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外资国民待遇与引资策略的研究
[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国民待遇原则已成为处理跨国投资、商品和人才流动的国际公认原则。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客观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对外资税收优惠的制度设计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和历史功绩,但现阶段却越来越暴露出其局限性和负面影响。因此,应正确认识税收优惠所应秉承的政策效率和公平原则,对我国现有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及引资策略加以改革和调整,使我国能够继续积极、合理、有效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关键词]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税收超国民待遇引资效应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与依赖性日益加强的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给予外资宽松的投资环境,给外资以国民待遇已经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民待遇原则已成为处理跨国投资、商品和人才流动的国际公认原则。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情况各不相同,出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或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目,不同国家实际给予外资的国民待遇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就出现了次国民待遇(非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并存的局面。次国民待遇(非国民待遇)一般是出于保护本国经济或利益免受冲击的目的,而超国民待遇则往往是为更多吸引外资而给予外资企业更多的优惠措施。
一、我国外资国民待遇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时间短,基础薄弱,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许多产业还很脆弱,因此出于保护本国产业和经济的目的,在相应领域对外资实行了限制性的措施,也就是在这些领域给予外资的是次国民待遇。我国对外资实行限制性的非国民待遇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在投资领域方面,体现在限制或禁止外资进入某些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领域;在投资条件方面,体现在对外资准入设置了若干必须履行的法定要求。
而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建设急需外国直接投资(FDI)和先进技术,为吸引外资,我国又给予外资以超国民待遇。
在超国民待遇方面,我国给予外资的主要是广泛而特殊的税收优惠,而这些优惠是国内企业所无法享受到的。归纳起来,涉外企业在我国所享受的种类繁多的税收优惠待遇总体上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税收优惠的主体广泛,只要是涉外企业,不论地区、行业、技术先进程度,都能享受到至少一种与自己相对应的优惠待遇;(3)税收优惠多门类、多层次、多环节,彼此之间缺乏合理规划,容易造成外商的偷税逃税;(4)优惠手段单一,政策效果模糊。直接优惠较多,间接优惠较少,着力点是减税免税和低税率,表面上看优惠幅度很大,实际引资效果并不明显;(5)税收优惠目标不明确,产业导向作用不明显。由于我国现行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只对农林牧等几个行业的特殊优惠进行了粗线条的规定,对其他行业则不分产业性质实行“一刀切”的优惠政策,从而不能有效地引导外资流向我国急需发展的瓶颈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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