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外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特点及启示
摘要:中外不同地区在发展信息产业时依据自身特点,采用不同的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对中外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不同特点的研究,力图寻求带有规律性的经验,为我国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完善提供帮助。关键词:国内外;信息技术创新体系;特点;启示
信息产业与社会经济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只有不断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并完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才能使整个社会经济及信息产业发展达到最优的协同效果。国内外不同国家或地区在发展信息产业时根据自身特点,采用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其中,美国模式、日本模式、韩国模式和印度模式是当今世界比较有代表性的;东莞集群模式、长江三角洲集群模式以及天津集群模式是国内较有代表性的。研究国内外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不同特点,将有利于发掘带有规律性的经验,有利于中国各地信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美、日、韩、印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特点
(一)几种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1.市场牵引型: 美国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美国是当代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信息产业的绝大部分领域,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信息产业作为美国的第一大产业,与美国作为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拥有的雄厚经济及科研实力密不可分外,还在于美国在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完善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即以市场需求牵引和自由调节为主,以政府调控为辅,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从基础研究抓起,全面实施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通过环境和要素资源的长期积累,努力实现信息技术的产业化,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其特点是:全方位开展信息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重视基础研究;大力支持应用与开发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实验室的作用;注重信息技术的商品化与产业化。
总之,美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典型特点是从基础研究抓起,延伸到市场开发,采取了全面出击的方式,使得美国在信息产业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市场开发等各个环节实现了全面平衡的发展,形成了较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这也是美国在信息产业方面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
2.研发驱动型:日本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日本为了弥补与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在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在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了一种“短、平、快”的信息产业发展模式,即在政府的强力调控下,越过耗资高、费时长、见效慢、风险大的基础研究环节,从引进国外先进的信息技术入手,结合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直接进入到应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阶段,从而迅速建立了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20世纪70年代,日本制定了宏大的信息技术发展计划。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计划的实施使日本在信息产业方面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整体实力迈进世界信息产业强国的行列。进入20世纪90年代,又实施了“新高速公路服务计划”等一系列新的信息发展计划,整体实力又得以大大增强,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信息产业大国。概括起来,日本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具有以下特点:以引进技术为主;从信息技术的引进逐渐向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转变;注重信息技术的商业化。
从短期来看,日本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显得较为成功。首先,引进技术比自己研究开发可以节省资金。其次,可以缩短技术创新时间。但是,日本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形成的,与美国信息技术创新体系相比,主要缺点在于基础研究这一环节依旧十分薄弱,缺乏原创性研究,这也决定了日本在信息产业发展中缺乏持久的原动力,最终难以成为信息产业世界霸主。
3.政府主导型:韩国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韩国是继美国、日本和德国之后的世界第四大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国,同时又是世界第三大动态随机存储器和先进的半导体产品制造商。韩国发展信息产业的成就,与其构建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密切相关,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出口导向”的跟踪学习发展;高起点的跳跃式发展;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韩国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关键是在发挥国家作用的同时,正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确定了国家与市场的平衡点,即国家根据市场的需求,战略性地选择和利用信息技术,并对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采取政府引导和重点扶持的战略,形成政府、企业整合联动的增长机制。政府的作用体现在:把握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方向和主流,实施国家统一性战略管理,包括借助新的技术——经济发展范式,规划多层次的灵活学习模式,建立核心能力,确立战略意图,特别是面向全球市场的外向型战略;推动信息技术开发和扩散,选择和培育战略性信息主导产业,建设先进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从而主导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企业的作用表现在:积极参与信息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政府的信息战略规划和意图;参与国家高级信息技术项目,促进技术转让和技术深化,发挥专业化生产和灵活经营优势,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总之,在宏观层面上实施国家统一战略管理,政府发挥“战略规划者”和“领路人”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能充分发挥政府战略意图“实施者”和“主力军”作用,这是韩国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一条重要经验。
4.重点扩散型:印度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从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开始,印度软件业一直保持惊人的高速稳步增长,2004年印度软件出口值已达120 亿美元,软件出口额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有203 家向印度的公司定购它们的软件。这一骄人的成果,得益于印度建立了以软件业为重点突破口的区域创新体系。印度把软件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突破口,将科技资源配置重点向软件产业倾斜,并颁布了配套的政策措施、制度安排和人才工程,形成了基于软件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体系。这种模式的典型区域就是印度班加罗尔地区。印度的特点可以概括为:科技创新资源向软件产业重点倾斜;发展软件业成为政府制度创新重点;重点培育计算机软件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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