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4260 发表于 2018-7-17 09:25:15

2018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运作效力 改善广西投融资环境

    摘要 近年来,各省市纷纷建立起“两级授权、三层架构、双重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三层架构的一个重要环节,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功能、定位仍处于摸索阶段。文章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功运营的“渝富模式”为学习借鉴对象,针对广西国有企业的现状,提出了自治区本级第一家资产经营公司——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参与广西国企改革的具体运作思路。
  关键词 渝富模式;广西国威公司;运作思路
  
  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的进一步放开搞活,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发生了从监管国企到监管国资、再到监管国有股权的动态演进。新的形势需要新的国资监管思路。为顺应这种潮流,全国各地建立起“两级授权、三层架构、双重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各省市国资委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顾问专家刘纪鹏在《国有资产法破冰2006》一文中对“三层架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三层制架构下,国资委把资本交给国有控股公司运营,控股公司对国资委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对企业而言,控股公司只是一个投资者,享受的是公司法和国资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反过来,企业享有公司法和国资法规定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同时承担为股东创造利润的责任”。刘纪鹏同志在文中所指的国有控股公司在实践中往往又被称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从全国情况来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仍属于新生事物;至今为止,其定位、功能等仍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规定,运营模式也处于探索研究阶段。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出运营效果较好的资产经营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渝富公司)就是其中的典范。为学习借鉴重庆的“渝富模式”,各省市政府和各省市国资委纷纷到重庆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也分别于2007年6月和7月两次派人赴重庆考察;其中一项重要的考察内容就是如何学习、借鉴“渝富模式”。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公司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从重庆市债权类不良资产处置,到参与国有企业的投资和资产重组,再到搭建金融控股公司,渝富公司各次出手均业绩不俗,重组的企业多数轻装上阵,获得了重新发展的机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用打包、打折的方式以21.5亿元收购重庆工行157亿元(本息)不良贷款,再由欠款企业以现金和土地抵押回购,一举解决上千家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大大改善了重庆当地的投融资环境。2005年底,世界银行在其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中认为:“重庆‘渝富模式’倘若成功,其打包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可能成为一个颇具价值的样板;特别是对于东北地区很多破产国有企业的重组、关闭和转型可提供借鉴。”
  “渝富模式”作为一个全国推广的范例,各省市到目前为止居然没有一家能成功复制,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从各省市的学习与借鉴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未能成功复制。其一,重庆市作为一个直辖市,市政府可以直接处理辖区内所有事务,而其他地方大多有省、市级两级政府;这两级政府及两级国资委的处置格局加大了处理难度。其二,由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黄奇帆领衔的非正式行政协调小组,对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予以解决,因此提高了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而其他省市并未建立类似的协调机制。其三,重庆市给予渝富公司强有力的财政显/隐性补贴,其包括国债注入、规费注入、土地注入、存量资产注入(行政划转)、税收返还等,这是其他省市资产经营公司所无法比拟的。从渝富公司的成功历程来看,以上三点既缺一不可,又相辅相成。
  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治区国资委组建,于2006年12月成立的自治区本级第一家国有独资资产经营公司。国威公司的主要职能为自治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资本运作以及政企分开的投融资平台。国威公司作为新成立的公司,并没有具备上述“渝富模式”的实施条件。国威公司要想发挥自治区本级国有资产重组和经营平台功能,在不良资产处置、企业重组等领域有所建树,必须要在充分了解广西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学习、借鉴“渝富模式”,另辟蹊径,培育出符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
  
  一、广西国有企业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
  
  1、盈利能力较低。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2005年广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1796.38亿元,负债1130.12亿元,利润67.7亿元,资产回报率3.77%。
  
  2、负债率过高。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2005年广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率62.9%。另据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的张汝光同志在《广西金融研究》2000年10月刊发的《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企业改革增添“动力”》一文中介绍:“广西辖内金融分支机构不良贷款涉及企业大约1万户,其中大多数属国有企业。”“广西辖内的金融分支机构不良资产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个别地区由于不良贷款比重偏大,被视为“金融高风险区。”从文中材料看,许多国有企业信贷融资渠道受阻,无法获取企业发展所需外部资金,经营陷入困境。
  
  3、经营机制不活,公司治理水平低。从历史角度看,广西国企很多是由各厅局设立的;企业的运转受各厅局主管的意愿影响很大;企业除了盈利的目标外,还要承担很多各厅局单位赋予的义务,很难作为一个法人主体进行独立经营;公司治理水平普遍较低,市场化程度较低,很多企业得以存续主要是靠特殊的行政背景所争取到的优惠政策。近年来,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政企分开的步伐进一步的推进,由于管理、技术、产品等全方位的缺陷,这类企业很快就被市场“边缘化”了。
  广西区内国有企业过高的负债率产生了两个很重要的影响,即一方面,利息费用过高,从而严重地降低了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投融资渠道严重受堵,没有外部信贷资金支持,设备设施和产品很难进行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降低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由于产品缺乏竞争力,很多企业已经无法支付起高昂的利息费用,逐步恶化成资不抵债的企业;不少企业甚至无法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存在较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诚然,过高的负债率衍生出来的利息负担沉重是导致广西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不强的直接原因,但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看,广西国企的根本问题在于原有行政主导型的经营机制。尽管近年来。随着国有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省市一级国资委建立以来,在各省市领导的支持之下,政企分开工作得到了较大的进展,但截至目前,广西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即便是已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很多也仍然存在着文化、观念、机制等转变障碍;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高水平的法人治理结构、缺乏懂经营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导致企业没能形成自己独特的竞争能力。
  
  二、总体解决思路
  
  总体解决思路:先解债务,再进行重组,最后通过产权改革促进经营机制创新。
  
  1、解债务。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解决国企债务问题。债务解困是企业资产重组和经营机制创新的必要前提;不解决债务问题,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就没有意愿进行重组,而资本的逐利行为也决定了外部资本不可能有意愿进入;没有外部资本注入,企业现金拮据的现状就无法改变;在竞争性领域不引入外部股东,就无法形成监督和约束机制齐备的法人治理结构。
  
  2、重组。在债务解困的基础上,对于区域内国有企业,可通过以行业为基础的重组,提高国企的规模经济性,进而提高国企“造血”功能,并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制度化、市场化和系统化的管理能力。
  
  3、产权改革。按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主导方针,竞争性领域内的企业可通过股份制改造,吸引外部战略投资者,解决发展问题,并通过股权的多元化改造,借助外部力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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