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4161 发表于 2018-7-16 09:36:57

2018国际贸易摩擦新形势及对策建议擦态势仍在加剧

    [摘要]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比以往有了明显的增加,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新的形势。面对日益频繁、复杂的贸易摩擦,本文提出15条新对策以供业内同仁探讨。
  [关键词]国际贸易摩擦形势新对策
  
  一、国际贸易摩擦形势的新特点
  当前的国际贸易摩擦形势呈现两个新特点:(1)正在上台阶;(2)日趋激烈化。上台阶是指正在上第三个台阶。第一个台阶是关税壁垒、行政保护措施;第二个台阶是世贸组织允许各成员国采取上到新的第三个台阶,即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是一国(地区)为维护本国(地区)公民、动植物、环境安全、防欺诈、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秩序而采取的强制性的或自愿性的技术措施。这些措施将对其他国家(地区)的商品、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进入该国(地区)市场产生影响。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有两种作用,一种是正确使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维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是过度使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两种目的使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使技术性贸易摩擦形势复杂化。
  使用其他贸易壁垒手段也同样存在不同的目的。不同的国家、地区,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的目的,使用不同的贸易壁垒措施,就使得当前国际贸易摩擦更加频繁化、复杂化、尖锐化。这将成为今后较长时期内的一个总趋势、总特点。
  二、国际贸易摩擦新形势
  1.与我国有关的贸易摩擦的总体情况
  (1)运用贸易救济措施情况
  面对激烈的国际贸易摩擦形势,贸易救济手段也成为中国应对贸易摩擦的手段之一。截至目前,中国对进口产品共发起反倾销调查44起,保障措施调查1起。案件涉及化工、钢铁、轻工、纺织、电子五大行业的42类产品,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案件集中在化工行业。国内参与案件申请的企业已近200家,遍布全国25个省(市、区)。
  (2)我国遭受国外贸易救济措施情况
  根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年~2007年,中国始终是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1979年~2007年,已有30多个国家(地区)发起了700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调查近600起,反补贴调查5起,保障措施调查50余起,特保调查10余起,涉及商品4000多种。2004年,共有17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59起“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
  2.我国三分之二的机电出口产品将受到欧盟环保双指令影响
  2003年2月13日,欧盟颁布了ROHS指令和WEEE指令,并于2005年下半年和200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欧盟双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三分之二的机电出口产品造成重大影响。这是国际上首批发布的应对欧盟两指令的行业标准。
  3.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
  2003年9月,美国纺织品制造商协会等组织提出针对中国针织布、胸衣和袍服实施保障措施的申请。2004年8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正式受理该申请。2004年11月18日,美国政府启动了贸易保障条款。尽管目前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已经落幕,但类似的事件并没有终结。
  4.美国将收紧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
  美国商务部透露,依照近期将出台的新出口法,美国将收紧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禁运范围,同时“出口许可证”的受限范围也将从目前占全部出口的1.5%升至10%以上。
  5.中欧鞋业争端
  中欧成功解决纺织品贸易纠纷后的2005年6月,欧洲各地的制鞋业者举行示威,抗议自中国进口的皮鞋数量自2005年年初起激增近7倍。欧盟贸易代表曼德尔森向欧盟委员会建议启动针对中国鞋的“反倾销”调查。目前,欧盟延迟对中国鞋设限,主要由于中欧双方在贸易数据上存在着较大差距。
  6.中美钢铁业争端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前不久向中国钢铁企业发出美国可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预警。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5年1~4月,中国对美钢铁出口同比增长247%。在中国等7个有“倾销”嫌疑的国家中,巴西、加拿大已经受到倾销指控。美国商务部开始就中国钢材“扰乱”美国市场搜集证据。
  7.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争端
  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为主的美国“337条款”已显示出越来越大的威力,2005年上半年,已有7种中国产品被立案调查,包括DVD、拖拉机、药品、汞电池、油墨打印机等。337调查耗时短、打击面广、应诉复杂、诉讼费用高(一般都在百万美元以上),单个中国企业应诉难度较大。而不应诉就视为败诉,产品将受阻于美国市场。
  8.中日纺织品争端
  日本在2004年制定了《应对中国纺织品特别措施》。该措施规定,以最近1年中国对日出口纺织品的数量为基数,其增长幅度不能超过7.5%,毛制品不能超过6%。一旦中国产纤维纺织品对日出口剧增,超过此幅度,就可能扰乱日本纺织品市场,日方将对中国纺织品实施进口数量限制。
  9.反倾销应诉不断有新成果,这将增强我国企业反摩擦的信心
  最近,欧盟对我国的铸铁产品,主要是井盖类铸铁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我国河北等地有5家企业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并得到零税率。另有5家企业获得了18%~37%的单独税率。涉案企业积极应诉取得了良好效果。
  10.总体贸易摩擦态势仍在加剧
  2005年上半年,我国遭受的贸易救济措施已经超过了2004年同期。而且总体贸易摩擦态势仍在加剧,形势更加复杂化,花样也不断翻新。贸易摩擦除了针对产品及其价格外,已经开始涉及到中国的体制和制度,最突出的是美国对人民币汇率的攻击,体现出贸易摩擦有深入和升级的趋势。
  三、国际贸易摩擦新对策
  1.战略上冷静观察,战术上积极应对
  应该看到,出现贸易摩擦是必然现象。我们应当冷静观察,研究驾驭贸易争端的规律,制定我们的贸易战略。各地、各级政府贸易主管部门应该积极组织起来,加强应对指导,培训应对技能,提高应对策略,增强应对积极性,战术上做到知己知彼,不断打胜仗,开拓新局面。中介机构把产业界、法律界、研究界团结起来、组织起来,积极应对新的贸易摩擦义不容辞。
  2.推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中国外贸快速发展,但是粗放型的模式必然要受到中国自身的资源条件等限制,因此,必须向“效益导向型”转变,要以质取胜、以高技术取胜。优化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是缓解贸易摩擦的治本之策。国家应当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引导对外贸易总体格局和出口企业加快向效益导向型转变。
  3.加强商(协)会职能,加快中介组织法制建设
  在应对贸易摩擦中,加强商(协)会职能,对于搞好行业自律十分重要。一是要制定商(协)会法,确立商(协)会的法律地位。二是确立商(协)会组织的进入制度。中介组织应分两类:(1)公法中介组织,企业必须加入,为义务制;(2)私法中介组织,为自愿制。由此可以全部覆盖企业面,使之全部进入中介组织,以利于加强组织和管理,还可使公法、私法中介组织明确自己的身份、地位和作用。公法中介组织强化管理,可彻底消灭多年来企业间出口“竞相压价、恶性竞争、自毁长城、损人害己、损害国家利益”的顽症。
  4.善用规则,主动出击
  应对贸易争端不仅要在既定的规则下解决已发生的贸易争端,而且应积极参与制定规则、改进国际贸易规则。从规则上消除对我国出口不利的根源,从源头上降低贸易摩擦的风险。变被动为主动,变后期应对为前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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