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WTO争端解决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研究
.Ldp367 { display:none; } WTO争端解决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研究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CFX073;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晨光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1CG66;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资助。 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存在着一类特殊的举证责任规则举证责任倒置,即一项WTO协定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由争端案件的被申诉方来承担举证责任,这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应由案件的申诉方对其诉请承担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有所不同,是一种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诸多的WTO协定当中,《农业协定》第103条和DSU第38条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典型代表。
一、《农业协定》第103条的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这种特殊规则的典型代表是《农业协定》第103条,该条为证明出口补贴规定了一种特殊的规则。根据上诉机构的实践,这一规定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争端的当事双方,即将对出口补贴数量方面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申诉方,而将证明未对超过承诺数量的出口提供补贴的责任分配给被申诉方。当出口超出承诺的数量时,申诉方即被免除就出口补贴确立表面证据案件的责任。
(一) 加拿大的奶制品案①论文网 http://wWw..coM
本案涉及加拿大对牛奶采取的补贴和进口措施,是WTO协定生效后通过专家组程序处理的第一件农产品补贴案件,专家组在本案中分析了《农业协定》第103条下的举证责任问题,指出《农业协定》第103条规定声称未对超过减让承诺水平的任何出口数量提供补贴的任何成员,必须证明未对争议的有关出口数量提供任何出口补贴,无论此类出口补贴是否在第9条中被列明,这一规定将举证责任从申诉方转移到了被申诉方,声称超过其减让承诺水平的出口未受到补贴的被申诉方(即出口国),必须证明这些超出数量未被授予出口补贴,该争端的所有当事方均同意第103条的措辞具有倒置通常的举证责任的效果。
由于本案的所有当事方均同意加拿大的奶制品出口超出了其减让承诺水平,而加拿大却声称超过部分没有受到补贴。因此,应由加拿大证明超过其减让承诺水平的出品数量没有受到出口补贴。换句话说,为我们要处理的诉请之目的,应由加拿大来提供足以确立如下推定的证据:即加拿大的特殊牛奶分类体制并不涉及一项出品补贴,无论这种出口补贴是否在第9条中被列明。一旦这一推定得以确立,应由新西兰和美国提供证据来反驳这一推定。新西兰和美国对争议的出口数量没有受到出口补贴的诉请给予了无删节(in extenso)地回应。因此,我们的任务本质上是去衡量证据,并决定加拿大是否满足了第103条对其施加的责任。代写论文 http://www..Com
作为WTO协定生效后专家组审理的第一起农产品补贴案件,本案意义重大,734对于专家组的上述裁决争端双方均未上诉。由于《农业协定》第103条是WTO诸多涵盖协定中为数不多的直接涉及举证责任问题的条款,根据第103条声称未对超过减让承诺水平的任何出口数量提供补贴的任何成员,必须证明未对争议的有关出口数量提供任何出口补贴,无论此类出口补贴是否在第9条中被列明。针对《农业协定》第103条的特殊规定,专家组在本案中确立在这一规定下的特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责任的倒置,即与在通常情况下应由申诉方对其诉请承担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不同,在《农业协定》第103条下,声称超过其减让承诺水平的出口未受到补贴的被申诉方(即出口国),应承担责任证明超出数量的出口没有受到补贴。在因本案执行情况所分别引发的两次争端:加拿大的奶制品(执行情况审查I)案和加拿大的奶制品(执行情况审查II)案中,专家组和上述机构又对本案专家组所确立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做出了进一步的澄清和厘定。
(二) 加拿大的奶制品(执行情况审查I)案
在加拿大的奶制品(执行情况审查I)案中,正如《农业协定》第103条所指明的,新西兰提出加拿大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其牛奶管理措施,包括那些被推定为为执行DSB建议所采取的措施,并没有为超过其减让承诺水平的奶制品出口提供补贴,而加拿大显然未完成这一责任。加拿大则回应称尽管加拿大承认第103条的存在,但其注意到在DSU第215条下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所发布的报告一致确认,一成员方的措施被推定为符合WTO义务,任何对这一措施提出置疑的成员方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不管怎样,加拿大所提交的材料提供了完全充分的证据和法律论证,表明其并没有为超过其出口补贴承诺水平的任何数量的出品提供补贴。对于加拿大的主张,新西兰和美国回应称加拿大所引用的案件都没有涉及《农业协定》和第103条。在涉及发生超出出口补贴减让承诺提供补贴的案件中,第103条倒置了正常的举证责任规则,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根据第215条提起的案件。开题报告 http://www..com/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对于上述争论,专家组认为当减让承诺被超出,第103条具有对依《农业协定》第33条、9条和10条提起的诉请倒置正常的举证责任的效果。因此,在本案中,如果牛奶出口超出加拿大的减让承诺,并且加拿大声称任何超出其承诺水平数量的出口均未受到补贴,那么就应由加拿大提供对第103条来说足够的证据,以确立其未对超出减让承诺水平数量的出口授予出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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