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三低产品”与贸易壁垒的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 我国“三低产品”在出口中遭遇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一个经常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一些现象和思想的分析,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和看法。[关键词]三低产品 贸易壁垒 误区
自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突飞猛进,经济发展全面提速,与此同时,我国也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特别是我国的“三低产品”(低价、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因为物美价廉,成为我国出口贸易中的主要商品,而且数量巨大,对世界市场的冲击也大,从而成为了贸易摩擦中的首要对象。很多国家对我国的“三低产品”利用各种方式形成贸易壁垒,阻止其进入当地市场。“三低产品”怎样来面对贸易壁垒,我国政府、学界、企业都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但我认为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一些误区,与大家共同来探讨。
一、几大误区
1.贸易壁垒是对中国的歧视
在我国,大部分人都认为贸易壁垒是对中国商品甚至中国的歧视。其实这是从民族感情来看的,因为谁都不想在发展过程中受到阻碍和伤害。实际上,贸易壁垒是其他国家在受到伤害后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从消费角度来看,中国的“三低产品”出口巨大,是因为其物美价廉,满足了世界各国消费者的需求,从而给全球的消费者、中间商甚至各个国家带来了巨大利益。如果不是中国“三低产品”对其本国造成了较深的影响,是不会产生贸易壁垒的。中国的“三低产品”以其低价大量进入各国市场,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对各国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造成了深入影响,贸易逆差加大,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甚至社会的不稳定,就象最初英国产品、后来的美国产品以及日本产品在全世界攻城掠地一样。中国“三低产品”走向世界和受到贸易壁垒这都是必然的,也是我们应面对的一个正常问题,而不是对中国的歧视。
在贸易壁垒中,我国“三低产品”最易受到的是技术壁垒,因为“三低产品”技术含量低,只要在技术方面对中国产品提出要求,很容易对该行业造成冲击。如温州“打火机事件”、茶叶“农药残留超标事件”等。但从消费和和社会角度来看,这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在上世纪70年代,当世界油价上涨时,美国环保署修改所有的汽车平均汽油里程,要求达到20英里/加仑,随后又涨到27.5英里/加仑,这对以福特和通用为首的以高耗油、大体积的美国汽车工业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反而给日本汽车业进入美国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只要对消费者和社会有利的技术,就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只能说明我们的产品存在很多不足,不能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2.品牌建设是应对良方
品牌是能够获得超额利润的一种很好的途径。我国很多企业就是给世界知名公司做代工的,如Adidas、Puma、Nika等,这些公司因为拥有品牌,就能以低的生产成本获得超额的利润。而我国的代工企业只能得到微薄的代工费,且以低价走出国门时还要受到其他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卖高价者得利,卖低价者还要受罚,真是不合道理。既然如此,那我就来创品牌,从而来获取超额利润,这样在理论界和政府中要求我国“三低产品”创品牌的呼声越来越高。
但要知道,创品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特别是要在发达国家市场与其成熟的品牌进行竞争,那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和代价。而我国生产“三低产品”的基本是一些小型企业,是否有就这个实力去创品牌;且创品牌付出的代价是要计入成本的,这样就会提高产品的价格,从而也就会失去我国“三低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低价。搞不好品牌没创出,企业却消失了。
其次,从其他国家消费者来分析,购买我国“三低产品”的大部分是中低收入者,他们最注重的是物美价廉,产品性能、质量只要能基本满足要求就行了,关键是价格要低。你品牌再好,但价格高,他们是不会购买的。而高级品牌针对的是高收入者,购买群体不大且他们一般拥有固有品牌,这样我国的产品销量自然就会降低,反倾销调查等贸易壁垒也就没存在的必要了。所以“三低产品”创国际品牌是不太现实的且没有很大必要,即使创也只能是中小品牌。
3.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进行技术创新
“三低产品”的特征就是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从而产生低价效应。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进行技术创新,形成技术优势,必然要大量的投入,这样就形成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价的“三高产品”了。对于“三高产品”一般是不存在贸易壁垒的。
4.建立集中化的规模企业,形成规模效应
我国“三低产品”为什么能在世界市场上畅销,一是消费者的需要,二是低价。从技术含量、质量、品牌等上看我国“三低产品”与世界其他国家同类产品都不具有优势,我国靠的是低价。而我国低价的来源就是发挥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劳动力优势,而不是资金、技术的优势。我国目前大部分“三低产品”以小型企业甚至家庭作坊式的分散型规模化生产,能使生产分工更为细化,从而大大降低生产成本,而且能灵活的适应市场的变化,船小好调头。如果我们进行集中化的规模生产,建立规模企业,想从资金、技术上形成优势,那我国“三低产品”将会自动从世界市场消失,自然贸易壁垒也消失了。所以企业并不是越大越好,特别是“三低产品”。
5.制造商的低价竞争是不可取的
在“三低产品”的出口贸易中,因为该类产品的同质性和低门槛性,竞争十分激烈,制造商之间互相压价,形成了一股不合理的竞争形态,给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了损失。在业界形成了一种“降价死,不降价也死”的状态,也给其他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以口实。但应该看到,这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必然阶段,也只有经过这一阶段,进行大浪淘沙,那些生产效率低、管理水平差、实力不雄厚、适应能力差的企业自然会消失,竞争会从无序进入有序。所以,相互压价的竞争是必要的阶段也是暂时的,不可能永久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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