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企业文化之怪现象:新奸商文化
“无商不奸”,是中国对商人的传统定义。在大多数人的眼时里,奸商总是在肥头大耳的脸上长着一双细长而狡诈的眼睛。他们像葛朗台一样吝啬小气他们在“童叟无?”的招牌下缺斤少两。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对“商”的态度似乎也已大相径庭了。新一代的奸商们也似乎“奸”得越来越“忠厚”,越来越“诚恳”。/2/view-384660.htm
新奸商典型造型之一:做大企业家
淅江有个企业,做防盗门的。他每年的年产值大概15个亿,但他一副防盗门的毛利润只有10%,企业的利润率是负增长。企业的前途他本身并不着急,但政府不会让他倒,银行不会让他倒,因为他欠银行的钱太多了。所以现在有人说:在中国办企业,两只手都要硬,一手抓市场,一手抓市长,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他每年在央视的广告费用不低于3000万,他企业在运作上市,他个人是省人大代表,他的供应商源源不断。
我们很多的民企几乎把自已的企业“做大”当成了银行贷款以及市长支持的一种习惯性手段。他们深知企业做“大”后,行长就不会担心,市长就会有面子有光彩。这种加入了政治因素及政府因素的“大”企业其实已经不再是做企业了,他们做的不过是维持表面的繁华,不过是人在江湖而已。
新奸商典型造型之二:做大慈善家
我们做“大”了的企业家们已经意识到了“慈善”对于他们的重要,捐赠几个穷困的学生,然后大做文章;损献一些钱来“回馈社会”,再损赠一些媒体让他们炒作。把自已当圣人般作秀,赚了个人的名声、卖了企业的产品、做了企业的形象。
对于这种销营钞作本无可厚非,我想说的是:企业的灵魂在于文化,企业的文化在于价值观,而价值观的核讲到底是要讲诚信的。
用虚伪的“诚信“作为企业的宣传还可以糊弄一些迷迷糊糊跟着跑的消费者,但这种虚假毕竟不是真实,我们在接触很多大型企业时往往会有一种感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这种“败絮“恰恰就是企业内部的诚信。所谓企业的诚信有三种界面:对员工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
如果企业真正做大了,真正做强了,没有这三种界面的诚信是不可想象的。你可以用金钱买来喝采,也可以用金钱买来名声,但不可能用金钱买到忠诚员工的忠诚,客户的忠诚―而这点对企业发展壮大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
新奸商典型造型之三:做“大人物”
现在有些企业家们羡慕的方式是“半官半商”。 我知道的好多民企,他们的头街除了没有国家主席总理之外,几乎全部都涉猎到了。不管是人大代表也好,政协委员也好,总之只要是他们想得出来的名词几乎全部可以从我们中国的企业家中找出一两个代表人物。
科龙的顾雏军在一次企业家论坛上曾大言不惭地说“我做学问,做成科学家;我做企业,做成亿万富翁“。他标榜的“科学家”据说连他自已的导师都不认同,1996年发明“顾氏热力循环系统”就被专家称为骗子;他接任科龙老总后的若干雄心壮志也同样被人称之为骗子。但这个骗子的称谓在他没有“犯事”之前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怀疑。大家都把景仰的目光投给他,直到他出事人们才发现他的身份证是假的,他的公司注册是假的,他的税收财务是假的,他的土地审批手续也是假的!
也许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大人物”。他们好为人师,他们光彩夺目,他们一呼百应,他们鹤立鸡群……企业家一旦在名声名誉名流中混迹,他的企业要不就是快完蛋了,要不就是另有目的。
但是,当钱成为企业追逐的唯一目标时,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和条件。
(摘自:世界经理人网站 编辑: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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