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优化河南省创业环境途径分析
【摘要】 本文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从舆论环境、服务平台、政策环境、信用环境和创业教育等五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创建适合河南省的创业环境的途径,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关键词】 优化 创业 创业环境
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经济发达国家,创业被认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渠道,也是一个公民素质能力的重要体现。但在我国,由于历史上有重农抑商的传统,工商业长期受到压制,自主创业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创业舆论环境欠缺,观念上受到传统的创业文化淡薄、重农轻商、安贫乐道、追求中庸等意识形态因素影响,特别是受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创新和敢为天下先的意识不强,影响了创业意识、创意文化的发展。因此,必须首先从舆论环境入手,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为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提高创业人员的社会政治待遇。对外出回乡创业成就特别突出的个人要给予相应的社会政治待遇,按其对社会贡献和社会影响,评选县、市、省乃至国家劳动模范。有些可以推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帮助他们参加政治活动,从而提高创业者的政治地位。二是在全省范围内推选创业典型。通过大众传媒和各种活动宣传创业典型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激发更多人的创业激情,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三是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开展不同的宣传活动。例如可以在大学生中开展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培训夏令营”等活动,培育青年创业文化。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开展以返乡农民工为主要辅导对象的全新创业教育培训项目。
二、构筑良好的创业服务平台
1、政府职能进一步向公共服务转变。优化创业环境对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必须进一步转化职能,改进机关作风,使政府真正成为为民亲商的“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实干守信的“责任政府”。针对自主创业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需要更加人性化,比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保管档案,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等;社会保险方面,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个人缴费窗口,专门为自主创业的人员开设参保通道等。
2、建立创业园区和创业基地,搭建创业载体。通过建设特色工业园区,使园区成为民间投资的密集区,促进民营经济在集聚发展中提升。按照“产业集聚、区域集中、开发集约、能量集合”的要求,抓好规划设计、连片开发、设施完善等关键环节,在产业特色、功能特色上营造发展优势,吸引和鼓励留学归国人员、中小企业进入创业园区。
3、建立、扩展企业孵化器。企业孵化器是一种新型的创业经济组织,主要通过提供低成本的研发、生产、经营用地、通讯、网络办公等共享设施,培训咨询、政策、融资、法律等方面的支持系统,使企业创业成本得以降低,创业风险得以规避,创业成功率得以提高。建议新建成的河南创业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为创业者提供符合国际惯例和本地实际的全方位、全过程孵化服务。
4、努力搭建民营经济信息平台。民营经济信息平台的搭建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省工商联、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商务厅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在现有的网络基础之上建立终端平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一方面,将帮助民营企业与政府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种发展信息,实现信息“对接”;另一方面,将有助于研究分析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参与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制定。
5、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各级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同业公会、同业商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企业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建设。
6、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尽快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并实施《河南省民营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在省财政预算中设立民营企业科目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社会服务等几个方面对民营企业扶持:如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贴息贷款,设立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各类中介组织,并对民营企业进行投融资和创业辅导等。
三、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
一是要放宽准入限制,拓宽民间投资的发展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市政公用事业、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交通基础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缩小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放宽企业市场准入,变审批制为注册制,降低注册资金的底线,取消对创业者的身份、户籍、所有制等的限制等。
二是降低生产要素价格以及城市商务成本。在土地利用、征费征收等方面,进一步将外资经济的优惠政策延伸到民营经济。比如土地场所优先使用,外出创业人员带资金、技术回乡创办企业需要场地时,可按照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并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进行开发利用经营。
三是尽可能减轻创业企业的规费负担,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针对不同类型的创业群体,实行不同的财政补贴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民自主创业。我省大多数人口都是农民,积极调动农民创业积极性尤为重要,建议由省市农业、财政、工商等部门联手,对投资创办镇村农村超市、或投资兴办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等不同形式的创业给予不同额度的扶持资金。
四是大力改革户籍制度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增强劳动者的流动性,使创业企业所需要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力市场上比较容易获得。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一方面吸引外地专家、技术人才本地兼职或落户,特别是要引进职业经理人,构筑河南人才高地;另一方面鼓励机关干部、技术人员和大学生直接创业,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五是培育良好的创业投资市场环境和制度建设是政府改善服务的重中之重。河南在保持政府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应修改、废除一些不合适的创业投资政策,并在已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省情和特点,研究出台鼓励科技创新和创业的政策文件,激活各要素,使大学、科研院所风险投资机构、民间组织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源充分流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
四、营造良好的投融资、信用环境
1、拓宽创业的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地方资本市场。(1)信贷方面。信贷仍然是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银行应当积极调整信贷业务,改善对私人企业的金融服务,取消对私企贷款规模的限制,建立银企双向互信关系,调整银行贷款期限结构,逐步放贷基建和技改贷款,满足个体私营企业二次创业和进行技术改造、开发高科技项目的资金需求。政府部门应积极建立发展私人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目前,我省虽然有一些这样的机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小企业的服务还是不够。(2)建立起区域性的创业型直接融资市场或投资基金,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推进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3)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目前,全国已建立百余家产权交易市场,其中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等地已初具规模。依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科技、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从市场体系建设、规范交易行为、完善配套服务、加强扶持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要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整合规范交易市场为各类中小企业的产权、物权、股权、债权等提供交易平台。(4)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集合发债。2008年深圳、北京两地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将获准集合发债,从而又开拓了中小企业新的直接融资渠道。对此,我省有必要认真总结其他地方经验,进一步细化相关模式、标准和程序,把这一新型融资方式建立和完善好。(5)继续发挥典当、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等中小企业传统融资方式的优势,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成长阶段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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