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从10件滥伐林木案件的调查谈预防犯罪
2002 年以来,政府在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同时,开放对山林的管理权限,鼓励并推行对山林的购买和使用,允许购买者在管理使用的年限内逐年计划批量砍伐原有的林木出售,将销售林木的资金以保护原有林木的再生和再植,既以林养林。然而,政府在推行这项山林权管理使用政策的过程中,放松了对山林购买者的教育与监督,使得购买者随心所欲地滥用所购得的山林管理使用权,实行短期行为,或旋即转卖以图大利,或对原有林木进行滥砍滥伐,最终造成原有林木的大量毁失,有的山林变成了无林之山、光秃之山,与政府加强山林保护和以林养林的政策背道而驰。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2003年和2004年的两年中,共审理了10件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其中:2003年审结7件,2004年审结3件。10件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共滥伐杉树、松树、樟树等原有林总计达9339.84立方米。大量山场林木的毁失,对于山林缺乏的地区来说,在一定程序上破坏了植被和绿化,也滞后了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