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必有之路
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必有之路千百年来,无论论文联盟http://在古今中外的任何时间或任何国家,农村土地都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第一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纵观我国古代的历史,社会历史的变革往往都是围绕着土地问题进行的。当前,我国处于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三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三农问题中又以农村土地问题为核心,农村土地制度安排是否有效关系到农业生产力的解放和经济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给予其充分的重视。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从农村土地改革到农业生产合作化再到人民公社的演变历程,每次土地制度改革的目的无不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期,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一场自下而上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以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生产经营的状况,农民拥有的农村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在个人耕作的土地上上缴国家和集体的提留后,剩下的农产品可以归个人所有,这一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村从事农业生的积极性,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农业生产过度集中的弊端,解决了我国广大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让农村和农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作为一项基本土地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能一次性解决农村土地和农业生产的所有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宏观社会环境的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农业小规模、粗放式、细碎化的生产方式已经不符合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末,在我国农村各地先后出现了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的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http://
2005年10月,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在我国有条件的省市和地区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胡锦涛在2008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再次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农民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形成土地经营的适度规模化,培育新型土地经营主体,并指出农村土地流转后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流转后土地用途。2010年,在国务院召开的政府工作会议中再次重申: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在2011年政府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也涉及到农村土地流转的内容。
镇平农民周荣杰从事农资经营十多年,主要经营农作物优良品种,在对农民直接接触中,了解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顺应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承包到户使得农民自主经营,促进了农村农业的发展。但是也显现出一家一户条块种植,不便于机械化作业,科学种植水平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种植结构调整困难,不利于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并深受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之害。随着当前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分散经营已经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必须改革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转向集中土地经营。然而土地流转形式的发展正是顺应了这种要求,其将会大大解放生产力,为社会化大生产注足动力。
他在参加全国一些农资订货会上,通过接触外地农资经销商,了解到外地土地流转的经验,认识到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存在着赊帐经营,要帐困难,下乡对准千家万户服务难,技术指导培训难,生产服务统一难诸多弊病。要想做好农资市场,必需要转换思路,走土地流转之路。
2009年他即在全县范围内做了详细调查,经多方协商,2010年9月在贾宋镇下户杨村流转岗坡薄地1200亩,这些地当地群众称为下雨亲热人(泥粘脚),遇旱地张嘴(裂缝),下种一葫芦,能收两瓢米(低产)。地里无路无渠无井无水源,种庄稼望天收。户户为单位,家家留山口,施肥不到边,犁地犁扶n,土地利用系数仅为90%。当年他统一机耕,打破了一家一户高低不平的地界,统一施肥,统一播种,统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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