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808 发表于 2018-7-17 11:46:06

2018论WTO条件下国家贸易政策保护性的表现

论WTO条件下国家贸易政策保护性的表现
一、国家保护性贸易政策产生的原因分析
  1.发展中国家保护贸易政策产生的原因分析
  目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前的贸易发展不平衡,发达国家垄断和控制市场,发展中国家技术落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环境不规范,导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贸易上发展不平衡。发展中的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双边贸易当中,发达国家所得利益要远比发展中国家的大得多。如果发展中国家试图在经济上超过发达国家,那么,没有一定保护政策上的帮助,实现的路程将会很艰难。这使得国际间贸易在对利益的争夺中,必然会出现发展中国家保护自身国家企业的贸易政策。其中,产生国家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原因,包括普惠制(GSP)、GATT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条款利益分配不公平的措施等等。
  例如,一些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通常以关税和技术、环境保护等各种原因作为借口,建立无形的贸易壁垒,以保护本国的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通过对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产品技术含量等各个方面的要求,提高国外进口产品的准入标准,或通过征收高额的关税提高进口产品的成本以达到阻止国外产品进口的目的,是本国产品在国内的市场竞争中占有绝对的优势,以发展本国制造业和提升整体经济实力。
  同时,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推行贸易保护政策,采取垄断的手段,垄断技术,垄断某个行业的市场,这种垄断不但影响本国的市场,更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导致市场发展不平和市场调节失灵,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和没有得到壮大的发展中国家很难发展本国经济,也很难再国际贸易中占有主导地位。
  2.发达国家形成贸易保护的主要原因
  发达国家在贸易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他们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往往是因为当前的贸易政策能让他们持续占有优势,更加快速的发展,同时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政策,以达到一直在世界市场中占有优势的目的。
  美国独立以后,北方工业利益集团极力推动制定贸易保护措施。美国以高关税为特点的贸易保护一直持续到二战以后,虽然期间关税的水平有所起伏,但贸易保护的基调一直没有改变。二战结束后,美国已经真正确立了世界经济霸主地位,这才开始推行自由贸易政策。20世纪7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日美贸易摩擦增大,美国货物贸易逆差急剧上升。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重要发源地。战后,经济衰退与通货膨胀并存,自此以后,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滞胀,为了增加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增长,西方各国又普遍推行了贸易保护政策。因此,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开来。
  二、WTO条件下国家贸易政策保护性的表现
  通过以上的分析,以及国际贸易经历几个阶段表明,国家的贸易政策,在本质上都是带有保护性的。其方法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按类型主要分为以下2种:
  1.采取公开的贸易保护措施
  公开的贸易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双方进行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国际直接在政策上制定具有贸易保护倾向的措施,在双边谈判中,将贸易保护列为一个政策性的文件,不可更改,也不能通过谈判来进行解决。或尚未充分展开和达成谈判协议的领域,加上此前协议未履行承诺的谈判,保护措施和一些规则的协议,导致异常。一些国家禁止本国的企业将某些技术和专利传播到国外,其目的是保护一些相对敏感,涉及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行业。因此,在多边贸易的角逐中,这些独特的技术优势成了某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的垄断优势,同时也阻碍了贸易的顺利进行,是多边贸易谈判往往会暂时搁置或者无法顺利进行。
  同时这种公开的贸易保护也适用于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为避免价格低廉质量优质的进口产品冲击本国市场而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本国经济,限制国外产品进出口的措施。
  2.隐蔽的贸易保护措施
  除了贸易保护和开放的形式,WTO条件下,贸易保护和一些重要的隐形措施,由于WTO的调节,在国际市场中,一些产品的贸易不能采取直接的贸易保护措施,不能直接的违反各国在WTO的相关协定,因此往往采取隐蔽的贸易保护政策。例如,提高产品或包装的标准,使产品的准入政策对一些国家相对困难,或是规定进口产品的技术标准,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产品禁止进入,或者以环保为禁止进口的原因。如美国曾一度禁止进口日本的水产品,原因是日本在捕捞水产品时没有设置海龟放生器,导致保护动物海龟被捕捞,影响生态环境。这种贸易壁垒不会像直接的贸易保护政策一样引起各个经济组织的注意和反对,有自己的原因和借口,能够被更加广泛的使用,而一些被贸易壁垒阻止的国家无法反对,无法通过贸易仲裁解决问题。如技术贸易壁垒或绿色贸易壁垒都是这种形式的贸易壁垒。
  三、我国贸易保护措施的表现
  我国加入WTO后,贸易政策要逐步与WTO成员国中其他的国家相一致,因此以往采取的许多直接的贸易保护政策由于违反WTO自由贸易的要求将不再适用,必须采用相对隐蔽的贸易保护政策,如某些商品在进出口过程中的补贴政策。中国的产业由于技术的落后在整个国际分工并没有优势,通常会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初级产品生产的代工厂。因此在贸易保护方面,我国要考虑根据本国的国情,制定出相应的行政法律措施,这样才能保证经济的良好发展。
  1.贸易保护政策要以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为目的
  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进入WTO,很多保护发展中国家经济,支持发展中国家贸易的例外条例对我国都较为适用,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条例,制定有利于本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各种贸易保护政策。对这些例外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佛和中国政策的利益。但WTO的许多规则和协议不严密,有漏洞。这使中国可以根据规则和协议中这些漏洞制定出本国贸易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例如,WTO对反倾销的规定并没有十分的明确,我国可以制定自己的反倾销政策,组织外来产品的进入,保护薄弱的本国工业和制造业,使其能充分占有过国内市场。
  2.非关税壁垒体系更符合中国国情
  关税手段等公开形式的保护措施,在WTO条件下最终还是要受到限制并且取消的。在这种大形势之下,各国都要转向新型的也就是隐蔽形式的非关税壁垒。中国在加入WTO之后,也是要顺应这一趋势的,按照WTO的原则和例外等条款,打造出有中国特色的隐蔽形式的非关税壁垒体系。
  中国还颁布了《反补贴条例》,但今天,中国的反补贴政策仍然是一个缺乏实践经验,以及相关的人才非常缺乏的情况。虽然中国目前的整体科技实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但是,即使只在个别地区发展的有国际领先技术标准,而且是有国家特色的,也将大大提高保护国内市场的能力。首先,我们可以构建绿色贸易壁垒系统,也被称为绿色壁垒。采用进口环保作为限制外国产品的原因。然后,还可以提高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由于技术的复杂性,这也是一个相当强的隐蔽的非关税壁垒。
  四、结论
  从国际贸易保护性政策的演变不难看出,每个国家贸易政策的制定,其根本是源于本国的国际大环境的改变和其自身的经济发展程度。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在未来一段很长的时间内,贸易壁垒是不可能被消除掉的,因此我们只能在符合国际协定的基础上制定有利于本国的贸易保护政策,让本国的贸易迅速发展起来,以适应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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