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出口退税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实证分析
摘 要:出口退税作为一项公平、效率与中性原则的出口激励制度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理想的出口退税制度很难达到。通过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分析和运用1985~2005年的数据实证表明,出口退税在我国作为一项财政性出口促进政策,不仅对我国出口总额有显著影响,而且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也有重要影响,出口退税对我国初级产品出口和工业制成品出口的弹性大小有显著差别。关键词:出口退税;出口商品结构;协整检验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其目的在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避免对跨国流动商品重复征税,从而消除出口歧视,鼓励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出口退税作为税制属性的要求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措施,本身并不是一种优惠政策,它不同于财政补贴,彻底的出口退税制度不会对自由贸易产生扭曲效应和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因此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和有利于世界资源配置效率。所以出口退税制度作为一项国际惯例,也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如在最早实行增值税的法国和韩国、意大利等许多国家。而且作为一项公平、效率与中性原则的出口激励制度,也体现在GATT-WTO的条款中,并指导着国际贸易实践。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第4款规定:“一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方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缴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关贸总协定附件九《注释和补充协定》中也明确规定:“免征某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免征相同产品供内销时必须缴纳的关税或国内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附件2规定:“间接减让表允许对出口产品生产投入消耗的前阶段累计间接税实行豁免、减免、或延期。”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理想的出口退税制度在实际运用中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的前提条件国际市场结构完全竞争就是难以达到的。而且出口退税制度作为一个国家的一项财政政策需要考虑政府的其它政策目标。但具体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口退税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出口贸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林毅夫、李永军(2001)用改进的方法并利用回归分析重新估计了对外贸易的贡献程度,结果表明九十年代以来外贸出口增长10%,基本上能够推动GDP增长1%。而万莹(2007)利用1985-2003年的统计数据对我国出口退税与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增长的关系实证分析表明,出口退税对中国出口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3。郑桂环等(2004)根据我国的出口退税率调整情况分阶段考虑选用了9个不同的回归方程,采用趋势模型分析了各阶段出口退税率调整与出口增长率波动之间的相关性。结果表明,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出口增长,出口退税额对出口额有正的弹性作用,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出口退税影响出口增长的力度和表现会有所差异。
但相关大多数研究出口退税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对出口退税的经济效应分析和出口退税对经济增长和出口贸易影响效应的实证分析上,而对出口退税影响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分析,相关文献不是很多。但是一个国家的出口商品结构深刻反映了一个国家工农业发展水平、资源状况以及出口贸易发展的可持续性等问题,因此研究出口退税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分析
参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三次修订本的分类结构及编码,出口商品共分10类,下分64章。先按商品的不同加工程度,再按商品的不同用途分别归类。其中“初级产品”指SITC的0~4类,分别为食物及活动物、饮料及烟草、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和动植物油脂及蜡;“工业制成品”指SITC的5~9类,分别为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机械及运输设备、杂项制品和未分类产品。这里我们按照SITC的一位数分类,将我国的出口产品分为十类,分别以SITC0~SITC9表示从第1类到第10类产品的出口。
下图为1990~2005年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例的变化图(CHEXT表示初级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百分比,GYEXT表示工业制成品占出口总额的百分比),从图中可以看出,初级产品的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是逐年下降,从1990年的25.6%下降到2005年的6.4%; 而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从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5年的93.6%。
从下图看来初级产品中各类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总体都呈下降趋势,其中占初级产品出口比例最大的两类产品是食物及活动物(SITC0)和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SITC3),SITC0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在1990年为10.6%,在2005年的比例下降为3.0%,SITC3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在1990年为8.4%,在2005年的比例下降为2.3%。而工业制成品中各类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是有升有降,其中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SITC5)的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逐年下降,但2005年的4.7%与1990年的6.0%相比下降幅度不大; 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SITC6)的出口虽然绝对数是逐年增加的,1990年为125.8亿美元,2005年达到1,291.21亿美 元,但它的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也在下降,由1990年的20.3%下降到2005年的约17%;增长比例最快的是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7),它的出口额的绝对数在1990年只有55.9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到2005年已经达到3,522.34亿美元,其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也由1990年 的9.0%增加到2005年的46.2%,几乎约占我国出口总额的一半;杂项制品(SITC8)的出口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也占较大比例,其绝对数在1990年为126.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为20.4%,到2005年绝对数达到1,941.83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下降到25.5%,但个别年份 最高达到42.3%;未分类商品下降速度最快,其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由1990年的18.7%下降到2005年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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