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从创业板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破解路径
[摘要]我国创业板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而推出的,对中小企业融资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创业板融资的风险、创业板上市门槛以及市场容量等原因,创业板难以满足庞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本文分析了创业板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性以及创业板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现实问题,最后提出应多措并举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http://
[关键词]创业板;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1)11-0171-03
[作者简介]季学风,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财务与会计。(江苏淮安223001)
一、创业板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意义
(一)开启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平台。首先,创业板与主板相比,上市标准在规定上有了改变:一是降低了总股本的门槛,公募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此规定低于主板5000万元的标准;二是对公司股东人数进行了限制,公募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而主板没有此项规定。上市标准的改变为处于成长期、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技术经营模式上创新、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直接融资的平台。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市场更方便地进行股权融资,为企业的后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同时新股上市的溢价效应,可使原始投资增值。
其次,创业板激发了民间资本投资热情,利于中小企业吸收民间资金。创业板的推出对于吸引民间资本、创投资本的投资热情,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党和政府为缓解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要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保障就业,并实施了4万亿元刺激经济增长的计划。但这些措施仅仅依靠中央财政和银行资金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吸引民间资本。而资本市场的杠杆作用和示范效应,对于拉动民间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创业促就业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创业板市场更将成为吸引民间资本的最佳渠道。虽然事实上能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最终可能只有几千家,但创业板市场所起到的导向作用,将会促使充裕的民间资本积极寻找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企业来投资,从而能够使得超过几千家、几万家的中小企业从中获益。
(二)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效率。从融资效率来看,创业板市场能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高效率的融资机制。一方面,中小企业作为股权融资的主体,相对于其他类型的融资主体,所筹资金受到的约束程度较小,而且股权融资不需要偿还本金,不会产生到期不能偿还的财务风险。所以,企业对所募资金的支配程度较大、自由度高,从而融资效率高。另一方面,高效的融资机制不仅使资金的筹集与运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保证资金由市场机制引导流向生产效率高的企业,而且还能通过股票价格传导机制,促进企业在由初创到成熟的过程中快速成长,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其他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创业板的激励,积极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财务体系,为在创业板市场融资做好准备。
二、创业板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创业板上市一年多以来,成功地解决了一些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但同时由于创业板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依然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一)创业板上市门槛仍然偏高。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发行条件非常严格:公司必须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公司必须是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必须主营业务突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于准备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股东也要求具备相应的条件。
我国创业板市场容量有限,相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讲,上市资源非常有限,这使得监管层在选取上市企业时条件比较“苛刻”。北京美信志成咨询有限公司在2010年12月31日《中国创业板上市监测报告》中,对203家(截止时间为2010.12.31)成功过会企业的相关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203家申报过会企业的申报前一期的资产回报率平均值为18.50%,前三期的资产回报率平均值为17.7%。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2004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的指标评定标准,ROA在7.7%以上为优秀,5.9%-7.7%为良好。创业板成功过会的203家企业中,只有6家企业的资产回报率在7.7%以下,属于良好范畴,其余全部为优秀级别。这说明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资产回报率很高,企业在增加收入、资金使用等方面表现良好。净资产收益率方面,通过对203家创业板成功过会企业申报前三期的财务数据分析发现,创业板成功过会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均大于10%。国资委对企业绩效评价标准认为ROE大于10.6%均为优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则均基本达到优秀水平,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这种“选拔”虽然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但却违背了创业板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初衷。这些优质的企业本身并不缺乏资金,或者说并不缺乏融资渠道,正是很多银行争相提供贷款的对象,而真正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却不能得到资金的满足。
(二)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数量有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股市已经作出过有益的尝试,于2004年5月推出了中小板。但由于中小企业先天性的不足,尽管中小板开设了近7年的时间,截止2011年5月20日,中小板上市的企业也仅仅只有580家,更多的中小企业仍然难以跨进中小板的大门。虽然创业板的门槛设置低于中小板,但那些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难以从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也很难踏人创业板的大门。自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创业板上市,至2011年7月12日创业板运行1年多快2年的时间里,创业板审核通过的企业也仅仅达到268家。据保守的估计,我国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000万家,在我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超过了400多万家,而目前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占总数的比例并不高。可见,能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也只是中小企业这一群体中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还是无缘于创业板。同时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也呈现明显的区域分布不均衡,依然是东强西弱。创业板成功过会企业的地理分布呈现出以国家的三个经济发展特殊地带(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环渤海)为核心,向周围地区辐射扩散的特点。对于广大的中西部中小企业来说,创业板只能是“望梅止渴”。而从创业板运行快近2年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超募”现象严重,一方面是少量上市的企业钱多的没法用,另一方面大量的中小企业闹“钱荒”。更多的中小企业仍然看不到创业板开通之后给他 们带来的希望。
(三)中小企业在创业板融资面临风险。一是创业板在发行上市中的风险。由于创业板上市中存在流通盘过小的问题,使得股价被操纵的现象较为严重。而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对其进行市场估值变得益发困难。即使估值相当准确,估值结果的稳定性也差。在进行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时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作变得相对较为容易。此外,由于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本规模小,尤其是在管理层持股禁售期内流通盘更小,极易给恶意收购者以可乘之机,而这种恶意收购对“创业”本身的限制又会扼杀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创业”拥有的种种有利条件,使上市公司失去到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意义。
二是创业板退市风险。虽然创业板上市已1年多,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还没有出台,也没有被列入创业板“上市规则”里面,但高层屡屡表态要推行直接退市制度,深交所近期也表示,将推动尽快推出创业板直接退市的实施办法。在退市时,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而不像主板退市时可以退到三板进行过渡。创业板市场以服务自主创新和成长性企业为基本目标,在降低对企业规模和财务状况要求的同时,针对创业企业的发展特点和风险特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退出机制的规定往往更为严格。相对主板市场,国际市场上创业板公司的退市比例更高,对退市条件的规定也更为严格。创业板的市场定位是“三高一小”,即高成长、高风险、高新科技和小规模,而高成长性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故上市企业的经营风险较主板更高,淘汰率自然也高,如果企业走上退市之路,则融资会受到阻碍。
对于创业板,我们既要看到美国纳斯达克成功的案例,也要看到德国新市场、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失败的案例。西方各国先后成立的70余家创业板市场目前留存大约40家。而香港创业板近几年来每年大概只有一两个新股上市。中国的创业板要想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多措并举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创业板对中小企业融资具有积极作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难题,创业板仍然是杯水车薪。要破解这一难题,需要政府、银行、企业多方联动,多措并举。
(一)政府方面。政府应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确保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获得必要的信贷支持;建立风险准备金补助、担保费补助等财政、税收优惠制度。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认为,政府应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成长型高科技企业实行差异化税收政策优惠。优惠形式也要多样化,比如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设备投资抵免、放宽费用列支等多种优惠形式。
政府同时应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探索担保机构与银行、财政共担融资风险的合作模式,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进一步规范信用担保机构运作模式、运行机制,引导担保机构积极寻求合作银行开展担保业务。鼓励社会多种资本进入担保体系,做大担保基金规模,合理放大担保机构的担保倍数,提高信用担保能力。
政府还应积极推进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和银行体系的形成,改变我国当前主板上市公司多、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少的“倒金字塔”的局面,通过发展股权融资和“新三板”及科技社区银行来扶持中小创新型企业。
(二)金融机构方面。银行一方面要创新金融产品,对于受担保、抵押、土地等条件限制的中小企业,适度放宽条件限制,扩大抵押标的范围,可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改进金融服务,确保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到位。制定切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制度,适当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门槛,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逐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
相关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小型金融机构要明确定位,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合理布局、发挥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优势,加快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发展,促使金融机构在细分市场发掘更大效益,确保为当地的金融业务,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进而提高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三)中小企业方面。融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中小企业受其规模制约,达不到大型企业经营管理、资金运营的水平,要求中小企业都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有完善的财务资料和会计报表,也是不现实的。但中小企业依然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改善其融资难的境况。
中小企业要明确市场定位,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技术创新,重视内涵式增长,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中小企业还应当主动了解、参与资本市场,也让资本市场了解企业,还可向征信系统提供必要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此外,中小企业应积极寻求其他直接融资渠道,除了争取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进行股权融资外,还可以多渠道争取债务融资,比如申请捆绑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通过彼此之间的相互担保进行“联保贷款”。目前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协调下推出的“区域集优”这种创新融资模式,也有望为解决地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索新的解决途径,全面开拓地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局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