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区域主义理论脉络及研究动态述评
摘要:随着“新区域主义”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研究试图超越基于比较优势、资源重新配置和效率的传统分析框架,探讨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以外的因素,如贸易与生产率的关系、动态比较优势和贸易需求增加带来的效率增加等。对传统一体化理论研究框架和“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行了梳理,特别是从贸易生产率关系、不完全竞争、投资效应、利益集团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趋势方面进行了综述。关键词:新区域主义;理论脉络;研究动态;述评
一、导入问题:新区域主义
近30年来,欧洲、美国、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纷纷出现区域经济整合的提议和协商,特别是有了欧洲联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和顺利运行的典范,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各种区域贸易协议(RegionalTrade Agreement,RTA)不断涌现。根据WTO统计,最近10年产生的区域贸易协议数量与在此之前的50年成立的区域组织数量相当,在整合程度和规模上也有了质的飞跃。所有的WTO成员都参加了一个以上的区域一体化协议,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第二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被称为“新区域主义”。
与旧的区域主义相比,“新区域主义”范围更广,更加注重一体化的“纵深层次”,不仅涉及贸易领域,而且涉及金融和对外直接投资,并扩展到政治领域的合作与协调。区域经贸安排已突破传统的地缘概念,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跨洲和跨地区的自由贸易协议。此外,还出现了诸多新型合作机制,如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把更多的经济体纳入到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内,充分扩大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边界。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把区域贸易协议作为其贸易政策的核心,并赋予区域贸易协议高于多边贸易的政策优先权。另外,区域贸易协议自身更加复杂化,其贸易管理框架大多超出多边达成的贸易规制。尽管是区域性质,区域贸易协议依然呈现出扩展和联合的发展态势。
此外,“新区域主义”的发展还表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达成优惠协议的互惠性增强。在美国参加的4个区域贸易协议中,有3个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分别是墨西哥、智利和约旦。欧盟则把区域贸易协议视为对外经济发展援助战略的核心内容,其参加的50余个区域贸易协议中,有35个是与发展中国签订的,其中包括许多东欧国家。虽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非互惠性安排仍然存在,例如普遍优惠制(GSP)和包括《美国加勒比海经济复苏法案》(CBERA)、安第斯贸易特惠安排、欧盟与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合作安排(ACP)、《科托努协定》等在内的特惠安排,但与互惠性的区域贸易协议相比,这些特惠贸易安排通常有期限的约束。与此同时,由于特惠贸易安排往往有利于传统低生产率部门的发展,因此可能抑制经济增长。Panagariya(2002)研究认为“欧盟的特惠安排实际上阻碍了可能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国内改革”。拉米(2002)则认为“非互惠性贸易安排导致经济活动向传统行业集中,从而阻碍工业化进程”。正由于此,欧盟愈发重视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互惠性贸易安排。
在“新区域主义”的背景下,学术研究面临着诸多理论难题和挑战。这包括“新区域主义”与“旧区域主义”在内容、深度、广度上的差别,基于比较优势的传统贸易理论对“新区域主义”的研究框架,“新贸易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动因的阐释等。
二、传统一体化理论对区域主义的研究框架
传统一体化理论对以“浅层次一体化”为特征的“区域主义”的经典研究主要依托H-O-S理论框架。20世纪由赫克歇尔(E,Heckscher)和俄林(B,Ohlin)等人开创的要素禀赋理论,经过萨缪尔森(P,Samuelson)等人的完善,形成了H-O-S理论框架。在勒纳(A.P.Lerner)和里昂惕夫(M.M.Leontief),尤其是萨缪尔森等人的努力下,比较优势理论在以偏好、技术和要素禀赋为边界约束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得到了系统表达。这一取得现代形式的比较优势理论一度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有统治地位,并且成为一般均衡理论的一个分支。
从其现实意义看,这一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李嘉图基于国际技术差异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补充而不是替代。近30年来新贸易理论的崛起也没有取代现代比较优势理论。目前,它仍然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基准,即使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基础的新贸易理论也还是以其为基准的理论创新。但是因为这一理论采用了新古典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因而很快发展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最重要的理论。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大量研究证实,在全球自由贸易条件下,各国根据比较优势重新配置生产要素资源,促使产业结构与资源配置效益改善,由此带来福利的增加。
传统一体化理论对“旧区域主义”的研究体系极为复杂,这是由其内在的“次优”分析方法决定的。在假设条件上,这种“次优”方法消除了区域贸易协议内部贸易关税,但却保留了国内税、补贴政策和非区域贸易协议关税等扭曲贸易的因素。“旧区域主义”的核心是“关税同盟”理论,凡纳(1950)、米德(1955)和Kemp(1976)均对这一理论做出了巨大的学术贡献,该理论在方法上严格遵循了H—O—S框架下的标准一般均衡分析,研究结论认为区域贸易协议的静态福利影响由福利增进(包括贸易创造效果和贸易条件效果)和福利损害(贸易转移效果)两方面效果构成。然而,鉴于“次优”分析的性质,很难从单个成员或全球经济角度得出关于区域贸易协议效应的一般性结论。
三、新贸易理论对新区域主义的代表性研究
传统贸易理论侧重考察商品贸易和价格,而“新贸易理论”则探讨了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以外的诸多其他因素,如贸易与生产率的联系(即“新增长理论”)、不完全竞争。动态比较优势和贸易需求增加带来的效率增加等。
从某种意义上讲,决定贸易发展及贸易关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单纯考虑区域贸易而忽略相应的政策调整显然是不够的。另外,虽然区域贸易安排的效率提升效果非常显著,但这种效率的增加占国民产值的比重并不高,而且“在伴随许多国家贸易扩张的经济增长问题上的解释力也似乎显得微不足道”。伴随区域经济一体化纵深发展所产生的“新贸易理论”,试图超越基于比较优势、资源重新配置和效率的传统分析框架,从寻租理论、政治经济学分析、博弈理论、产业组织(特别是不完全竞争理论)、规模经济、地缘理论、开放宏观经济学、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的关系等更广泛的视野内探讨区域经济整合问题。
(一)市场不完全竞争理论
在“新贸易理论”框架下的不完全竞争、博弈论和产品差异化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例如,Francois(1994)利用纳入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fi,um,CGE)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影响。Wintera(1997)借助不完全竞争模型来分析区域贸易协议的贸易条件效果,认为“通过计算非成员国向成员方的进口变化来研究福利问题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他建立了一套理论模型来研究区域贸易协议对非成员福利的影响,认为这种影响取决于贸易条件的变化、产量水平、企业数量、现存的贸易约束以及外资的影响。Winters and Chang(2000)则借助该理论模型分析了区域贸易协定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存在“伯川德”竞争条件下的贸易条件效果。Winters and Chang(2000)考察了西班牙加入欧盟后,西班牙从主要OECD国家制成品进口价格的数据,发现优先出口商会提高含关税价格,而非成员则会降低含关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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