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门式轻钢结构厂房用钢量与柱距的关系比较
摘要:通过算例对不同柱距门式轻钢结构厂房的用钢量进行了研究比较,对厂房总体用钢量受柱距影响的变化趋势进行了探讨,得出一些规律性的结论,采用合理的厂房柱距可使门式轻钢结构厂房用钢量节省5%~10%。http://
关键词:门式轻钢结构厂房用钢量柱距
0前言
随着门式轻型钢结构的应用日益增多,轻钢厂房设计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若要在这片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求在技术性及经济性方面做到合理。因此有必要对轻型钢厂房的用钢量进行比较研究。
1 厂房用钢量初析及研究对象
在轻型钢厂房结构中,用钢量较多的部分主要有屋面檩条,墙面墙梁,吊车梁以及厂房门式刚架。对于屋面檩条,墙面墙梁及吊车梁部分(以下称为甲类构件),在厂房柱距增大时,由于刚架敏感的梁跨及柱高并未改变,只是框架的受荷范围有所增大,单榀刚架用钢量有所增加,但幅度不大,且在厂房长度一定的条件下,增加柱距可减少框架的数量,因而刚架部分的用钢量在柱距增大时应呈下降趋势。
为了验证以上分析,本文探讨了厂房总体用钢量受柱距影响的变化趋势,对单跨无吊车,双跨无吊车,单跨有吊车,双跨有吊车柱距分别为6m,7.5m,9m 总计12种轻钢厂房进行了计算。由于影响厂房用钢量的因素相当多,不同的设计条件,会使厂房的用钢量差别很大。为了便于比较研究,所的得数据而又不失其参考价值,本次计算分析的12种情况,尽可能选用实际设计中常见的结构形式及其受荷状况。
2 设计资料
2.1本场地条件
(1) 地理位置:唐山市区
(2) 基本风压:0.4KN/m2
(3) 地面粗糙度:按B类考虑
(4) 基本雪压:0.4KN/m2
(5) 场地土类别:Ⅱ类
(6) 基本设防烈度:8度(近震)
2.2 厂房基本尺寸
(1) 房屋总长度:54 m。
(2) 层数:单层。
(3) 跨度:21 m(单跨或双跨)。
(4) 柱距:6m,7.5m,9m。
(5) 柱顶标高:11 m
(6) 轨顶标高:8 m左右。
(7) 屋面坡度:1/10。
2.3 材料选用
(1) 门式钢架:焊接工字钢Q345。
(2) 檩条,墙梁:C型薄壁型钢Q235。
(3) 吊车梁:焊接工字钢Q235。
2.3 荷载
(1)屋面均布荷载(标准值)。验算檩条,屋面板:0.5KN/ m2;验算钢架时:0.3KN/ m2。
(2)雪荷载:0.4KN/ m2。
(3)基本风压:0.40 KN/ m2。
(4) 屋面恒载:0.15 KN/ m2。
(5) 墙自重标准值(双面挂板):0.22 KN/ m2。
(6) 檩条检修荷载(集中荷载)1.5KN。
(7) 有吊车厂房没跨采用一台20/5A5级工作制桥式吊车,其基本参数如下:
工作级别:A5
最大轮压:187KN
轨距Lk19.5m.
轮距k=4.1m.
3.计算方式
在《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中,对受压延构件及受弯构件的局部稳定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截面的腹板部分,允许高厚比很低,着对于受力较大的中,重型厂房而言是适合的,但对于受力较小的轻型厂房来说则无必要。因此上海标准《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DBJ08―68―97参考欧美等国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改进,允许考虑门式刚架工形截面构件腹板的屈曲后强度。这样就使得门式刚架薄壁构件的承载力得到充分发挥,用钢量大大减少。在本次研究中,采用了中国建筑科学院PKPM工程部开发的STS软件来完成,此软件对门式刚架的腹板,允许局部屈曲,并利用起屈曲后的强度,较好的体现了轻钢规程的设计意图。
对于屋面的构件,墙面构件及吊车梁,由于目前尚无适当的辅助设计软件,故主要采用手算及电算来完成。
4.计算内容
轻型构件的稳定及刚度较差,往往强度尚未达到容许值便已失稳破坏或变形过大,构成用钢量的不必要增加,也使比较研究的准确性受到影响。因此实际操作时应尽量改善构件的受力性能及约束环境,使稳定应力与强度容许值接近,同时挠度又不致过大。
在本次研究中,屋面采用压型钢板,有效的控制了檩条在重力作用下上翼缘的侧向弯扭屈曲,但在吸风情况下,檩条下翼缘尚存在稳定问题,故在离檩条下翼缘1/3腹板高度处设置了拉条,6 柱距设一根,7.5 ,9 柱距各设两根。墙面由于压型钢板的存在,未涉及稳定问题,故设置拉条主要是用来减小墙梁的竖向挠度及竖向弯应力,其设置方式同屋面。吊车梁部分,承受竖向轮压及横向水平制动力,根据其受力特点,将吊车梁截面高度及上翼缘宽度适当调整,便可比较容易地使其强度,稳定及刚度性能接近,避免出现上述问题。框架梁柱部分,存在平面内和平面外的稳定问题,平面内可通过加高构件截面来改善其受力性能,提高其稳定能力,这对增强厂房的侧向刚度也是有利的,但应尽量避免加宽构件翼缘的不经济做法。框架平面外截面特性很弱,长细比相对较大,如果单纯靠加宽构件翼缘来降低平面外的稳定应力,效果很差,必须适当设置柱见支撑和屋面支撑来控制过大的长细比。设计中将有吊车厂房吊梁作为柱间支撑的系杆处理,无吊车厂房亦在相同部位设置系杆,以减小框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同时在厂房
屋面两端设置屋面支撑,与屋面檩条形成拉杆体系,以减小框架梁在平面外的计算长度,从而使整个框架平面外的稳定得到保证。
经过对以跨数,有无吊车,柱距为参数的12种轻型钢结构厂房的有关计算分析,现将各部分构件控制指标的计算情况汇总于表1。
5计算结果与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得到不同情况下各部分构件的主要用钢量,并求出厂房各部分构件在柱距增大时用钢量的增长幅度,汇总于表2,表3。
表1 部分构件控制指标的情况汇总
表2 单跨框架在不同情况下各部分构件的主要用钢量
表3双跨框架在不同情况下各部分构件的主要用钢量
(1)从表2,表3中可以看出,单跨与双跨厂房中,在不同柱距情况下甲类构件(墙梁,檩条,吊车梁)与乙类构件(框架梁柱)在整个厂房用钢量中所占比重,及在柱距增大时甲,乙类构件用钢量增幅,波动都比较小。因此表明,同样有无吊车情况下,跨数对厂房用钢量的绝对值有影响,而对于其在柱距增大时产生的增幅影响很小。也就是说,跨数不同厂房的用钢量,受柱距影响时存在着类似的变化规律。
(2)从表2,表3中还可以看出,单跨无吊车厂房中,柱距从6m 增至7.5m 时,甲类构件用钢量增幅为23.47%,高于乙类构件的减幅-12.83%。但由于甲类构件用钢量所占比重较小(6m时为29.73%),存在23.47%x29.73%+(-12.83%)x70.27%=-2.04%的关系,从而使得整体用钢量略有减小,减幅为-2.04%。当柱距从7.5 增至9 时,甲类构件用钢量增幅与前相近,为25.74%,但由于乙类构件的减幅较小仅为-3.50%,根据所占比重存在25.74%x37.48%+(-3.50%)x62.52%=7.46%的关系,故整体用钢量增加,其增幅为7.46%。在有吊车的单跨厂房中,甲,乙类构件用钢量随柱距的增大,其增幅与无吊车厂房差不多。但由于有吊车情况下甲类构件所占比重较大(约50%左右),故使得整体用钢量表现为增长。6m 到7.5m 和7.5m 到9m 增幅为3.66%,9.62%。以上表明柱距增大时6m 到7.5m 厂房用钢量或增或减,幅度不大,较为恒定,见图1,图2,。7.5m 到9m 厂房用钢量增长较快。
从以上可以发现随柱距的增加,厂房总的用钢量与甲乙类构件用钢量所占比重,及其随柱距增大的增长幅度密切相关。因此,比较双跨有无吊车厂房用钢量同样可得上述结论,见图3,图4。
(3)我们可以做如下计算,以找出柱距从7.5m增大到9m时,厂房用钢量及减少的条件。
无吊车某厂房,柱距7.5m时,令甲类构件用钢量I乙类构件R,柱距增至9m 时,甲类构件用钢量改变为(1+25%)I,乙类构件用钢量改变为(1-3.5%)R。若使I+R〉(1+25%)I+(1-3.5%)R,令β=I/R,则需β〈14%。
有吊车某察访,柱距为7.5 ,增至9 时,甲类构件用钢量改变为(1+24%)I,乙类构件用钢量改变为(1-5%)R,钢量保持不变,若使I+R〈(1+24%)I+(1-5%)R,则需β〈21%。
(4)根据以上分析计算可做出以下判断:无吊车厂房,以7.5m柱距厂房为基本方案,若检验出甲类构件与乙类构件用钢量之比为β〈14%,则增加柱距是无意义的。有吊车方案仍以7.5m柱距为厂房基本方案,若检验出β〉21%,则增加柱距是无意义的。反之,可增大柱距以获得更经济的方案。
6 结论
通过本次研究可知,只有当7.5m厂房的甲类构件用钢量占厂房用钢量比重较小时,增大柱距才有节省钢材的可能。然而,通常这一比例不会很小(本次研究中,7.5m柱距无吊车厂房β约60%)14%,有吊车厂房β约100%)21%)。故认为6m及7.5m柱距用钢量较为经济,但从构件的安装,制作,基础工程量,厂房使用要求等方面综合衡量来看,7.5m才是较佳方案。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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