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球系统性风险监管:WTO的角色定位及其构想
全球系统性风险监管:WTO的角色定位及其构想金融危机的发生,昭示着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任何可能引发危机的经济问题,都不再是一个领域或国家的问题,而是整个世界的共同性问题。而解决这种共同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预防和控制系统性风险。而系统性风险的全球监管体系更是该问题的重中之重。笔者在此不揣浅陋,试图对以本次金融危机后的欧美系统性风险监管改革为基点,讨论以WTO为中心构建全球系统性风险监管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为未来的全球系统性风险监管提供一种可能的进路,希求教于方家。
一、 系统性风险监管的欧美模式及评价
1. 欧盟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路径选择。
(1)建立系统性风险监管协调机构,负责宏观审慎监论文联盟管。欧盟为了弥补宏观监管体制的漏洞,设立欧盟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欧盟系统性风险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牵头设立,其中包括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副行长及欧盟所辖的27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行长。而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又下设一个由8人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其主要目的在于监测并评估影响整体金融稳定的风险。
(2)建立欧洲金融监管体系,强化欧盟的微观审慎监管。建立欧洲金融监管体系,意在加强欧盟层面的微观审慎监管。为此,建立了一个三层的欧盟金融监管体系,即金融监管指导委员会、三家欧盟金融监管局以及各成员国金融监管机构。其中,三家欧盟金融监管局为欧盟银行管理局(EBA)、欧盟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欧盟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局(EiOPA)。新成立的三个金融监管局最重要的特点,是被赋予了法人地位,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具有制定约束各国监管机构决定和否决其决定的权力。论文网 http://
(3)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也成为本次欧盟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修改《资本金要求指令》,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门槛;其次,扩大金融监管的监管范围,将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监管范围;再次,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本次改革,提高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条件,并加大了对于信用评级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 美国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路径选择。
(1)建立新的监管协调机制,应对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了应对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美国成立了新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新增设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由财政部部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财政部部长、美联储主席、国民银行监管机构主席、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局长、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等。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识别和处理危害国家经济稳定的系统性风险。
(2)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遏制金融创新过度。《多德弗兰克法案》特别对金融衍生品监管作了规定。法案规定,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期货交易委员会通过负责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并协同制定监管规则;将大部分的场外衍生产品通过交易所和中央清算中心进行交易和清算;对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施加保证金、特别的资本比例、交易记录和职业操守等监管要求,以控制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此外,授予监管机构更大的权力,可以处罚那些帮助客户欺骗公众和第三方的市场交易者,并可以对逃避清算的行为进行加倍处罚。论文代写 http://
(3)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风险,设置破产清算新机制。法案汲取了金融危机的教训,建立起了新的系统风险监管框架,将所有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都纳入到美联储的监管范围。并授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权,对于在极端情况下大而不倒的大型金融机构有破产清算的权力。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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