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发展中国家为什么不要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 上
发展中国家为什么不要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 上爱沙尼亚学者赖纳?科特尔和韦科兰博2010年8月26日在http://www.ttu.ee/hum网站发表了题为《政府采购是发展中国家产业政策工具的一种选择吗?》的文章,指出到目前为止,只有40个国家加入了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而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只有部分东亚经济体(中国香港、韩国、新加坡)和10个东欧国家加入了这一协议。促进创新的政府采购(PPfI)机制,是促进创新和产业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一种直接手段。如果发展中国家加入世贸组织下的GPA,该协议将对它们造成严重的限制:要在对国家竞争力和经济增长论文联盟起决定作用的领域实施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将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发展中国家最好不要加入GPA。因此,本文建议发展中国家可以把促进创新的政府采购的直接措施和间接措施(所谓的软措施)混合使用。为此,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强其政策能力,以利用WTO规则范围内复杂的、多层次的产业政策空间。文章内容如下。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首先,是關于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采购和GPA的一个简短综述。在第二部分,是關于PPfI作为产业政策一部分的一个案例。接下来的第三部分讨论了什么样的产业政策才是软采购实践,以及产业政策如何与WTO协议相适应。第四部分集中探讨了政策能力问题。第五部分提出了一个政府采购悖论,即发展中国家是否应该大规模运用直接的PPfI。结论部分总结了有關政府采购对发展的影响的不同看法。 http://
政府采购和GPA
1996年生效的WTO政府采购协议是唯一一个专门探讨政府采购的WTO协议,而且它只对缔约国(2010年有40个)具有强制性。根据该协议,各缔约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和非歧视性的原则(最熟知的是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原则)。该协议适用于所有价值超过某一特定水平的公共物品采购,以及协议中所规定的那些服务项目,其中有些项目是人们自愿让其加入该协议的,而有些则是被迫纳入的。当采购的东西涉及国家的核心利益,或者采购军事产品时,缔约国可以不遵循GPA的规定。此外,许多缔约国都制定了针对其他成员国的市场准入条件。GPA也制定了仲裁程序,既有国家层面的,也有WTO层面的。
GPA是WTO框架内的又一个新举措,它旨在通过全球自由贸易来推动全球经济发展。在大多数国家,政府采购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都超过了10%,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采购都被用于支持国家利益,并被许多国家视为自由贸易最主要的壁垒之一。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所谓的歧视性政府采购将使一个国家在长期内变得更糟,因为它会导致无效率的资源配置,并限制源于自由贸易的收益。更具体地说,自由化的政府采购所带来的收益包括: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对自由化国家自身市场的支持、不断加强的竞争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提供就业机会并节约预算。然而,尽管有这些好处,还是只有有限的几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国香港、韩国、新加坡和10个东欧国家)加入了GPA。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反对GPA的构想,自1994年以来,GPA还没有取得任何大的进展。代写论文 http://
对于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反对加入GPA,一些文献中列举了许多原因。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把这些原因分为四类:政治原因、技术原因、次级政策性原因和经济原因(发展原因)。从政治视角来看,主要是贸易保 论文网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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