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试论基层检察院应如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利益关系和格局的不断调整,我国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群众信访活动目前可说处在一个相对活跃的局面,自1993年以后群众来信来访数量持续上升。今年以来,群众信访总量仍呈现上升趋势,今年第一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以上三级党政机关受理群众的信访量则比去年同期增加6.5%.其中接待群众集体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9.9%与5.1%.其中涉法上访问题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所谓涉法上访,是指那些在已经或应当被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受理,或者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转而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请愿活动。从涉法上访案件来看,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司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廉洁性、公正性,以及司法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纠纷与矛盾的解决机制问题。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但在新的历史时期,涉法上访案件数量的有增无减,严重干扰了基层检察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面对这种形势,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涉法信访工作,正确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涉法上访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基层检察院当前亟需谋略的严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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