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十世纪的中国刑法学(上)(之一)
刑法学是一门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科学。中华法系素有重刑轻民、刑法泛化和重刑主义的法律文化传统。发达的刑律制度和律学研究孵化了丰富的刑法思想。但刑法学作为一门法律科学在中国出现却是二十世纪初期以后的事情。回首二十世纪中国刑法学的发展脉络,我们大体上将其界定为清末的开端时期、民国的初创时期、50年代的转型时期和80年代以后的发展时期。本世纪初期,在列强的压迫下,清政府开始了全面的改制和修律运动。在这场运动中,以翻译日本刑法为开端,引进、移植了西方刑法制度和刑法思想,传统的刑律学研究开始向近现代刑法学转变,现代刑法学的进程由此开端;民国时期,进一步介绍、引进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制度和刑法学说,以大陆法系刑法学说为蓝本的中国现代刑法学获得了初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50年代,随着苏联刑法学理论的大量输入,中国刑法学由仿制德、日到学步苏联,中国刑法学由此脱离了大陆法系刑法学的窠臼,而转型为社会主义刑法学。60年代至70年代末,随着法制虚无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的蔓延,社会主义法制遭受严重破坏,中国的刑法学研究渐趋停滞,以至被迫完全中断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1979年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颁布实施,中国的刑事法制建设和刑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空前发展的鼎盛时期。80年代至90年代,国家的刑事立法进一步完善,刑事司法进一步加强,刑法学理论研究也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后围绕刑法典全面修订而展开的气势恢弘并且具有相当深度的理论争鸣和立法研讨,使刑法学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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