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出路
一、广东现代物流业发展制约因素和原因根据我国最近公布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1)的定义,“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存储、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有机结合。”而物流业是指从事物流的产业。物流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美国(1915年,阿奇·萧《市场流通中的若干问题》),当时被称为实物配送,是指包含于销售之中的物质资料和服务在从生产场所到消费场所的流动过程中所伴随的种种经济活动。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传统物流已向现代物流转变,包括运输现代化和合理化、仓储自动化、包装标准化、装卸机械化、加工配送一体化、信息管理网络化等,现代物流水平已成为一个地方或国家体现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物流业获得较快发展,但是仍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1、制度和理论研究滞后束缚物流业的发展。
(1)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对物流产业发展的影响和制约。例如,我国实行的是按照不同运输方式划分的分部门管理体制,同时,从中央到地方也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层次。这种条块分割式的管理体制,一方面,使得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存在交叉和重复;另一方面,各部门、各地区各管一块,将全社会的物流过程分割开来,实行一种分段式的管理模式。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物流产业的发展。
(2)存在部门、行业和地方的本位主义。各管理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多从本部门、行业和地方利益出发,造成一种不正常的、不公平的竞争格局,不利于形成社会化的物流系统和跨区域、跨行业的物流网络,许多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想方设法寻求部门或地方政府的保护,政企不分现象依然存在。
(3)物流理论研究相对落后。
2、基础条件不完善影响物流效率的提高。
(1)现代化物流集散和储运设施较少,发展水平较低。我省在交通枢纽、公共储运设施、各种现代化物流中心等物流集散设施建设方面仍然滞后,能够有效连接不同运输方式的大型综合货运枢纽、服务于区域经济或城市内部的各种物流基地、物流中心还比较缺乏,这严重影响着运输效率的提高。
(2)各种物流设施技术水平较低,物流作业效率不高。以货物运输设施和装备为例,铁路的货运重载、高速、自动化管理目前仍处在起步阶段;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沿海港口装备水平参差不齐,例如,深圳港等部分码头的现代化程度较高,但仅相当于发达国家80年代的水平;民航货运业不发达,以客运飞机搭载货物仍然是主要的航空货运方式。
(3)物流设施布局不尽合理,不能充分发挥其效率。如在运输设施方面,一是运输设施的区域布局不尽均衡,粤北、粤西地区相对落后;二是各种运输方式的布局欠佳,且相互之间尚未形成合理分工关系,在同类货源上进行盲目竞争,使得各种运输方式不能合理地发挥各自的优势,造成资源浪费。
(4)物流设施的标准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一是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装备标准不统一;二是物流器具标准不配套;三是物流包装标准与物流设施标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对各种运输工具的装载率、装卸设备的荷载率、仓储设施空间利用率方面的影响较大。
(5)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较低。一是企业内部物流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都还比较落后,如条形码技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物资采购管理(MRP)和企业资源管理(ERP)等物流管理软件,在物流领域中的应用水平较低;二是缺乏必要的公共物流信息交流平台,以EDI、互联网等为基础的物流信息系统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3、专业化物流服务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服务方式和手段比较原始和单一。目前多数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只能简单地提供运输(送货)和仓储服务,而在流通加工、物流信息服务、库存管理、物流成本控制等物流增值服务方面,尤其在物流方案设计以及全程物流服务等更高层次的物流服务方面还没有全面展开。
(2)物流企业组织规模较小,缺乏必要的竞争实力。目前从事物流的企业大多规模和实力都还比较小,网络化的经营组织尚未形成。
(3)物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服务网络散,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多数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服务规范和内部管理规程,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低,经营管理粗放,很难提供规范化的物流服务,全社会的物流整体效益较差。
之所以存在上述的问题,主要原因有如下方面:
从物流的体制看,目前物流业的制度基本上仍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使原本是一个系统资源的物流业管理权限被划分成若干个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肢解了物流资源社会化配置的综合效益,而众多的产销企业都各自从事规模不等的物流运营,仅物流设施分建引起的浪费就较多。系统分割、资源分散的物流运营体制的长期存在,映射出“大而全”、“小而全”传统经营理念的根深蒂固,利用对物流资源的垄断构筑壁垒,获取较高的市场份额和高额的经营利润,构成了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轨的最大障碍。
从法制环境上看,现有与物流有关的法律法规多是部门性、区域性规章,受部门、地方利益牵制,数量虽多但相互之间存在矛盾难以协调一致。物流市场的进入与退出及竞争规则基本上无统一法律法规可循,市场监督乏力,影响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从物流的观念看,现有物流业在很大程度上仍局限于“物品流通”,把物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似乎就是物流的全部,以致于把物流与运输等而同之。这种认识使得企业内部的考核仅视物流部门为本企业服务所发挥的效率,至于物流设施是否充分利用则另当别论。此外,对于许多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冗员不断增加,生产企业或商业企业自办物流为主的格局在一定程度影响现代物流理念的普及。
二、发展广东现代物流业的建议
1、明确广东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总体思路。以全省的“十五”计划为指导,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布局和深化改革为主线,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引导,使物流业建立起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物资流通需要的服务体系。在经济中心地区或中心城市建设集信息、仓储、配送、多式联运及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中心或物流基地,以物流合理化、集约化和高效率为原则,造就一批具有现代竞争能力的大型物流企业,基本形成以中心地区或中心城市为依托,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物流网络。
2、建立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1)建立协调统一的管理制度。建议由政府成立一个综合协调机构,专门负责研究、制定和协调物流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物流装备更新的融资政策、物流基地的土地使用政策、物流服务及运输价格政策以及工商登记管理政策等方面研究制定有利于发展的支持性措施,以提高政府的管理和协调效率,应尽快出台统一的物流产业布局规划,改变目前按不同运输方式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规划、投资的形式,促进物流基础设施之间的配套和协调,并协调好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的物流发展规划,做到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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