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105 发表于 2018-7-25 20:11:17

2018社会学视野里的犯罪

          对犯罪原因及其防治的探索自有犯罪以来就从未停止过,以犯罪和罪犯及犯罪防治为研究对象的犯罪学也经历了一个从古典阶段、实证阶段和现代阶段的发展过程。在实证阶段以龙勃罗梭为代表的犯罪人类学派对犯罪人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将犯罪学从对刑罚和刑法研究的古典时代转向犯罪和犯罪人研究的实证时代,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犯罪学的基础。然而,由于犯罪人类学派研究的重点是犯罪人个人的生理、心理特征,注重个案的研究,其科学性受到挑战,其所得出的结论也不能完全解释犯罪的成因,犯罪防治对策也收效甚微。因此,以菲利为代表的社会学派应运而生,成为实证阶段的继龙勃罗梭的犯罪人类学派以后最重要的犯罪学理论。菲利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从个人、社会、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角度对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提出了犯罪多因论和社会综合预防论,而其在意大利锡拿大学任教期间于1882年出版的专著《犯罪社会学》就集中体现了他的犯罪社会学的思想,使犯罪纳入了社会学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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