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1011 发表于 2018-7-25 19:56:14

2018预备中止可罚性研究

          预备中止由于其先天的派生性,所以从来就没有为我国理论刑法学所关注;又由于其边缘性,所以又经常被规范刑法学所忽略;还由于其微害性,所以也从无机会被社会所聚焦。但在人文社会科学“日益成为科学”的时代,刑法理应满足其自治化和发展化,所以因应犯罪化和非犯罪化的双向运动,我们将探究的触角伸向远离中心的预备中止可罚性问题,从事实、价值二元论角度理性地辩证其不可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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