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多元化经营深化公立医院产权制定改革
公立医院产权制定改革是我国当前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再加上公立医院本身的特殊性,使产权制定改革过程具有复杂性和不可参照性。在这种条件下,探讨适宜的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适宜的模式不仅能知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而且体制创新会极大的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带动整个医疗行业的发展。/2/view-387656.htm
经营目标的多元化决定产权形式的多元化
就我院而言,作为公立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传染病专科医院。在社会上扮演四个角色:一是全省传染病医院的龙头,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二是省医科大学、市卫校的实习教学基地;三是省、市医保定点单位,在“低水平、广覆盖”的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下,实行基本医疗服务,属于非营利性性质;四是根据不同的人群需求,提供不同层次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需求。
如果将传染病医院转变成营利性医院,在医院内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或者实行民营民有转化。由于其经营目标发生了变化,医疗社会福利性必然会被削弱,对保障人群的健康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公立医院完全市场化运作所导致的医疗价格的上升和过度消费,会给我国经济和患者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因此,我们绝不能实行公立医院的简单转制,而应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能够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求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够实现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有利于医院发展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保证其国有产权的基础上,规范医院和出资人的产权关系,进行多种经营形式的探讨,搞活医院内部经营机制,通过建立适应市场、方便群众、高效运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来寻求发展之路。
建立微观运行有效的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
我国医疗机构数量庞大,大部分处于低水平重复设置的状态,国有医院存在着产权不清,责任不明,权力冲突,管理混乱的弊端。这些弊端严重制约着医疗机构特别是国有公立医院的发展。要从根本上政变这种局面,必须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医院资本经营的出现,是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医院的产权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参与市场交易的必然结果,是承资本纽带作用的必然结果。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应从资金来源上把握,而不应按单个医疗机构来核定。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涵盖营利性和非营利生成份存在,不论政府,还是其它出资者都只应享有按出资比例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政府和以技术知识作为出资的职工,其出资属非营利性质,享受税免除;其他以资金,不动产作为出资的社会投资,其出资属营利性质,应依法照章纳税。
对于传染机构来说,根据其社会职能,社会功能的特殊性,可以采取以下两种产权形式。
国有国营:政府作为最初的出资者,依法享有终极所有权和资产受益权,医院职工以知识作为出资,二者均居于非营利性性质。按照营利医疗机构要求,执行国家医保政策和省、市收费标准,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医疗项目和药品价格的制定上,对纳入基本医保的执行政府指导价。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特殊情况时,执行政策指令性任务。
项目股份合作制:选择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如康复、医疗保健、医疗咨询等,实行医院提供场所,职工参与运作,企业或个人投资,三者共同现资进行股份合作,按其出资比例分别享有一定比例的财产占有、使用权、收益和处分权。对开展出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项目和药品自主定价,医院年底结算利润,以出资比例计算,居于政府和职工的利润分成应纳入医院的发展基金,重新核定股份股权比例;居于企业或个人,投资的利润,可采用分红,再扩大投资,转让等办法,分红和转让依法纳税。
总之,国有公立医院选择产权制度改革,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医疗服务市场开放运作和医疗服务市场对医院选择的结结果。实践证明,医院只有建立产权法分晰的法人治理机构,实现自主经营,才能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而作为政府部门则应当专门应当宏观调控职能,主要通过卫生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全行业管理,实现政府由办卫生向管卫生转变,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高效、良好的运行环境。
作者单位:太原市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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