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探析
?关于职务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在刑事法制实务和刑事法学研究中是一个长期有争议的问题。1997年修订的刑法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了比较详细的列举,但是,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一、二款在列举之后仍然采用了一个概括式的表述,即国家工作人员还包括“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外延的不确定性使新的争议再次发生。在司法实务中,争议直接地影响到职务犯罪案件在实体法上的定罪量刑和程序法上的管辖分工,有的案件甚至因为认识分歧导致基层群众告状无门,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稳定。针对这一状况,修订刑法施行之后不久,有关部门即着手准备对刑法相关规定作立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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