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概念化”宪法的摒弃与重构(fx16)
内容摘要:针对我国宪法适用的概念化,虚拟化现状,笔者姑且提出“概念化”宪法一词,并对我国“概念化”宪法的成因以及积弊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最后对我国“概念化”宪法的重构一“实质化”、“司法化”宪法的新生提出了构想和建议。
关 键 词:概念化成因 积弊 司法化
“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一语中的地揭示了宪法的制定与宪法的实施二者之间动静皆宜的和谐关系,二者不偏不倚,一吐为快,最大化地呈现了一宪政盛世图:宪法的制定是前提,宪法的实施是关键。“依法治国的本质和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豪言壮语奠基于对我国宪法最高权威性,最高效力性的认识。遗憾的是,我国宪法的适用呈现出图有其表,有法不施的局面。针对这一现象,笔者斗胆提出“概念化”宪法一词,因为在笔者看来,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宪法被概念化,虚拟化了,暂不论此概念正确与否,仅表笔者堪虑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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