以每年每10件/10万人——12件/10万人速度递增,1978年全国犯罪总数为50万起,到2005年达468万起。如果要分析出如此居高不下的暴力犯罪原因,专家可以总结不下数十条很有技术含量的理由。但其本质无非是在于经济和社会。早在中共八大时就已经指明了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然而建国以来接二连三的政治斗争扭曲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轨迹。正确的审视我国转型期经济发展特征,可以看出,无论阶级斗争如何激烈,无论天灾人祸影响如何剧烈,从本质来说还是经济生活的迟延性和人们的预期值之间的矛盾而至引发心理冲突和行为失范。
(一)经济基础的薄弱,引发心理的是失衡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完善,必然导致利益的重新调整,在逐步实施过程中,人们基于自身利益而普遍感觉到的外显性变化,则是拉开收入差别和消费档次,加剧了人们对物质利益追求的迫切感。如果这种社会矛盾量化到个体时,这种矛盾就不再称为矛盾,而是曲化成了“失落”和“妒忌”。大款显阔的刺激,消费的攀比所引发的心理震荡作为“中介”因素,使经济生活的变革成为暴力犯罪增多的原发性动因。城市的一些年轻人,看到少时伙伴、老同学在经济开放搞活中“暴富”,心理冲突加剧,萌生一种“被剥夺感”;农村的“打工仔”们,置身于城市的现代消费氛围中,心理挫折则可能转化为暴力谋财的攻击性行为,长久的贫困生活及陌生的城市生活环境导致心态不健康。由于城乡差异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之间以及社会成员间的贫富悬殊加大,尤其是近年来城市生活水平相对提高较快,当外来打工人员从相对落后的农村进入城市后,面对社会财富分配多元,收入差距较大的现实及城市本体的排外性,极易产生心理失衡。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法制观念淡薄,外来打工人员对于权利保护、救济的意识很单薄,加上能力又不足,在权利受损时,他们往往排斥或不知道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的权利,而是采用私力解决的方式,从而使简单事情复杂化。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等,造成大量的待业和隐性待业群体,这一群体心理普遍会有一种“被离弃”感,这些均进一步加剧心理冲突,成为暴力犯罪的催化剂。大量的持械抢劫、杀人越货、绑架勒索等以疯狂夺取钱物为目标的暴力犯罪,犯罪动机中大多存在一种狭隘而可悲的“愤愤不平”心理。我国收入矛盾除了八十年代因刚开始探索革新时有所缓和外,从八十年代后期矛盾便持续严重。到21世纪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保等公共服务和产品被推向社会,改革初衷是保民生,促创收,然而在改革进程中因为权力部门相互掣肘,局域利益冲突剧烈,改革最后都成了用“烂尾工程”,最后还是要由纳税人来买单,名目繁多的创新,毫无期望的改革已经让民众心灰意冷,既然正常的劳动不能带来生活而改善,何不“以身试水,难得一搏”?
(二)多元性的道德规范力量减弱,社会公德泛化控制水平降低
道德和法律本质上都属于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不同点是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中国传统法制文化中,德主刑辅是封建法典的指导思想,以宗法伦理为根本,以律法为辅助。即使到民国法制时期,在法律适用指导中仍强调法律未为规定者仍以民俗风情为指导,即使到当代,也仍未否认民间规范的作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未健全,社会秩序靠政策和人们对革命的统一性开维护,即使到了当代,由于根深蒂固的宗族、血缘观念,人们内心总是被一根无形的绳索困扎,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犯罪人即使有离谱的念头仍不敢肆意妄为。即使在文革事件,文功武斗带有暴力性甚至血腥味,但那是自上而下的在中央首肯下的疯狂时代,但那时也少见以个体为单位的暴力犯罪,因为那时仍然有党的政策和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在维系人们的思想。但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制度在不断革新完善,但道德体系没有同步相应。党群关系疏远,理想信念危机,对政治生活的普遍厌倦,对公益事业的不感兴趣和党政干部的腐败行为等社会负面现象冲击着传统的道德体系。随着西方价值观念的涌入和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公德意识趋于淡薄。人们的个体性越来越强,过去近邻如亲的传动乡情逐渐淡化,道德体系趋于破碎。社会对人们的掌控力一旦松弛,道德破碎的的危机随之而来。如今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良好风尚早已不被提及,有些不是不愿做,而是怕被“坏人”,正如春晚小品《不能让他走》,一句很有逻辑的话“你没撞人,凭啥救人?”,让好心者哑口无言。这种蜕变的保身哲理不单被人们灌输给儿童,也被法官作为判决说理的逻辑来适用,这不能不让人在碰到危难时踟蹰不前。
(三)社会土壤的刺激,暴力文化充斥社会
当前中国经济及政治体制都处于转型时期,而中国当前城市化的发展并不是自下而上的累积式发展,而是自上而下的政令型跳跃。当一个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尚未调整,基础产业尚不坚实,社保医疗制度尚未起步,就圈地为城,遗留下大批盲流在城市和城镇之间的边缘化人群,“家里有田,心里不慌”,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强租或者征收了,没有了基本的保障,他们就被迫诉求公权力在苦厄中扶持一把,虽然他们也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在强势权力面前显得非常淡薄然,一些官员对待群众诉求表现出冷漠的态度,甚至动用公权阻拦,无疑是激化矛盾的导火索,继而引发群体性暴力事件。这些群体性事件产生的一个恶果就是涟漪效应,让许多人产生了一种假相,以为“大闹大处理,不闹不处理”,从而一切的不满都更加激烈的行为来解决。石首事件并不是简单的治安案子,里面便折射出当前干群矛盾的尖锐性。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某些官员大肆以权谋私,对百姓权益的践踏,民生服务的空泛,司法不公正,百姓诉求无处伸张都直接导致了社会风气的转变和矛盾的激化。同时外来文化中非主流文化甚至畸形消沉的排斥社会的极端自利的价值观念也逐渐融入社会多元的土壤里。这些非主流意识和当前风气相发酵就刺激了社会土壤的变异。在逐步市场化的中国,多元传媒的此类暴力倾向也在不断增长。充满血腥与暴力的电子游戏已经被人们视为“电子海洛因”,传媒的总体信誉度面临着严峻挑战。在这些互动游戏中,充满了血淋淋的逼真的暴力画面。游戏者已经从最初的观看传媒暴力,逐步发展为在互联网与一些暴力影像游戏中,直接而更为刺激地参与一件件暴力行为。传媒对暴力的过多渲染,对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性。大量的传媒暴力向受众宣告了一个没有安全感的社会的存在,并使青少年对暴力行为产生司空见惯和麻木不仁的心理,削弱了公众的辨别能力和对社会的批判精神。“影视、电子游戏等的传媒暴力还能潜在地激发出一种‘暴力娱乐’让人们在获得心理‘快感’的同时,却扭曲了社会暴力的本来面目。大量事实证明,传媒暴力还是引发新的社会暴力的潜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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