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599 发表于 2018-7-15 23:42:12

2018论贸易保护主义及对我国的影响

    摘 要:贸易保护主义自古有之,从17世纪的重商主义开始经历了传统贸易保护主义、超贸易保护主义以及20世纪70年代产生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在理论发展的不同阶段,主要发达国家采取相应的对外贸易措施来达到扶持民族产业和巩固优势产业的垄断地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形式、保护对象和政策手段上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
  关键词:重商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
  
  1 贸易保护主义发展概述
  
  国际贸易的发展可追溯到中国的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西北丝绸之路”,而关于理论方面的研究,学术界普遍认为始于17、18世纪期间的重商主义,主张国家通过贸易保护增加国家财富,通过管制金银货币和垄断对外贸易,大力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等手段扶植本国产业的发展,实现贸易顺差。
  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英国的制造业在整个世界生产中占了1/3。为促进本国产品出口,占据尽可能多的世界市场份额,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提出了与贸易保护政策相对立的自由贸易政策。与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相呼应,自由贸易理论也在这一时期产生和发展。亚当·斯密提出的国际贸易基于绝对优势,以及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都认为通过对外贸易实现产品在各国间的交换,各国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益。斯密和李嘉图都是主张解除国家对贸易的管制,降低关税和保护力度,倡导自由贸易。
  与英国相比,同一时期的美国、法国和德国实行的都是贸易保护政策,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农业、民族工业和扶植新兴工业的发展。经济理论上以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为代表的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主张经济落后国家通过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促进其发展,实现工业化,但保护只是暂时的,等幼稚工业成熟壮大后,还是要实行自由贸易。
  20世纪初,美国逐渐取代英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其工业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但在对外贸易政策上,继续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具有一定的侵略性,也被称为超贸易保护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及外汇管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进口限额,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对出口商品予以补贴或关税减免。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的垄断价格和夺取国外市场。但美国由此而遭到贸易伙伴的报复。这一时期,世界的主要国家均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政策,如高关税、外汇管制和货币贬值;一些国家试图通过减少进口实现贸易盈余,结果导致了国际贸易体系的崩溃,使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
  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期间,在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世界贸易政策出现两种主要倾向:为了占领国际市场和使用廉价资源,发达国家均倾向于贸易自由化;而同时期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大多数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来扶持民族产业。20世纪8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进入缓慢发展时期,货币危机、石油危机、债务危机以及世界性的经济衰退给发达国家以沉重的打击,各国又重新考虑对国内市场保护的问题。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在世界倡导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也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2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般特征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2.1 形式上的隐蔽性
  在自由贸易理念盛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贸易保护措施具有隐蔽性。在GATT/WTO 体制下,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但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如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越来越严,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等形形色色的措施成为合适的选择。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自由贸易、公平贸易和其它为促进世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由的掩护下来实施贸易保护,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2.2 保护范围的扩大化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产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主要涉及有形货物与农产品。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一方面是本国正在衰落的垄断产业如钢铁业;另一方面是本国已经高度发达且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如金融业等,因此保护范围不仅扩大到货物贸易的一切领域,而且扩大到服务、技术、资本等领域当中。除了扩大保护对象外,新贸易保护主义还鼓励出口,由国内市场的消极防御转向
  向国外市场的积极进攻,并形成了从出口补贴、出口信贷与国家信贷担保等一系列的体系化制度
  
  3 保护手段的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论贸易保护主义及对我国的影响