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民国初年西布特哈地区基础教育述评
摘 要:西布特哈地区地处黑省边塞,民国初年近代新式教育兴起。本文通过对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法令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教育政策的梳理,结合西布特哈地区档案资料对西布特哈地区学校经费的来源、学校的建制、课程的设置、视学制度进行梳理,并对其优点与不足加以分析。http://
关键词:民国初年;西布特哈;基础教育
本文为201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嫩江达斡尔族与清早期黑龙江地区城镇化进程》的阶段研究成果;课题编JD2015018.
清末以来中国多遭周边列强的欺辱,民国初年教育救国兴起。东北地处边远,近代新式教育起步较晚;西布特哈地居黑省边陲之地,近代教育发展尤其落后。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以嫩江为界,将布特哈八旗分为东西两部开始有“东西两路布特哈”之称。
1 民初黑龙江省地方教育的实施
“黑龙江本满蒙游牧之地,向无民官,无所谓学,安有所谓教育行政。”①黑省地处边塞人烟绝少,为少数民族聚居区,近代教育的发展缓慢。
最初黑龙江省应试的考生由地方总管出具介绍到奉天参加考试。到了同治九年又改派赴吉林进行考试,一直延续到光绪年间。直到光绪五年,呼兰始设学正,是为江省有学官之始。晚清以来黑龙江省的学校教育一直处于草创阶段,鲜有成绩。
黑龙江省近代教育的发展始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设教务、庶务两提调,是为江省有学务总汇之始。黑龙江省近代教育的发展如此滞后,给黑省地方学校教育的开展带来很大的影响。黑省地处边远,人口稀少、社会经济不甚发达;当地居民多为少数民族,主要以渔猎为生,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对于汉语教育不重视,而近代以来所推行的“汉语教育”又为少数民族难以在短时期接受,这使得黑省近代教育落后于全国。
国民政府曾颁布的《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主要目的是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促进自身的发展,加强与内地的联系以达到与内地发展的动态平衡。国民政府的边疆教育目标与民国初年所流行的“民族同化主义”息息相关。“自然的同化,用教育来号召边民,用时间来争取边民,倒与我国宽大渊博的中华民族精神相互契合,有部分采用的价值。”②民国初年民族同化观念普遍发展,但“同化”必须用适当的方式、适度的时间来自然同化。而唯有发展教育才可以达到团结各民族、巩固边疆的目的。边疆教育作为国家边疆治理的一部分,作为解决边疆民族问题的一项关键举措曾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边地交通阻塞,民智未开,实不易着手,且其语文与内地有别,为联络感情计,沟通文化计,亦除普及教育,别无途径”。③可见,边疆教育成为当时边疆地区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2 清末民初西布特哈基础教育的开端
西布特哈地处边塞,社会经济、思想观念落后,其地近代新式学校教育的推行困难重重。民国四年省视学胡玉衡视查布西学务情形的报告书称“全境学校,职教员除高等小学外,其余均系本籍人教授。纯操达斡尔言语,以致设学七年成绩绝少。”④
(一)西布特哈基础教育的推动因素
自1921年改设西布设治局以来,西布特哈地区诸事都其归管理。近代新式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务得到了地方长官的重视。民国四年嫩江县视学周晋的春夏季学务报告书称“嫩江荒榛。甫启人口不过六万。民国二年(1912)小学不过六处。学生只二百余人。且无女学。”而当地新的长官上任后大力推广学校教育,支持适龄儿童入学。“筹给学款经费”,“推广小学,开办教员传习所”经过地方长官的推广到了民国四年已是另一番景象“男女学校已达廿六处。学生已达九百余名可称发达”⑤。
(二)学校教育经费的来源
边疆地区的教育经费多由官方拨给,在地方上一般由“县拨给”。在近代新式教育兴起中,地方政府的重视成为民初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动力。1919年3月颁布的《全国教育计划书》规定“国库补助各省区初等教育费义务教育急应分年计划进行,以期十年以后渐图普及……拟每年由国库指拨常款列入预算,以作补助之用,或筹有大宗的款,仿照各国教育基金办法,即以其子金所入为补助费。”⑥其次是乡绅的捐资兴学。国民政府以奖励的方式来鼓励民间捐资兴学,以期促进学校教育的正常发展。当地学校除每年固定的教育经费外,其他所需费用一切自理,这给当地学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而乡绅的“捐资兴学”则成为学校经费的重要补充。
关于捐资兴学有学者这样论述 “是清末维新变法以来我国社会革新思潮影响下的一个必然产物,从办学宗旨看,又是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以普及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塔高民族文化素质为目的改良鄂温克族教育的一个必然结果。”⑦
“学田”也是学校经费来源的一部分。学田不同于普通的私田,学田为学校的田产,主要用做学校日常开支的补充,在税收赋役上皆有一定的优待政策。
3 西布特哈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概况
民国时期东北地区的新式教育已入轨道,西布特哈地区的基础教育也走向新的发展。
下图为民国九年布西境内初等小学校的统计表。通过表格可以整理出当地学校的发展历程,学校的位置、建校的时间、校长和教员的任用,学生人数等。
(一)基础教育教授科目的设置
1903年清政府学部规定初等小学校教授科目为八科,高等小学校所授科目为九科,高等比初等多“图画”一科。这是一个全新的近代课程体系,。
民国初年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校教育法令规定:初等小学校修业期限为三年;初等小学校教授教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女子加课缝纫;高等小学校比初等小学校多仅多历史、地理、理科三个科目的课程。民国初年教育部规定的小学教授科目与西布特哈境内学校所授科目基本一致。
(二)课程的实施
对于小学所授诸科,蔡元培认为 “修身是德育教育;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算学、手工、博物学是实利主义;图画、唱歌、游戏为美育教育。”⑧“实利、德育、美育”可将各个科目进行不同的划属。很多课程是相互贯通的“三大主义”实则构成了近代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基础。这与陈独秀提出的关于教育的“现实主义、惟民主义、职业教育、兽性主义”四大主义殊途同归。总之,民初以来教育界对于基础教育所授科目的设置,始终以“实利主义”为方针。民国四年嫩江县视学周晋的报告书称“且习算以供寻常薄?账目之用;国文熟则短札能作;又有修身以成其德行;体操以壮身体。”⑨ 《西布特哈全境学校教员一览表》显示第一级所授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理科、图画、唱歌、体操和手工共10科;第二级所授科目为手工、修身、国文、历史、地理、理科、图画、唱歌、体操共9科。
通过上面表可以清晰地看出,小学校所授科目的钟点数,其中国文最多,每星期14钟,一学年560钟,所占授课时数的比例最高,这也反应出汉语教育在西布特哈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程度。
(三)视学制度
北洋政府教育部曾对视学规程作如下规定:
(1)省视学规定视查内容包括地方教育行政及经济状况;中等以下学校教育状况;社会教育及其设施状况;幼儿教育及特殊教育设施状况。
(2)县视学视查内容包括督察各区对于教育法令施行事项;视察教学计划的相关事宜;视察各地的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视察各地适龄儿童的入学情况;视察各地学校的建制;视察各地学校课程教授与学生的成绩;视察各地学校学风建设;视察各地学校卫生体育情况。
视学作为发展地方教育的主要环节,从省到县都有了完整的规定。视学员的委派与履行其职责,对于民初西布特哈学校教育的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视学制度的完善与否可以衡量此地区教育发展的状况,以及地方政府教育对学校教育的重视程度。从民国四年度的《嫩江县视学周晋报告春夏季学务书》中看出,当地视学员主要视查“学校、教员、学生”为主。就学校来看,主要查学校的规模建制、校舍的修建、卫生状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就教员来看,“查其出身、教学是否认真以及各项表册、日记是否填写完备”;就学生看,查各科考试成绩,用提问的方式对各科“一一试验”,并对所学科目是否合格作了明确的标准“主查国文一科,偶有学生背诵如流。而细考之,则不能字字分析认识者。有能作论说,而于寻常记事未谙习者。算术一科,有能心算而笔算不合,有能笔算而心算不合者……至修身当行于洒扫应对之间。体操以参用游戏为妙,写字以方正纯熟为主,图画宜兼用五彩以起美感,手工以辅以浅近几何画。” ⑩
视学员除了起“纽带”作用外还起着“宣传教育”的角色,视学员在视查中通过演讲,以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4 西布特哈地区近代学校教育的成绩和不足
1912年教育部公布学生成绩考核令,规定学生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由教师依据学生平时的表现来评定。以考试成绩作为能否升学的标准“及格者毕业或升级,不及格者留级;留级两次仍不及格者,命其退学。”11布西县境内学校学生分数统计表显示不论是平时成绩、学期成绩、学年成绩按照当时规定的划分标准都能达到及格,都在甲乙分数段,可见当时西布特哈境内教学质量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这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来说算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912年教育部颁布教育法令。规定教育期限小学为四年;高等小学为三年;中学为四年为期。但从民国十年的《黑龙江省西布特哈境内所有学校统计表》显示布西境内共9所学校且都为初等小学校,学生人数少,升学率极低。据民国九年西布特哈地区《未就业儿童调查表》显示,有业儿童为267人、无业儿童为523人。按《已就学儿童调查表》显示入学儿童有126人、入私塾的只有1人。从这两份调查表中看出西布特哈地区适龄儿童入学率极低,无业的就有523人,这五百多名儿童中,更多的是应入学而没有入学的。
西布特哈近代学校教育所取得的成绩主要在能够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各项教育法令、按规定建立学校、严格学校教员的委任、保证基础课程的设置与国家课程令一致、严格学生的考核制度等方面。不足之处在适龄儿童入学少、升学率低、学校教学环境差、没有专门对少数民族的教学方针、当地对学校教育不甚重视等。
引文
①徐世昌:《东三省政略》,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第1423页。
2梁瓯第:《边疆教育导论》,《贵州教育导论》第7―9期,1942年。转引自汪洪亮、王晓安等编:《民国时期边疆教育文选》,合肥:黄山书社,2010年,第21页。
③高长柱:《边疆教育论文集》,重庆:正中书局,1941年初版,第6页。
④《黑龙江巡按使公署为转知布西学务新任总管抵任后将各教员考验并定教员奖惩办法事给龙江道尹何煜的饬文》,民国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转引自《达斡尔资料集》编辑委员会、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黑龙江省档案馆编《达斡尔资料集》第九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 页。
⑤⑥1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民国档案史料汇编》第三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53页、第68页。
⑦麻秀荣、那晓波:《清末民初鄂温克族新式教育初探》,《民族研究》2000年第6期。
⑧戴逸:《近代教育文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7年,第183页。
⑨⑩《民国四年嫩江县视学周晋的春夏季学务报告书》,民国四年十月一日,转引自《达斡尔资料集》编辑委员会、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黑龙江省档案馆编《达斡尔资料集》第九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6 页、第18 页。
作者简介
杨正阳(1984-),黑河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东北地方史、中国古代史。
包雄(1995-),哈尔滨师范大?W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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