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2346 发表于 2018-7-16 19:54:30

2018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模式选择的探讨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在加快,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任务也越来越紧迫。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靠近我国大陆,最适合在香港首先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通过对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现状的分析,指出最适合发展的模式,并提出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http://
  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模式
  
  从世界历史看,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都是和实体经济的增长相适应的。世界经济格局必然要变化,中国和亚洲需要建立一个与未来经济相匹配的国际金融中心,而当前的情况又决定了我们在人民币区域化、汇率和资本项下开放上还有一个制度准备、局部试点、慢慢铺开的过程,在客观上需要有一个相对可以控制的、离我们比较近、离国际市场比较近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这个最好的选择就是香港。
  一、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现状
  截至2010年5月底,香港人民币存款847亿元,在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总额为380亿元,香港占内地存款量略高于0.1%;2010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总额达706亿元,同期经香港处理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额为530亿元,占比75%;以2008年数据估算,2008年香港地区人民币为2600亿,总的境外人民币流通为3427亿,那么香港地区人民币流通规模占总境外人民币流通规模的76%。到2010年5月,在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机构数量达到76家。
  二、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模式选择
  我们认为市场模式的选择主要有两个出发点:一是根据建立发展这个市场的目的来选择,也就是在建立这个市场之前已经对它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二是根据现已存在的市场模式中哪个更符合该市场的现状,更适合该市场的发展。
  香港的特色在于其“一国两制”,即香港享有独立制定政策和法律的权力。虽然香港本身缺乏深厚的实体经济基础,但其处于世界经济增长的中心地带(现在世界金融重心慢慢在往亚洲移,而香港在亚洲的中心地带),可以作为国家金融发展战略中的桥头堡。而且,香港人民币交易平台和内地市场中间还有一个“围墙”,通过这个围墙可以有效地保障国家安全。
  根据对香港的功能定位,可以看出最适合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模式是内外分离型离岸市场,这个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严格的内外分离型和相对的内外分离型。
  严格的内外分离即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实施隔离,居民的存款业务和非居民的存款业务分开,在岸交易和离岸交易分开,严禁资金在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间流动。例如:美国国际银行业务便利(IBF)和日本离岸金融市场(JOM)的海外特别账户。
  相对的内外分离型就是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离岸平台,以相异于大陆经济体较为独立、自主的监管和运营模式运营,在比较宽松的环境中培育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相对分离型的制度设计模式在理念上做到“内外有别”有利于“实施分开监管”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能“隔离”金融风险,对于国际资本较大规模的波动带来的市场流动性和信用风险具备地域上的防备功能,可以减轻剧烈流动性波动对大陆经济体金融结构的过强冲击。
  在该市场发展的初期选择严格的内外分离型,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严格分开,加强对离岸市场各方面的监管;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市场规制相对成熟完善之后,可以逐步放松监管,转向相对的内外分离型。
  三、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政策建议
  针对我们在第四部分所选择的模式,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促进相关法律的出台,保障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相关法律框架的完善和细化,是保障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完善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立法显得尤为紧迫。我们应在参考各国经验,在2002年新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完整的《离岸银行法》。该法明确适用对象、离岸银行准入的条件,完善对离岸银行业务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预警制度。参照国内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制订《离岸贷款资产风险管理试行办法》、《离岸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及授信核定试行办法》和《离岸抵押贷款实施细则》等制度。此外,《境外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及其实施细则条款的进一步完善,也将给我国的离岸金融的监管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二)加快建立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境内外货币当局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协调
  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的监管主体机构无疑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香港金管局,通过对金融机构人民币离岸业务营业执照的申请等实施监管。监管主体机构协调体现在纵向层次关系的监管模式。
  为及时处理诸多敏感、重要的政策问题,推动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建议尽快成立由人民银行牵头,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以及港澳办、发改委、商务部等参加的香港人民币市场发展联席会议,定期交流信息和进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中央审批。
  加强内地与香港的货币调控和金融监管协调,扩大两地有关部门人员特别是高层人员交流。鉴于香港市场以外资金融机构为主,还需加强内地、香港和外资金融机构母国有关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
  (三)严格把关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机构的设立和审批制度,中国银监会和香港金管局应对申请开办离岸业务和设立离岸分行的中外资银行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资信状况和资本实力分别颁发离岸业牌照和有限牌照,规定其相应的业务范围,并对持有不同种类牌照的离岸银行进行分类管理。应明确规定离岸银行以分行建制,即它只能是中外资银行的派出机构,总行理所应当成为其最后偿债人,承担离岸业务的经营风险,以避免离岸分行因破产倒闭对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冲击。
  参考文献:
  师丽霞,孟浩.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对内地金融市场稳定的影响分析.海南金融,2011,(5):47-48.
  陈鹤.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预测分析.时代金融,2011,(6):61.
  马骏.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对境内货币和金融的影响.国际融资,2011,(5):48-49.
  宋一淼.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推动东亚货币合作.经济前沿,2004,(5):23-2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模式选择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