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2595 发表于 2018-7-25 22:21:46

2018论批捕权与司法公正

          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一项司法权力或诉讼权利的配置都必须具有内在的正当性和外在的合理性。所谓内在的正当性主要表现在是否符合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其外在的合理性则表现为能否保障实体法的公正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是评价诉讼程序授权性立法的一个基本的价值标准。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和自侦案件享有批捕权。对于这一权力配置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是否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充分实现,法学界长期以来并未给予应有的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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