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谈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国际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
摘要: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国际商务谈判中,拥有信息多的企业甲会对谈判对手企业乙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使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乙在谈判中会采取拖延法、引入第三方谈判法、长期合作法等策略促使自己信息与企业甲信息对称。在双方谈判中,双赢理念是他们的最优选择。关键词:信息不对称;信息技术;国际商务谈判;连锁反应;双赢理念
Abstract: Under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ical condition's international commerce negotiations, will have the information many enterprise armor to adopt the opportunism behavior to the negotiations match enterprise second grade, will thus have the commercial negotiations chain-reaction to cause the enterprise second grade to be in the even more inferior position. After period of time, the enterprise second grade will adopt the protracted law, introduction third party strategies and so on negotiations law, long-term cooperation law in the negotiations to urge oneself information and the enterprise armor information is symmetrical. In both sides negotiate, the win-win idea is their most superior choice.
key word: The information is asymmetric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commerce negotiations; Chain-reaction; Win-win idea
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获取信息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企业的国际商务谈判增多而获取信息手段与国外企业相比相对落后,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商务谈判产生的连锁反应有着重要意义。
1 理论前提假设
为了分析的方便,以某国企业甲与另一国企业乙进行国际商务谈判为例,我们事先作出如下前提假设:①企业甲与企业乙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甲的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都比企业乙多。②企业获取信息需要成本,为获取信息需要时间成本与直接的货币成本。③企业甲与企业乙双方谈判代表水平相同,获取信息的能力相同,都不轻易免费显示成本信息。④根据交易费用学观点,企业甲与企业乙的行为都有两个特点:一是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二是人的行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在商务谈判中,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企业在追求企业利益的同时,有可能利用一切机会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包括提供不确定信息,利用对手的不利地位施加压力等行为。⑤企业甲与企业乙合作是他们的最优选择。双方都有谈判的利益动机。如果他们选择合作,企业甲与企业乙将分别获得100个与80个单位货币,一旦谈判破裂,企业甲与企业乙将分别损失10个与5个单位货币,因为他们在获取信息中存在成本。并且机会主义行为一旦成功,能够获得额外利益。企业甲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旦被企业乙接受,企业甲将获得120个单位货币,而企业乙将减少到60个单位货币。⑥国际商务谈判需要成本。国际商务谈判中谈判人员的花费与时间成本,还有可能需要外语翻译成本。假设双方每一场谈判都需要花费1个单位货币。
2 连锁反应
由于企业甲获取的信息比企业乙多,在私人信息上表现在企业甲对企业乙的情况比企业乙对企业甲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在公共信息上表现在企业甲对市场有更多的了解,例如谈判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需求弹性等。在开始的谈判过程中,企业甲处于谈判的有利地位,企业甲的机会主义倾向导致企业甲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利用企业乙的不利地位对其施压。同时,在商务谈判信息显示过程中,企业甲给企业乙提供不确定信息,进行信息欺诈,以误导企业乙,企图使企业乙获得虚假信息而处于更加不利的谈判地位。例如企业甲可能夸大国际市场价格来误导企业乙,使其让出更多的利益。企业乙谈判代表在谈判中不但要应付企业甲谈判代表,引出更多的信息,而且需要对企业甲的信息进行甄别,以获取更多的高质量信息使自己与企业甲谈判的地位平等。由于双方谈判代表水平相当,企业乙谈判代表的任务显然比企业甲谈判代表的任务重,因此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企业甲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在接下来的谈判中,由于在前面的谈判中企业甲居于上风,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企业甲会显得更加咄咄逼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更加强烈会导致企业甲的谈判目标的上浮,企业甲将会在更大程度上对企业乙施压。企业甲谈判利益的一直上升,而企业乙的谈判利益一直下降,呈现出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弱者更弱强者越强的连锁反应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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